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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異化",全球流行文化產業面臨的難題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陶短房  金惠真】有流行文化的第一天,就存在“偶像型文藝”。舞臺上的偶像或藝人,指雖然以從事文藝表演為職業,但主要依靠形象和魅力,透過與粉絲互動保持和提升人氣,以此作為主要生財之道的藝人和文藝團體。如何應對“偶像異化”,也就是最大程度控制其滋生的副作用和不良社會影響,成為全球流行文化產業面臨的一道並不容易解答的題。

資料圖

日本開啟“偶像藝人產業化”

在歐美,波姬·小絲、“小甜甜”布蘭妮等演青春偶像劇出道的影星,以及賈斯汀·比伯這種“小鮮肉”型歌手,一般僅是在演藝風格和演藝生涯中更多突出形象、造型等方面,尚不足以構成獨立的產業鏈。真正產業化的偶像藝人,則是從日韓開始。二戰後的日本,隨著電影、流行樂和電視的崛起,出現一些側重“青春人設”的明星組合,如“三人娘”(美空雲雀、江利智惠美、雪村泉)、“火花三人娘”(中尾美枝、伊東由佳里、園真裡三)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樂隊組合在日本風靡一時,如著名的“少年隊”,其翻版“小虎隊”在中國臺灣及大陸家喻戶曉。

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偶像團體,以及幾乎獨立存在的偶像產業,標誌是1985年出道的日本“小貓俱樂部”。這一年,製作人秋元康依託日本富士電視臺《黃昏喵喵》節目,創立一個嶄新的演藝形式。這個團體由眾多“可愛、親切,但看上去不帶任何明星氣質的鄰家少女”組成,主要演繹專屬歌舞,不追求表演質量和藝術表現力,靠賣人設和互動圈粉,並從中拓展各種有形無形的周邊市場。由於偶像團體和所依託節目間的共存互利關係,節目團隊及其所屬電視臺等機構也會賣力宣傳、推廣偶像,形成連鎖效應,小貓俱樂部一炮走紅。儘管小貓俱樂部本體僅存活兩年,臺上通常也只有2至4人、至多10多人,但先後加入該團隊的有50人以上,其中一些分團至今還在活動。

2005年,仍然是秋元康,以日本平成時代異軍突起的“秋葉原文化”和“御宅族”為消費物件,推出被戲稱“小貓俱樂部2。0版”的AKB48。這個團體除了繼承小貓俱樂部的偶像元素外,還增加固定劇場化表演——在秋葉原建立專門劇場,每天進行表演、公開分隊和定期研修生選拔培訓等新的偶像養成要素。按照秋元康的說法,宗旨是打造並販賣“能接觸到的偶像”概念,透過讓偶像與粉絲頻繁互動,讓後者產生“我們和偶像共同成長”的歸屬感,從而心甘情願地持續消費。至今活躍的AKB48包括各分團一線偶像多達350人以上,算上被“自然淘汰”退出者,總人數遠超四位數,2013年3月創下“人數最多流行組合”的吉尼斯世界紀錄。目前日本幾乎所有偶像團體都有AKB48的血統或影子,也是世界其他許多地方偶像藝人/團體和偶像產業的模板。

韓流拓展海外市場

韓國流行文化的發展,也受到日本及歐美的影響。上世紀90年代,韓國歌壇開始湧現嘻哈、舞曲、抒情歌謠等風格為主的組合與歌手,比如“徐太志與孩子們”組合將嘻哈音樂和舞曲引入韓國。上世紀90年代末,韓國推出以“小團隊偶像”為特點的組合,如H。O。T、水晶男孩、G。O。D等。

與日本偶像團體主打鄰家女孩、側重“御宅族”之類的“秋葉原男性”不同,韓國組合從一開始就男女並重,甚至男團多於女團。之所以如此,是韓國經紀公司精準計算到大量有消費能力、較男性粉絲更具衝動消費特質的女性,更容易被這種“互動性飯圈”牢牢鎖定。與日本偶像團隊將固定舞臺設為中心不同,韓國組合更熱衷於開拓海外市場,海外演出和周邊銷售成為營銷賺錢的重要渠道,在2010年後扎堆搞起“全球巡演”。

2019年在韓國開始復興併成為主流的Trot(韓國演歌)源自日本演歌,最早是在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期流入韓國。隨著韓國經濟發展以及韓國社會對日本的牴觸情緒反彈,Trot開始擺脫自身的日本色彩,更多融合西方搖滾和流行樂等元素,逐漸成為韓國特有的民族歌曲。上世紀七八十年代,Trot曾是韓國樂壇主流歌風,當時的頂級歌手南珍、羅勳兒、周炫美、玄哲等人都深受大眾追捧。韓國《文化日報》分析稱,Trot之所以如今迴歸主流,一是人們已對偶像組合為主的流行音樂感到審美疲勞和厭倦,尤其是一些選秀節目近年來不斷爆出黑幕,而Trot的出現讓觀眾重拾對過去流行音樂的懷念。二是韓國社會貧富差距日益嚴峻,人們心中的壓抑情緒無處釋放,而Trot悠長婉轉的旋律和深入人心的歌詞能治癒人們的挫折與憂傷。

“互動性飯圈”的異化

“飯圈文化”起初為單純地花錢買專輯給偶像歌手打榜、購買各種周邊產品等合理消費,但後來極個別粉絲開始跟蹤、騷擾明星,並砸巨資給“愛豆”送貴重禮物,已然超出正常追星範疇,甚至被韓媒冠以“私生飯”的負面稱號。直到如今,“私生飯”現象依舊是韓國流行文化中亟待解決的一大難題。2017年2月開始,韓國各大音樂網站取消“午夜零點至次日中午12點單曲銷售排行榜”的對外公佈,以避免粉絲扎堆在深夜集中下載歌曲、刷榜單,以此為偶像造勢和宣傳的行為。

在流行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流水線式的偶像產業難免出現欺騙式簽約、高壓式管理和滿負荷運轉等問題,合約壓榨、職權騷擾等司空見慣。為確保關乎品牌效應的人設不破產,日韓演藝公司嚴格控制偶像藝人的私生活、交際,甚至言談舉止。由於競爭空前激烈,加上產業鏈批次製造,不論日本式的“鐵打營盤流水兵”——團隊名稱十幾年不變但成員幾乎每場都變,還是韓國式的“你方唱罷我登場”——組合稍有過氣之嫌立即解散或推陳出新,其背後都是“一將功成萬骨枯”,大多數偶像在出道後來去匆匆,短暫的演藝生涯所獲無幾。近年來,日本尤其韓國藝人精神崩潰甚至自殺的新聞層出不窮,這並非偶然。

“偶像異化”甚至還滋生一些社會問題。如日本近年來“中年御宅族痴迷偶像團體不再探望老人”“年輕粉絲寧願追星而不願面對自身情感問題”,韓國粉絲痴迷握手會耽誤學業和工作,以及對偶像成員進行騷擾、“群追愛豆”影響公共秩序,導致“路人”無辜被殃及等。由此可見,忽視偶像文化背後的現實市場乃至社會需要,並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