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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釋出型案例 對“和稀泥”做法堅決說不

本報北京1月12日電(記者靳昊)

“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檢察院訴陳某英雄烈士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12日入選第二批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該案適用民法典第185條“英烈條款”規定,認定陳某的行為侵害衛國戍邊烈士肖思遠的名譽、榮譽,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表達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和制裁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行為的堅定立場,傳遞了熱愛英雄、崇尚英雄、捍衛英雄的強烈態度。

在民法典施行兩週年之際,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第二批16件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統一正確實施民法典,對“和稀泥”的做法堅決說不。統計顯示,民法典施行以來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護、居住權、自甘風險、好意同乘、高空拋物等民法典新增重點亮點制度的案件。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適用民法典英烈保護條款的一審裁判文書數量達679件、居住權為772件、好意同乘為2478件,社會正氣更加充盈、正義更加彰顯。

據介紹,民法典頒佈後最高人民法院對全部591件司法解釋進行逐一清理,廢止116件、修改111件,先後制定了民法典時間效力解釋、擔保制度解釋、總則編解釋、人臉識別解釋、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解釋等19件司法解釋。各級法院按照民法典規定加強財產權、人格權、智慧財產權、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民事審判工作。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物權糾紛案件65萬件、合同糾紛案件2027萬件、人格權糾紛案件33萬件、智慧財產權與競爭糾紛案件92萬件、環境資源類案件31萬件,湧現了安徽合肥“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案、浙江杭州“地鐵萌娃”肖像權糾紛案等一大批適用民法典化解糾紛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