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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備,以德為主是唐太宗選拔人才的標準

唐太宗時期,人才選拔的重要標準就是不拘一格地廣攬賢才。唐太宗選賢任能可謂不論親疏,不避怨仇,“連任官必以才,不者,雖親若襄邑王神符,不妄授若才,雖仇如魏徵,不棄也”。在他的幕僚中,既有早年追隨他的秦府幕僚房玄齡、杜如晦、長孫無忌等,也有他的政敵李建成的舊部魏徵、韋挺等既有原屬各個武裝集團的人物岑文字、戴胃、張玄素等,也有農民出身的將領秦叔寶、程知節等。李世民對他們不分親疏,不避仇嫌“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只要確有才能,忠誠於唐,都能委以重任。

李世民曾說

“吾為官擇人,惟才是與。雖親不用如其有才,雖仇不棄。”所最著名的要算是對魏徵的任用。魏徵早年參加瓦崗軍,歸唐後原是輔佐太子建成,曾多次勸諫太子李建成殺掉李世民,以掃除障礙。玄武門之後,唐太宗曾質問魏徵,其他人都為魏徵的性命擔憂,但李世民寬宏大量,他察魏徵其人剛直機敏,忠貞無二,才華出眾,便以國事為重,不記前仇而委以重任,還提拔其為諫議大夫。以上這些並不能以此就斷定唐太宗取人是以才一為主,德為輔。

事實上,太宗認為人才’應該德才兼重,如若不能兩全,德行更為重要。因為貞觀三年,太宗已經認識到只是注重才能的缺點,以才‘選人,而不看其品行,過不了幾年就會產生種種劣跡,就算這個時候將其殺掉,也已經晚了,百姓已經深受其害,以才‘選人就暴露出了嚴重弊病。貞觀三年,太宗謂吏部尚書杜如晦曰“比見吏部擇人,惟取其言詞刀筆,不悉其景行。數年之後,惡跡始彰,雖加刑戮,而百姓己受其弊。如何可獲善人”針對太宗提出的問題,杜如晦從歷史經驗中找到對策,如晦對曰“兩漢取人,皆行著鄉間,州郡貢之,然後入用,故當時號為多士。”

兩漢時期取士

都是選取那些在民間已經有好名聲的人才一,然後再進行錄用。貞觀六年,魏微對太宗說“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只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惡人,假令強幹,為害極多。”仁啪。魏徵分析了這種情況,即便這些人只是有好名聲,但是沒有才能,也不會對百姓造成太大傷害,但是如果誤用了品行不好的人,反而會用他的聰明才幹來做壞事,那麼壞處則是更大的了。只有亂世之中,才一會不顧品行,只看才能。李世民還十分贊同魏徵的觀恢“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懼兼,始可任用”。

亂世求才重才不重德只是權宜之計,真正治世之才‘還要才行俱佳。他認為太平社會中任用一個人,首先要看他品行是否端正次再看他的能力是否勝任。所以,他特別強呼叫人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堅持“舉行能之人”。他要求左右大臣“用人彌須慎擇,各級官員必須“才行兼備”。魏徵為皇帝提出了十二條衡量官員的標準太宗選撥人才,要求以德為先,對自己也是要求以德治國,認為德為君體。仁中明帝王應該如同山嶽一樣具有品德。只有實行德治才能流傳很久,只有心懷仁厚才能感化百姓。

結語

唐太宗最為著名的十八學士,個個有才,分別在儒學、文學、史學、音樂等不同方面,但都具有高尚的品德,勇於犯顏直諫,品行高尚。作為皇帝,太宗治理國家只能透過都督、刺史,特別是每個縣的縣令,才是和百姓接觸最多,距離最近的官員,如果這些縣令不能夠施行皇上的仁德,百姓可就處在水深火熱之中了,因此對於縣令們的選撥和考察可以算得上尤為重要,因此太宗曾將這些官員的名字“疏其名於屏風”可以在日常起居中時時看到。這同樣可以看到官員品德的重要性,以及太宗選人時對品行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