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的第二天,我收到了前男友微信發來的賬單。
某月某日,在超市給她買了包零食10元。
某月某日,打車送她回家12元。
某月某日,給她買了一杯百香果茶15元。
……
01
細密的手寫賬單,連一瓶礦泉水都不放過。
在一起一年零二十八天,我總計欠他兩千一百三十二塊錢。
“這些都是我們在一起時的花銷,已經分手了,最好不要相欠。”
新聞裡荒唐的情節果然都是現實生活的映照,只是面對新聞大家可以一笑置之,把奇葩當成飯後談資。
但親身經歷之後,才會感到那種自尊被深深割裂,懷念瞬間變成厭棄的尷尬。
我以最快的速度給他轉賬過去,至於我曾經送他的禮物,我不打算要回半分。
畢竟人有參差,不想把自己過去一年多的感情明碼標價,那樣只能把自己顯得廉價卑微。
之後,我將對方的一切聯絡方式統統拉黑,跟之前的感情做最最徹底的割捨。
這樣的結局雖說有些狗血,但好在,可以迅速將一個人從心裡丟出去,連起碼的感傷都省下了。
在網上隨便一搜,類似的新聞數不勝數。
分手之後的情節不再是藕斷絲連,不再是涕淚縱橫。
而是一張張毫無情感的賬單,或是冷著臉逼著對方索要損失費,更有甚者,還要以命償還。
越來越多的人一邊在感慨愛情難求,一邊在不停地收斂自己的愛意。
在感情開始時便想著得失,計計較較的一路愛下來,每一處算計都是壓垮感情的最後一根稻草。
02
我最好的朋友,情況也沒比我好到哪兒去。
她跟男朋友相戀兩年,感情卻在訂婚時陡然生變。
一旦結婚,兩個人需要一起承擔房子的貸款,但房產證上,卻不能填寫女方的名字。
“房子首付是我父母給的,之前兩年的貸款是我自己還得,你可以住進來,但房子只能是我的。”
朋友聽完,當即拍板,跟對方分了手。
男方反倒不解,大罵女方貪財、唯利是圖。
談愛情時你講究轟轟烈烈你中有我,談錢時你跟我涇渭分明互不相容。
這麼精明的愛情觀,不是拿對方當傻子,就是拿錢財當祖宗,總之,愛情在這類人心裡的排位,總會被無限順延。
對操著這樣愛情觀的人,馬上拜拜就是了。
有位網友總結得特別到位:對於經歷過真感情的兩個人,分手時是不願意傷害對方的,也不可能算計。會算計的往往是那種本來就沒打算一直在一起的人才會有的小心眼。
畢竟這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愛情的分量,偏偏喜歡凡事拿物質去衡量。
如果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都燒不掉對方精於算計的心,那麼分手,就是最好的結局。
03
現代人的愛情觀,悲喜交加。
一方面渴求著純粹的感情,一方面又都在做著愛情的精算師。
就像網友吐槽的那樣:都在掩飾、在試探、在權衡利弊、在故作精明、在避免行差步錯。
如果真是如此,愛情還不如一杯劣質白酒上頭。
不過,這並不能成為我們止步於愛情之門的藉口。
真正能廝守下去的人,必定會把彼此拴在一起,甘心當一條繩上的螞蚱。
恪守著愛情裡最最質樸的真理。
你的利益就是我的利益,你的得失就是我的得失。
你好我便好,你不好我更不好。
總會有良人,從“愛情”本身這件事上發力,給你溫暖,護你周全。
至於那些愛情裡的“精明人”,希望他們有朝一日能懂:我們究其一生追求的是愛,而不是一場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