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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賠,永久封號!”

雖距網紅辛巴“糖水燕窩”風波發生已1年多,但該事件帶來的影響還遠未結束。

5月9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下簡稱“河南省消協”)對涉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多家相關公司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簡稱“鄭州市中院”)開庭審理。

5月9日,河南省消協訴辛巴燕窩案在鄭州市中院開庭。

回溯可知,“假燕窩事件”最早於2020年11月發酵——有消費者質疑辛巴團隊在直播間推銷的燕窩為“假貨”,此後爭議迅速升溫。

當年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因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商品標籤存在瑕疵等,兩家涉事公司被罰290萬。

針對上述事件,河南省消協於2021年8月提起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包括退賠、永封辛巴快手賬號等。

9日下午,#河南消協起訴辛巴引爭議#一度衝上微博熱搜。

上證報記者瞭解到,本案中,河南消協將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糖水燕窩”實際銷售者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生產者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均列為被告。

據悉,該案爭議主要圍繞兩個焦點:

一是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擔退賠近8000萬元的責任?

二是永久封禁賬號是否超出訴訟範疇?

焦點1

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擔退賠近8000萬元的責任?

針對“假燕窩”事件,辛巴曾在2020年11月釋出道歉信迴應稱,確實存在誇大宣傳的情況,產品實為一款燕窩風味飲品。他願意就此“退一賠三”賠付消費者。按照其披露,該產品涉及訂單共57820單,成交價1549萬餘元,預計共需賠付6198萬餘元。

但該案原告代理律師陳海峰公開表示,經實際調查後得到的資料顯示,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1992。8539萬元(即2020年9月17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筆、交易總金額60。141萬元。

不過,對於陳海峰提及的數額,天貓的代理律師表示,原告律師使用旗艦店銷售總金額的相關資料,是應檢察院調證需求給出的,但涉及消費者範圍與辛巴方實際銷售訂單並不匹配。後續如果法院想了解相關資料,天貓方面願意依法配合協助取證。

此次提起公益訴訟,河南省消協的訴求為:廣州融昱公司、廣州和翊公司、生產商大洲新燕及直播平臺快手,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退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銷售總價款1992。8539萬元,並處以銷售總價款3倍的懲罰性賠款共計人民幣5978。5617萬元,退賠金額總計人民幣7971。4156萬元。

同時,河南省消協在起訴書中表示,辛有志作為快手平臺的頭部主播,擁有大量粉絲和巨大影響力,也是廣州和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事實上也參與了本案直播帶貨銷售,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退賠責任。

對此,被告辛巴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本案是廣州融昱公司欺詐消費者,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其自身無欺詐消費者的故意,不應與廣州融昱公司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

另外,其表示,透過“時大漂亮”直播間連結購買茗摯燕窩產品的消費者已經由廣州和翊公司按照“退一賠三”的標準進行了先行賠付,合計已向消費者退賠約4151萬元,河南省消協主張7971。4156萬元的退賠金額,缺乏法律依據。

焦點2

永久封禁賬號是否超出訴訟範疇?

除了請求判令近8000萬元的退賠金額之外,河南省消協也訴請法院判令快手永久封停辛有志以及廣州和翊公司開設的直播間賬號。

據悉,針對辛巴燕窩事件,快手曾在2020年12月23日釋出官方處罰結果:辛巴個人賬號被封停60天。

針對永久封禁直播間賬號的訴求,廣州和翊公司表示,河南省消協的訴求並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辛巴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並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是平臺經營者為維護平臺秩序所可能採取的一種管理措施。在平臺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司法不應當干涉其經營自由。

上證報記者瞭解到,該案件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國內規範直播帶貨行為、治理電商直播新業態、嘗試解決“網紅直播帶貨銷售模式”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

在9日一審庭審的最後,控辯雙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後續案件進展記者也將持續關注。

(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