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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株連九族”的罪犯,為何不逃跑?其實跑了才是傻子

古時候不管是十分有名望的大臣,還是非常普通的老百姓都很害怕違背皇上的懿旨,小到一個口頭命令,大到書面檔案。因為在那個時候皇帝是至高無上的天子,對整個國家有著絕對的、說一不二的統治權。如果膽敢與皇上作對後果就會很嚴重,輕則殺頭,重則株連九族。總之,每個人的生死都掌握在皇上的手中。只要君王一聲令下,讓你活你便很難死,讓你死你便很難再生存。

說到株連九族,相信沒人會想要受到這樣殘忍和恐怖的懲罰。一個人如果不小心得罪了皇上,結果整個家族,不管是年老的還是年少的,都要被牽涉到而遭殃,死於非命。雖說在平常人眼中這樣的罪罰看起來實在太過於泯滅人性,一點情理也不講,但是想想,那是在皇權至上的古代,而不是民主法律完善的現代社會。

統治者為了王朝的穩定,不會留下任何威脅朝政的隱患存在的。所以對於統治者而言,這是消滅頑固的潛在的復仇勢力的最好方法了。縱使它的野火再怎麼燒不盡,也要把草斬了,把根除了,不讓它有春風吹了又生長出來的機會。

最久遠的株連九族的刑罰在《尚書》中有所提及:在快要出征打仗的時候,商湯和夏啟為了威脅自己的手下,要手下對自己完全忠誠而釋出條令,警告自己的手下一旦背叛和不聽從自己的命令便會受到妻兒全家處死的刑罰。

之後我國夏朝出現了宗法制這種制度,並且在商周得到很好的發展。於是國家和家族它們二者之間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緊密分不開,血緣成了帝王把持大權的最好紐帶,用來更好地控制大臣和政權。在這樣封建不開明的政治背景下,一國之主一旦受到外人的不尊敬,帝王就會下旨株連罪犯的九族,不放過任何一個與罪犯有血緣關係的人,以鞏固王權。漢朝初期,漢武帝非常地推崇儒家思想,他不提倡族刑,選擇只懲罰犯罪本人。但是到唐朝,這個本來還有人性的懲罰完全變樣了,宗法制度又被重新應用了——一旦犯罪,其族人全部都要受到懲罰,小到殺頭,大到流放邊疆苦寒之地。

大家也許會問,如果罪犯要被株連九族了,他的家人偷偷逃走,改名換姓地生活不可以嗎?為什麼罪犯寧願坐以待斃,也不敢逃跑呢?

其一,皇權至上的思想深深地根植於古代人的思想和血液裡,他們認為天子對自己的一切行蹤一清二楚,思想上的禁錮使得大部分人不敢違抗和逃跑。其二,古代社會道路崎嶇,交通不便,社會物資匱乏,領著一家老小逃跑,路途艱險,隨時都有被抓捕和風餐露宿餓死的風險。其三,皇帝身邊不乏能人異士,隨隨便便就是一個武藝高深的密探,罪犯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難逃。所以即使逃跑也會被輕易地找到,最後還會罪加一等,還不如坦然面對現實,不要再去連累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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