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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觀快評:允許個性化展示,讓店鋪招牌不再千店一面

日前,上海修訂通過了《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其中明確指出上海各區綠化市容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轄區主要道路沿線和景觀區域、歷史風貌區等重點區域內以及文物保護單位、優秀歷史建築等重要建(構)築物上的戶外招牌設定導則。與此同時,戶外招牌設定導則應當為設定者展現個性和創意提供空間,避免樣式、色彩、字型等同質化。

在制定基本標準和框架的同時,為商鋪戶外招牌預留個性化設計的空間,這才是尊重民情民意、尊重審美需求、尊重城市發展規律的科學化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也因此,上海的市容管理新規一出臺便引得無數網友叫好。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城市為了追求所謂的“城市美觀”,大刮店招統一之風,一刀切地對招牌大小、字型、顏色事無鉅細地做出了統一安排。結果卻是,一些地方因為統一的“清明風”、“墓園風”遭到群嘲,更有地方因為暴力強拆店招招致輿論譴責。小小的一塊店招,可謂是忙壞了城市管理者,也折騰了不少商戶。

店鋪招牌既是商家的門面,也是城市市容的一部分。城市管理者在店招上做文章,有一定的必要。有些雜亂無序的店鋪招牌和門面廣告的確觀感不佳,也存在安全威脅,理應得到糾偏。但問題的關鍵是,店招管理不能一刀切地搞千店一面,更不能獨斷專行地暴力強拆統一定製,這不僅缺乏對市場主體的尊重,更折射出一種權力任性和管理任性。

每家店鋪的風格不一樣,商家透過獨特的戶外招牌展現自己的個性、增強自己的識別度和吸引力,是商家的經營自由,只要不違法悖俗。而每座城市的特色也不一樣,當形色各異的招牌與城市人文特色相適應,完全可以成為展現城市獨特風貌的特有標識。而反之,千篇一律的店鋪招牌既給商家和消費者添堵,也讓城市喪失了自己的特色和活力。

說到底,店鋪招牌和城市市容並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城市管理者既要給店鋪招牌設定導則和安全規範,同樣也要給自己的管理留有餘地。正如此次上海既對戶外招牌可以有多大面積、高出多少等做出了限定,同時也給商家創新性設計預留空間,這不僅避免了店鋪招牌無序發展,也確保了城市的有機生長。

如果說店鋪招牌是一座城市的“面子”,那能否用精細化管理讓商家和市民滿意、讓市容更整潔有序則是城市的“裡子”。唯有兩者兼顧,才是城市管理的根本要義。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