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世界上的喜歡可以分為兩種:習慣和錯覺。
-01
習慣,會讓你喜歡上一個人
有一種喜歡,其實只不過是習慣罷了。
就像一日三餐,有人喜歡吃米飯,有人喜歡吃饅頭,有人喜歡吃餅;你不能說誰比誰好,因為這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
有人喜歡吃辣,有人喜歡吃肉,有人喜歡吃素,也沒有好與不好之分,同樣是習慣使然。
因為習慣,所以才會產生一種錯覺:離開了這件東西,離開了這個人,我就難以生活下去。
可是,不吃米飯,每天給你饅頭吃,你依舊能習慣吃饅頭。
在感情中,也是同樣的道理。
你每天跟同一個異性聊天,保持一定頻率,超過1周,你會發現你們倆的關係似乎快趕上了你相識多年的好友。
跟好朋友一個月說的話,都沒有跟對方一週說的話多。
在這種高頻率的聊天狀態下,你很容易喜歡上對方。
可是,這種喜歡是不真實的,不長久的,因為這只不過是你生活中的一種習慣。
他的出現,並沒有開啟你內心隱藏著的那些情愫,而是讓你的情緒、心裡話,煩惱,都有了寄託。
你跟對方聊天,因為對方能夠傾聽你,聽你抱怨,聽你分享,與你一起承擔。
於是,你將這種習慣當成了喜歡,殊不知這喜歡脆弱不堪。
不信的話,你可以跟另外一個異性每天聊天,用不了多久,你也會喜歡上另外一個異性。
習慣就是會讓人混淆感情與現實。
-02
有一種喜歡,只是“愛而不得”
就像陳奕迅的那句歌詞: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其實,這也是心理學中的一個概念:人對於得不到的,沒有完成的事情,總是記憶深刻。
那個心理學效應叫“蔡格尼克效應”。
一段感情,沒有完成,或者說完成度不如你想象中那樣嚴絲合縫;這個時候,你對這段感情的記憶和付出,就會越來越深。
你喜歡對方,可對方並沒有那麼喜歡你;你對他好,為他付出很多,噓寒問暖,你以為這樣做對方就能夠多喜歡你一些。
實際上,這麼做只是你的自我感動。
你之所以喜歡上對方,就是因為那種“愛而不得”的感覺。
為什麼很多人在分手後,都覺得前任才是最好的,依舊還愛著前任?
就是因為他與前任的感情,是那未完成的事情。
因為沒有完成,所以記憶深刻;因為感情沒有好的結果,所以他才會勉強自己。
可是,當他有機會跟前任複合的時候,他往往會變得猶豫。
因為再次見到前任的那一瞬間,他才明悟:原來這麼長時間,自己並不是愛前任,而是愛著那個為前任付出的自己。
“我愛的是你愛我”。
換個角度理解這句話:我愛的,只有我自己罷了。
人在感情中,都是這個樣子。
越是愛而不得,就越是深愛;越是求而不得,越是想要。
可是,這樣的喜歡,也是一種錯覺啊。
你愛的,至始至終都是你想象出來的那種狀態而已。
-03
喜歡可以隨時改變,但愛不是
如果說,喜歡一個人是:習慣和自我情緒的轉移。
那麼愛一個人則是:渴望和價值的轉移。
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你只是享受跟對方聊天時的快樂,享受跟對方在一起的無拘無束,不必負責,不必想太多,沒有那麼累。
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你可以隨便傾訴、發洩自己的負面情緒,也不必擔心對方會離開你,因為你壓根就不愛對方。
但是,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有一種強烈的渴望。
那種渴望是:無論需要你付出什麼,拿出來什麼,你都願意,只要能跟對方在一起。
而愛上一個人時,你想著的不是索取,而是如何將自己的價值投射在對方身上。
用你的優點,你的能力,幫助對方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喜歡上一個人是有目的的,而愛上一個人是無私的。
所以,當你覺得自己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不要太著急表露自己的心意;有些話,說出來就難以收回。
今日話題:
你會因為“習慣”而喜歡上對方嗎?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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