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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歧義,自書遺囑被判無效

胡女士和丈夫孫某是再婚家庭 。 孫某去世後,因為他名下的一套房產,胡某與孫某的三個孩子發生爭執 。

三個孩子要繼承父親留下的房子,但胡某卻拿出一紙遺囑 。 她表示,丈夫在這份遺囑中已經表明,房子在他百年之後贈與胡某所有 。 三個孩子看過遺囑後表示,這份遺囑有百餘字之多,但從頭至尾卻只有一個句號 。 如果加上標點符號以後,他們對遺囑完全可以有另一種截然不同的解釋 。

雙方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最終鬧上了法院 。

本案主審法官認為,本案中爭議的焦點即為孫某所留的遺囑 。 遺囑只在句尾有一個句號,如增加不同的標點符號,這份沒有標點的遺囑就有兩種以上的不同解釋 。 因此,根據該遺囑,無法確定胡某丈夫的真實意思表示,即該遺囑不能作為有效遺囑對待 。

幸福遺囑解讀: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行人說內行話

中國人有句古話”久病成良醫,。‘這句話在別的地方有可能成立,單單在立遺囑這事情上不太靠譜 。 因為人生只有一次,而且每個家庭都有每個家庭的情況,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問題,面對各種實際操作問題,遺囑只能實現一次,無法透過經驗積累加以摸索和改進 。

法律就像一座宮殿,裡面層層疊疊,迂迴曲折,繼承法雖然才 37 條,但圍繞這37條衍生出來的規定有數百條,和這數百條規定相交叉的其他法律,像婚姻法、民法通則等等,數千條不止。 而要運用繼承法,設定相關的條款和安排,則需要更多的經驗 。相比法律這座宮殿,只有37條的繼承法確實像一臺電梯,但是要弄清楚這臺電梯怎麼連線,怎麼操作,怎麼監控,怎麼工作,恐怕不是看上去那麼簡單。

舉個例子,按照舊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經過八年持續婚姻後,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了 。 但按照新的婚姻法規定,這種婚前財產無論經過多少年,還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並不能成為另一方的遺產 。 如果不知道這種新變化去訂立遺吸,恐怕要產生許多新的糾紛 。

像前面案例那樣的無效遺吸,何止百萬!在百度上搜”遺吸無效“,檢索結果達到173 萬個。 可見一個真實有效的遺囑是多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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