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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醫食品有了“身份標識”!“小藍花”是什麼?一圖讀懂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張楠

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註特醫食品專屬標誌“小藍花”,標誌應標註在標籤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以按樣式等比例變化。為指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企業規範標識,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特醫食品,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製定釋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

特醫食品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使用。據瞭解,目前我國每年需要營養支援的臨床患者達上億人次。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髮展,群眾健康需求的不斷提高以及老齡化社會群體的不斷增大,特醫食品產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

《指南》明確,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貼上、標註或者隨附於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用以辨識和說明食品基本資訊、特徵或者屬性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包括標籤和說明書。《指南》強調,特醫食品標識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涉及特醫食品註冊證書內容的,應當與註冊證書內容一致。《指南》要求,標籤、說明書應真實規範、科學準確、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虛假、誇大或者絕對化語言。

《指南》系統歸納總結特醫食品標籤和說明書需要標示的13項內容,細化企業對產品名稱、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字型要求,明確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臨床試驗標註要求,提出了“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內容字型和警示用語要求。針對當前一些產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標註內容繁多複雜,不利於消費者清晰識別問題,《指南》明確提出主要展示版面應標註的內容,首次提出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註特醫食品專屬標誌“小藍花”。標誌應標註在標籤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以按樣式等比例變化。非特醫食品不得冒用、盜用特醫食品標誌。

《指南》明確,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特醫食品,其標籤的內容(淨含量和規格、口味除外)、格式及顏色應保持一致,便於消費者清晰識別選購特醫食品;強調標籤和說明書不得對產品中的營養素進行功能聲稱,避免誤導消費者。

此外,從特醫食品安全使用角度考慮,增加了一些產品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標註。《指南》還對標籤和說明書提出禁止標註涉及虛假、誇大,以及預防、治療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內容。

專家解讀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執行副會長 厲梁秋

《指南》中明確了特醫食品專屬標誌“小藍花”的使用,為特醫食品的定位、使用、認識提供了“身份標識”,“小藍花”由四葉草和兩片手托葉組成,寓意著傳遞愛心、守護健康、凝聚力量,突出特醫食品營養支援特殊疾病狀態人群的特性,便於識別、記憶和宣傳。

特醫食品組成成分眾多複雜,更是直接影響到疾病狀態人群的健康安全。《指南》中對涉及特醫食品標識的各項內容予以明確細化,將更好地指導幫助行業企業規範特醫食品標籤和說明書標註,也將有力推動特醫食品的科學使用和消費者的理性認知,減少市場銷售環節的宣傳不當行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或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北京協和醫院臨床營養科主任醫師 陳偉

一個品類成熟的產品應該有屬於其自身的產品專屬標誌。特醫食品標籤和說明書的規範標註,能更好地幫助消費者理解產品的特質,避免出現把特醫食品當成“神藥”的情況。同樣,對於醫生和臨床營養師也能更好地瞭解特醫食品的適用人群和範圍,推動特醫食品在臨床方面的規範化應用。

另外,在釋出的《指南》中,對於特醫食品標籤和說明書的“禁止性要求”也做出了明確,包括“特效”“全效”等涉及虛假、誇大、違反科學原則的詞語,以及“預防”“治療”等涉及預防、治療疾病的詞語等共7項內容。《指南》還對企業在產品宣傳上的行為進行了約束,儘量避免誤導消費者行為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