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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蓋茨夫婦離婚,讓人們更相信愛情了喬志峰:我們不是夫妻關係

比爾·蓋茨夫婦離婚,讓人們更相信愛情了

喬志峰

5月4日,一則重磅訊息震驚世人——比爾·蓋茨夫婦離婚了!

幾乎所有的媒體都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比爾·蓋茨與梅琳達·蓋茨宣佈離婚,意味著長達27年的婚姻關係結束。宣告中稱,兩人認為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已經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不過他們將繼續在基金會一起工作。

一石激起千層浪,無數人都在討論這對曾經被視為“模範夫妻”的老人,為何在共同生活了27年後,卻選擇了分道揚鑣。很多人(特別是東方人)都不約而同發出一句感慨:今後不敢相信愛情了!

跟很多人的想法不同,我的觀點完全相反:比爾·蓋茨夫婦離婚,恰恰讓我們更相信愛情了。

眾所周知,比爾·蓋茨夫婦離婚,成本不是一般的大。

首先,離婚不可避免地會給他們帶來輿論場上的困擾。恐怕誰都不願意因為個人的私生活,而成為全世界無數人茶餘飯後的談資。並且,由此還可能招致不少猜測和非議,讓他們幾十年來樹立的“模範夫妻”形象一朝崩塌。

即便不考慮聲譽問題和“政-治-因-素”,單單是從經濟角度衡量,也令人心驚肉跳。據悉,兩人目前擁有高達1200多億美元的淨資產,一旦離婚,兩人平均分配是大機率事件。曾經的世界首富,一下子財富腰斬,“損失”不是一般的大。

我們不妨做一個簡單的邏輯推理——

1,比爾·蓋茨夫婦離婚的成本十分巨大,但他們還是選擇了離婚,這說明,他們為了離婚是不計成本、不計後果的。

2,由1可以推知,比爾·蓋茨夫婦對婚姻的態度,是絕不妥協、絕不湊合,有感情則過、無感情則離,不摻雜太多利益考量。

3,現在,比爾·蓋茨夫婦離婚了,說明他們已經沒有了愛情、現有感情已經無法支撐他們的婚姻繼續維繫。

4,由2、3可以推知:比爾·蓋茨夫婦在之前的27年婚姻生活中,是有感情、有愛情的。否則,以他們的性格和行事作風,如果之前失去了感情和愛情,他們之前便已經離婚了,不會拖到現在。

結論很簡單:比爾·蓋茨夫婦在之前27年裡,是有愛情的。你是不是因此而相信愛情了呢?

或許有人會說:以前他們有愛情,可現在卻沒了愛情,愛和婚姻沒有善始善終,說明感情和愛情很難天長地久,怎麼可能讓人更相信愛情呢?

其實不然。一份愛情,能夠持續27年,已屬不易。不在於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很多人都將這句話掛在嘴邊,可遇到了具體案例,咋就忘記了呢?

並且,所謂海枯石爛的愛情,更多地是存在於童話和影視劇裡。故事裡的事,往往都是騙人的。現實中,我們看到的很多白頭偕老、從一而終的婚姻,相當一部分只是表面現象,維繫婚姻的不過是“湊合”兩字而已。湊合的婚姻,才是真正的“愛情的墳墓”,吞噬著人的愛和激情,甚至吞噬著人的尊嚴和靈魂。

能夠擁有27年愛情,人生足以無憾,夫復何求?特別是像比爾·蓋茨夫婦這樣的“性情中人”,眼裡揉不得沙子,勇敢愛、勇敢離,他們分手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說不定,還能再次找到自己的下一段情緣和幸福呢。

比爾·蓋茨夫婦帶給我們的啟示是:要相信愛情,積極地追求愛情。同時,不要將愛情無限神聖化,並不切實際地對愛情寄予“永不變色”的奢望,要承認愛情隨著時間和環境的改變是可能發生變化的,要承認這種變化是合理的,並坦然面對。做到了這些,你所擁有的愛情才是真正純粹的愛情,不摻雜太多世俗的東西,不被任何其他因素所裹挾。這樣的愛情,哪怕只是擁有一分鐘,你便是曾經擁有真正的愛情的人,值得很多人豔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