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財經

總局明確!付款方和實際購買方不一致,發票這樣開~

付款方和實際購買方不一致,發票開給誰?總局12366納稅服務中心的一個問答,引起了許多財稅人的圍觀。

1

總局最新口徑:

付款方和實際購買方

不一致,

發票開給誰?

問:

付款方和實際購買方不一致,發票開給誰?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應按照實際業務由提供服務一方向接受服務一方開具發票。

長期以來,

“三流一致”的概念深深困擾著很多人,擔心不小心就觸碰了虛開發票這個雷區。

2

虛開發票的定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法發〔1996〕30號)給虛開下了定義。解釋的第一條規定:

根據《決定》第一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發票的定義

3

會計注意

會計注意

以下發票都不能報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