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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期,宰相為何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這要從政事堂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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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帝王選擇士大夫政治勢力作為合作物件的同時,又採用了宰輔集體領導的制度形式,以防範個人勢力的膨脹,避免因宰相權重而走向失控。這種集體領導制度,也是對唐人“政事堂”制度的承繼。

1、“政事堂”制度

唐初沿襲隋制,分設三省,相互制衡。三省之中,尚書省由於歷史和現實操作的原因,較早地被排擠出宰相行列,真正發揮彼此制衡作用的是中書和門下二省。

權力制衡,果然可以抑制宰相權力的膨脹,但是,意見相左,更容易相互扯皮,爭論不休,降低行政效率。

貞觀元年(627),唐太宗曾對王珪說:

國家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察,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行駁正。人心所見,互有不同,苟論難往來,務求至當,捨己從人,亦復何傷?比來護己之短,遂成冤隙。或苟避私冤,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

貞觀三年(629),唐太宗又對大臣們說:

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執論。比來唯睹順從,不聞違異。若但行文書,則誰不可為?何必擇才也。

從一開始,唐太宗就發現了中書與門下之間運作的不盡人意的地方,或者是相互包庇、“唯睹順從”,或者是勾心鬥角,“護己之短,遂成冤隙”。唐太宗將此提高到“亡國之政”的高度來認識,尤其是後者,可以使中樞機構陷於癱瘓。

於是,中書和門下先行集議,統一意見,就成為一種制度的需要。《文獻通考》《職官考》解釋中門下出現的必然性說:

唐初始閤中書門下之職,故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其後又置政事堂,蓋以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駁,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後奏聞。開元中,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自是相承,至於國朝,莫之能改。非不欲分也,理勢不可復也。

從政事堂的設立到中書門下的出現,有一個發展過程。

大約在唐初高祖武德年,就已經出現政事堂議事的模式,到太宗貞觀年間,則演變成固定的制度。

最初,政事堂設在門下省,《通典》雲:“舊制,華相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

《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亦云:“初,三省長官議事於門下省之政事堂。”

門下省為政令的審議機構,於此處議事,順理成章。

但是,三省之中,中書省掌出令權,在權力中樞裡處於最關鍵的位置,所以,中書省長官的位置越來越顯得重要,逐漸凌駕於他省長官之上。

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

這是中書省長官在政事堂取得獨斷權力的標誌,意味著政事堂的群言制向一言制轉化。

政事堂初設,僅僅是宰相集體議事的-個場所。隨著政事堂議事的制度化,政事堂在議政和決策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步朝著政府機構的方向演變。

中書省長官在政事堂取得獨斷權力後,集體議事的制度已經被破環,政事堂作為政府機構的功能使被突出出來。

因此,在開元十一年(723),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依據習慣,仍然被稱作“政事堂”。

宋代在神宗改制前、沿襲唐制,禁中設“中書門下”為宰相的治事之所,又稱“政事堂”,在朝堂西面,題榜只曰“中書”,印文行敕曰“中書門下”,平時簡稱“中書”,與樞密院並舉,稱為“二府”。並以他官判省事,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乾德二年(964)設參知政事以為宰相副職。

2、從政事堂到宰輔集體領導制

宋太祖從孤兒寡母手中奪得政權,內部存在著新舊政權交替、穩定政局的難題,外部又必須面對北漢、南唐、契丹等等強敵環伺的危難局面,百廢待興。

在這多事危亡之秋,所採用的手段也是臨時性的應急措施,宰輔集體領導制等等規範化的制度,還未被納入考慮的範疇。

首先,太祖為了保持從周室合法獲取皇位的正統承繼形象,保留了周世宗時期的三位宰相範質、王溥、魏仁浦,卻將真正的中樞權力操縱在自己和個別心腹(如趙普)之手中。

乾德二年(964)正月,範、王、魏三相併罷,同月,趙普拜相。一直到開寶六年(973)八月,太祖對趙普信任有加,中書只有趙普獨相,這段時間持續將近10年。

顯然,在這一階段,宰輔集體領導制並未得以建立,這僅僅是從唐代到宋代的一個制度過渡期。

宰輔集體領導制的形成是以參知政事的設立為標誌的。

乾德二年(964)四月,太祖為趙普置副手,稱參知政事。

“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趙普恩寵衰替後,集體領導制也相應地發展健全起來。

開寶六年(973)六月,太祖連下數詔,使參知政事獲得了與宰相共同議政、輪流執政的權力。趙普罷相後,既以薛居正、沈義倫為相,以盧多遜為參知政事。

至此,宰輔集體領導制正式得以確立。

集體領導制大致貫徹兩條原則:

第一,宰輔集體議事制。

國家重大事務皆由中書宰輔或二府大臣集體議定,然後奏報批准。

第二,宰相“分日知印”、輪流當筆。

這就使得每位宰相在處理日常政務時、具有了同等的權力。有時,參知政事也參與到這個行列之中,如《長編》卷三七四載:中書省言,“尚書省文學,自來左右僕射輪日當筆”。且“詔令左右丞權輪日主印當筆。

為了保證集體領導制的順利貫徹實施,一般說來需要宰相之間政見的大政相同。

任用二位矛盾對立者同時為宰相,顯然無法協調工作。慶曆七年(1047)二月,進陳執中為昭文相,三月,召夏竦為集賢相,越三日,即改命夏竦為樞密使,因為“諫官御史言:竦與執中在永興嘗議論不合,不可同為宰相。故改名焉。”

3、宰相人數

宋代宰相常設二員。北宋前期,大致設昭文相和集賢相,史館之職一般都是兼任。

偶爾有設三相的時候,除宋初特殊情況外,太宗於開寶九年(976)十月登基,以薛居正為昭文相、沈義倫為史館相、盧多遜為集賢相,薛居正去世後,又以趙普為昭文相代替,三相併設的局面一直延續到太平興國七年(982)四月。

仁宗至和三年(1055)六月,以文彥博為昭文相、李沆為史館相、富弼為集賢相。到神宗改制,以左右僕射為宰相,後又更名為太宰和少宰、左右丞相等,宰相員數就再也沒有超過二人。

參知政事的員數則在二到四人之間。宋初曾一段時間維持一相(趙普)三參(薛居正、沈義倫、劉熙古)的局面。

薛居正、沈義倫、盧多遜並相期間,又不設參知政事(三相無參政);文彥博、李沆、富弼並相期間,只有程戡一位參知政事(三相一參);至道三年(997)還出現一相(呂端)四參(溫仲舒、王化基、李至、李沆)的情況。

神宗改制後,以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取代參知政事,實際上是設定二相四參。

南宋恢復參知政事名稱後,員數又在一到三人之間搖擺。

宋代中書或三省宰輔的員數,最為常見的是二相二參。

元祐二年(1087)七月,右僕射呂公著說:

“今三省職事,與舊日中書一般,中書宰相、參政,本以四員為額。”

如有伸縮,大約也保持在三到六人之間。

4、宰相的任期

宋代宰相的任期,沒有年限的規定。任期長的達二三十年短的僅數月,如史彌遠居相位二十六年,杜衍則只有四個月。

宋代多數宰相的任期都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任期二三年的最為常見。

元祐年間左僕射呂大防任期滿三年以後,便向太皇太后乞退,並說:

“姚崇、宋璟作相亦不過三年,本朝呂夷簡雖三人,然每亦不過三年。”

呂大防引用從唐到宋的例項,說明三年以內的任期是很正常的。

許多人則是數次入相。

宋代四度入相的有蔡京;三度入相的有趙普、呂蒙正、寇準、王欽若、召夷簡、張士遜、文彥博等人;二度入相的有李昉、張齊賢、向敏中、王曾、李迪、陳執中、富弼、王安石、範純仁、趙挺之、朱勝非、呂頤浩、張浚、趙鼎、秦檜、湯思退、陳康伯、史浩、曾懷、鄭清之、喬行簡、吳潛等人。

一般說來,皇帝有才幹,能夠控制住二府班子,而且又信任宰相,宰相在位的時間就比較長,容易出政績。

這種情況大都發生在北宋初期和中期,李漵舉的所有例子都是北宋前期的。

王旦任宰相時問較長(1006一1017),魏野因此獻詩曰:“太平宰相年年出,君在中書十二秋。”

北宋末年以來,任相已經失去客觀標準,宰相的任期,或者因皇帝的疑忌而比較短暫,或者因為權相矇蔽帝王而過於長久。任期久者如蔡京、秦檜、史彌遠等。

任期短者在南宋時表現尤為突出,高宗時御史周葵批評皇帝任宰相不專雲:

“陛下即位,已相十許人,其初皆極意委之,卒以公議不容而去,人臣亦無固志。”

《石林燕語》卷二統計說:

“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紹興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幾倍於前也。”

宰相專權,一定程度上操縱了皇帝,那麼,宰相在位往往演變為終身制,這決不是一種正常態。而且,容易將國家拖入危險的深淵。

此時宰相的權力大都失控,權力機制失去平衡,政局的黑暗隨之而來。這種情況大致發生在北宋末年和南宋時期。

5、兩宋宰相任期變化的原因

總體上來看,兩宋宰相任期經歷過“長——短——長”的變化過程。

北宋中期以前,皇帝與宰相之間有較好的合作關係,宰相任期相對穩定,時間也較長,北宋中期以後至南宋孝宗時期,皇帝與宰相之間的猜疑加深,雖然出現過秦檜這樣個別的權相,但多數宰相皆不安於位,宰相人選更換頻繁。

南宋後期,權相更迭執政,朝綱失常,宰相的任期有時變得不受時間限制。

參知政事的任期與宰相的任期比較,相對短暫。參知政事如得皇帝寵信、把持實權,總是很快升遷到宰相的位置上來。如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僅一年多時間即拜相,秦檜任參知政事只有六個月即拜相。

北宋初年,皇帝與宰輔同心同力,政府機構比較穩定,呂餘慶和薛居正的任期就與趙普獨相時間相始終,將近十年。

一般說來,參知政事的任期大約在二三年之間。宋代在兩種情況下參知政事的任期特別短暫,一是家國危亡、兵荒馬亂之際,即北宋和南宋末年;一是宰相擅權時期。

宰相檀權,大都發生在北宋末年和南宋時期。北宋末年,未經戰亂,制度比較健全,雖有宰相蔡京擅權,但獨相獨權的局面持續並不長。

崇寧元年(1102)七月至崇寧四年(1105)三月和大觀元年(1107)正月至大觀三年(1109)六月,蔡京約總共獨相五年半時間。

南宋宰相獨相獨權的時間既長、出現又頻繁,參知政事一度時期內如走馬燈,更換頻仍,一定程度上成為一種擺設。

秦檜紹興八年(1138)三月再入相,拜右僕射,紹興十一年(1141)六月進為左僕射,一直到紹興十五年(1155)十月致仕,獨相18年。

在此期間,一共更換了20位參知政事,依次為劉大中、孫近、李光、樓炤、王次翁、範同、万俟卨、程克俊、李若谷、段拂、詹大方、餘堯弼、章夏、宋樸、史才、魏師遜、施鉅、鄭仲熊、湯思退、董得元。

其中,任期在一年以內的12位,最短的李若谷任參政只有一個月,最長的王次翁任參政二年零九個月,越到後來更換越頻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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