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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店也可無理由退貨!買賣越實在就越有人氣

7天無理由退貨,不再是線上購物的專享權。

據澎湃新聞報道,南京市線下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突破1萬家,目前累計完成線下七天無理由退貨數量21.47萬件,退貨金額1.13億元。

根據《江蘇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規定》,江蘇全面推動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給予消費者充分的選擇權和“後悔權”。

線下“退貨自由”,也不僅是江蘇消費者的福利。在濟南,市場監管部門10月1日在全市範圍牽頭開展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現場推廣活動;在北京,今年3月便推出8家“線下無理由退貨示範店”,及時受理消費者的退換貨訴求,且無理由退換貨期限為自售賣之日起14日內。

濟南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公示牌。圖據愛濟南客戶端

在規定時限內、不影響二次銷售前,享受“想退就退”,這是適應新型購物模式出現的“行規”。不同於線下購物,網友在線上交易中只能憑圖文及影片介紹來了解商品,並不能親身感觸實物,一條“不滿意就退,理由不必說”的準則由此誕生。大多數平臺對該條準則落實到位、監督嚴格,使其普及為網購售後的標誌性服務。也正是因為這項保障,數量龐大的網購消費者才會在“剁手”後少了些後悔,多了些信任。

傳統與新生商業形態特徵各異,但目的一致——都是為了取信消費者,讓生意興隆且長久。再加上兩類購物形式不斷融合,完全可以對彼此在實踐中想出的好點子、磨出的好方法予以借鑑和採納。

從整體零售業績上看,網上商城愈發火爆,不少實體店已被狠狠甩下;如果後者既不能省下租賃、裝修、人工等必要成本,也無法做到“動動手指、貨到家門”的便捷,至少可以向“無理由退貨”的服務模式看齊,營造更令消費者安心和放心的售後環境。

即使是在實體店選購,也有大量消費者因一時衝動,或是看走了眼,買回並不稱心的商品。保護這些消費者的購物權益,正需要這份“無理由退貨”的貼心服務。

7天無理由退貨,減的是消費者的顧慮和不滿,是商家“買賣前後大變臉”的態度;增的是商家的信譽和口碑,是消費者的“反應期”和“後悔權”。

平日,在一些三四線城市,不乏因為率先探索“買後可退”而遠近聞名、銷售火爆的商場。如今,多個城市、商家先後響應“無理由退貨”的倡議,無疑是企業經營以誠待客、市場發展著眼長遠的表現。

不過,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有邊界,“無理由退貨”的設立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代表消費者可以完全不顧商家的利益。不少對簿公堂的網上消費糾紛顯示,在交易後的商品已被明顯使用過的情形下,個別消費者仍然要求退貨;這並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也往往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監管部門應該警惕,

“無理由”退貨不是“無條件”退貨,這條規則也應線上線下一併適用

實體店“7天無理由退貨”,給線下顧客更多選擇權,既是市場推動使然,也是商家智慧之選。眼下,雙11已開啟預售,線上線下退貨方式的融合,有助於透過重申誠實、公平的交易原則,進一步增強消費信心、最佳化消費環境。當然,要讓更多實體店鋪承諾“7天無理由退貨”,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也需國家法律及政策層面的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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