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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紋身:中國歷史上的那些紋身,看到最後一個我嚇尿了!

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徵,也是獨特個性和自我淋漓盡致的體現,也是個人信仰的表現。它是文化和信仰相互交合的產物,使得很多人喜愛上了這種疼痛的美麗,並將紋身雕刻在自己的身上。使自己有一種新的希望,新的寄託,新的開始。

也有人一時衝動在自己身體上留下了這種永恆的印跡,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在洗紋身的路上奔波與懊悔。本文就帶你一觀中國歷史上的種種紋身。

紋身也叫刺青,或者文身,文、紋兩字通假,也就是用工具在身上刺出各種圖案。最早的時候“紋身”是叫“文身”的,“文”即寫字,“文身”就是在人的身體上寫字。後來才有刺青,這是因為那時候用的只有黑色顏料,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髮青,所以又叫刺青。

原始社會時期《禮記王制》中便有這方面的記載,“東方日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有研究說此時的文身和圖騰崇拜有一定關聯。

周朝的時候設立了大辟、宮刑、刖刑、劓刑和墨刑五類肉刑,受墨刑者會被在身上刻字,再用墨水塗抹,從而留下永久的痕跡。鄭玄注的《周禮·司刑》 中這樣談到:“墨,黯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墨窒瘡孔,令變色也。”當然那時候仍然存在部分民族紋身的習俗,他們多文部落圖騰,祈求來自神靈的保護。《戰國策趙策》中說:“披髮、紋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屈原祭奠楚懷王羋槐也在《招魂》中提到:“魂兮歸來!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題黑齒,得人肉以祀,以其骨為醢些。”《淮南子》中也有這類記載,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人民斷髮文身,以象麟蟲。這種圖騰紋身一直保留到現代,在海南黎族、臺灣高山族等民族中仍然存在著一種刺青儀式,主文婆用雞毛蘸著幹香草加炭灰製成的藍黑色文水,在女孩的臉、頸、身體和四肢上描畫出代表本支黎族的圖案符號。黎族紋身現已成為海南省省級非物質保護遺產。

再如楚漢爭霸時期,淮南王英布,年輕的時候犯罪被判處黥刑,因此亦被稱之為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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