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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軍隊的主要兵種是什麼?金朝當時作戰時的兵種是怎麼獲得工具?

導語:金朝當時作戰時的兵種是?又靠什麼獲得作戰工具?

金朝的軍隊在作戰時,主要的兵種是騎兵,這是因為女真人長期居住在地處寒溫帶的白山黑水之間,“舊俗無室廬,負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夏則出隨水草以居,冬則入處其中,遷徙不常”的生活方式,造就了“長而善騎射獵”的女真人。

“金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有警則下令部內,及遣使詣諸孛堇(即部落長)徵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而且,女真騎兵還有個特點就是“居長以兩騎自隨,戰騎則閒牽之,待敵而後用”,正兵稱甲兵,副兵叫阿里喜劇。宋人記“每一甲兵各有兩人或一人阿里喜”,“修長者為正軍,矮弱為阿喜”,“以一阿里喜副一正軍”。身體健壯者負責作戰,矮弱者則從事後勤工作。隨著戰爭的頻繁作戰人數的增加,自備以外還透過其他的途徑來解決軍需馬匹的問題。

其一以戰養戰。金軍不論在對遼、還是對宋的戰爭中,對於戰利品的所獲都是對自己的物資補充(包括上述糧草),對於馬匹就更不例外了。《金史》卷 《宗賢傳》記載,天輔五年(1121 年),“獲遼留守迪越家人輜重,並降群牧官木盧瓦,得馬甚多,使逐水草牧之”。《金史》卷72《彀英傳》記載,太宗天會年間,“攝河東路都統,從左監軍移剌餘睹招西北諸部。彀英將騎三千五百,平其九部,獲生口三千,馬牛羊十五萬”。對宋戰爭中掠奪所獲也包括馬匹,宋熙州(今甘肅臨洮)“素多馬,金人駐兵搜取無遺”。宗望伐宋時,“宗弼以三千騎薄汴城(今河南開封),宋上皇出奔,選百騎追之,弗及,獲馬三千而還。”說明作戰所得馬匹頗多,當然戰爭的勝利是以戰養戰的前提。

國家供養官馬是實行馬政所得之馬。“金初因遼諸抹而置群牧,抹之為言無蚊蚋、美水草之地也。”金朝群牧所基本上是在繼承和仿效遼朝的群牧機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金海陵王時“天德間,置迪河斡朵、斡裡保、蒲速斡、燕恩、兀者五群牧所,皆仍遼舊名,各設官以治之。又於諸色人內,選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謀克蒲輦軍與司吏家餘丁及奴,使牧,謂之裙子,分牧馬駝牛羊,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賞。後稍增其數為九。契丹之亂遂亡其五。”建立的群牧所,又選放牧人照料牲畜,同時又使得這些與刑賞相聯絡,調動牧人的積極性。宣宗貞祐年間(1213-1217 年)設定了典牧司以及在興定二年(1218年)設定了圍牧司,但是隨著蒙古軍隊的南下,國有牧業幾乎完全失去作用。軍隊馬匹供應已不再依賴於此。

括馬。所謂括馬,字面意思為搜求馬匹,實質上是強徵馬匹,保證軍隊用馬金朝後期,隨著蒙古軍的南下,私人的牧業承擔了軍馬的供應。章宗泰和五年(1205年),“詔河南宣撫使布薩揆括戰馬”。衛紹王大安三年(1211年)“括民間馬”,崇慶元年(1212年)又“括陝西馬”。宣宗貞祐三年(1215 年),“括民間騾給諸軍與馬參用”。

市馬及進貢之馬。市馬,即買馬。女真人的馬匹有部分來自貿易所得。“金人之馬,皆塔坦(韃靼,即蒙古)所入。……金人置榷場與白水,與塔坦貿易。”此條史料所說“金人之馬,皆塔坦所入”,似乎有些絕對,但從中可以看出,金人不足之馬,主要從蒙古引入。女真興兵以後,產馬少了許多,軍中少馬因此與蒙古貿易,後交惡,蒙古不再賣馬給女真人。金世宗在位時,因“諸軍馬瘦弱”,曾命白彥敬“往西北路招討司市馬,得六千餘匹”。禁止損害馬匹和鼓勵養馬。女真人,“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大定十四年(1174年)又詔:“猛安謀克之民,今後不許殺生祈祭。”在法律上也規定了國家對國有牧產地保護。以量化的賞罰指標來刺激畜牧的發展,提高馬匹的數量和質量。但是,實際上這些並不能改變軍隊馬匹缺少和戰事將傾的事實,金朝已經岌岌可危了。

馬匹供應是金朝軍隊之必須,初期以士兵、民戶分擔為主,市馬為輔,戰時則“以戰養戰”。馬匹供應的穩定與否及其優劣直關係到金軍的戰鬥力強弱,在當時宋人已知“彼之所長在騎兵”,而當馬匹不足時,金軍戰鬥力就會削弱,在戰爭中處於下風,並認為“舍馬則無所施其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