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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爾木:刑警支隊五大隊連破兩起刑事案件

自“防風險、除隱患、降發案、保平安”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刑警支隊五大隊把隊伍教育整頓暨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具體落實到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當中,向侵害群眾財產的犯罪行為發起凌厲攻勢。近日,在市局大資料中心、網安支隊、局相關部門的支援配合下連續破獲盜竊摩托車案及詐騙案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2021年

5

月7日,五大隊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停放在格爾木市航建巷北口的一輛摩托車被盜,價值

5000元

。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經現場初步勘查,該車輛是夜間被嫌疑人用鑰匙將車打著進行盜竊。根據這一特點,民警循線追蹤,查得被盜車輛屬於二手交易,曾多次專賣關係錯綜複雜,偵查員透過大資料圖偵以及技術手段,對嫌疑人的活動路徑進行多次甄別研判,梳理與涉案車輛有關聯的人員資訊,最終確定李某龍有重大作案嫌疑。

偵查員經過嚴密佈控,於6月20日將逃竄至西寧市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龍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龍對盜竊摩托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1年

6月3日

,刑警支隊五大隊接到群眾郭某報警稱:其在微信上認識汪姓男子,自稱是西寧工商銀行助貸部的工作人員,在辦理貸款時被騙了

22300元

。接報後,偵查員立即開展案件偵破工作。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大量走訪調查和分析研判,發現嫌疑人汪某鑫並非西寧工商銀行工作人員,只是在長期在微信中製造虛假資訊,營造假象取得受害人信任後實施詐騙。

偵查員梳理案件資訊及證據固定,用大資料分析確定嫌疑人汪某鑫的行蹤軌跡在西寧市出現,立即趕赴西寧進行布控。6月21日,在西寧市將犯罪嫌疑人汪某鑫成功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汪某鑫如實交代了自己在微信朋友圈釋出大量銀行貸款虛假資訊,並以辦理貸款需要保證金、手續費為由,騙取被害人

2

20

00

餘元的犯罪事實。

2021年6月24日,刑警支隊五大隊將犯罪嫌疑人李某龍、汪某鑫被成功押解回格。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龍、汪某某分別因涉嫌盜竊罪、詐騙罪被格爾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格爾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