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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彩霞
張幼儀與朱安
讀張幼儀,聯想到朱安,遂放到一起比一比。
單從個人來說,她們似乎沒有可比性。
一個是出身名門望族的富豪之女,一個勉強算是中上家庭的小家碧玉;
一個“線條甚美,雅愛淡妝,舉止端莊,秀外慧中”,
一個“面色黃白,尖下頦,薄薄的嘴唇,略大的嘴,微禿的寬寬的前額”;
一個有著代表先進的天足,一個卻是象徵守舊的小腳;
一個是大學教授、銀行家、服裝界女強人,一個是慘淡一生、孤獨終老的悲劇人物。
然而,她們又是可比的,是同時代人,又都曾嫁與向舊思想宣戰的風雲人物,她們相差22歲,命運卻是天差地別。
張幼儀與朱安,她們的人生,著實有許多相似之處。
先是婚姻,同為父母包辦。從結婚的那天起,她們就都受著丈夫的冷遇,婚姻成了無形的牢獄。
當徐志摩提出離婚時,張幼儀選擇平靜地在離婚檔案上簽字,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被拋棄的她把自己比喻為“一把秋天的扇子”。
而朱安,雖不曾被拋棄,忍受的卻是比拋棄更為不堪的痛苦。
魯迅接受她,是把她看作母親送予的一件禮物,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空守四十一年,“像一隻蝸牛”一樣,終其一生,朱安也沒有爬到有陽光的牆頭上去,最終陪著舊習慣“做了一世的犧牲”。
對夫君的態度,她們是相同的,始終懷著感激之情,把一份深愛埋藏在心裡。
晚年的張幼儀在自述中說:
“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說不定我最愛他。”
甚至,為了讓後人知道徐志摩的著作,她還出資策劃編纂了《徐志摩全集》,對徐志摩,可謂仁至義盡。
而朱安也說:“嫁做人婦自然夫唱婦隨,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
並曾對採訪的記者說,“周先生對我並不壞,彼此沒有爭吵,如先生所說,我們各有各的人生。”
魯迅逝去後,生活困難的朱安寧願自己清苦也不拿魯迅的遺作去換錢。
溫柔而含蓄,寬容而博大,她們,就那樣執著地愛著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對夫家的長輩,兩人也執行地同樣徹底。
徐志摩遇難後,張幼儀承擔了他身後全部的責任,服侍雙親、撫養兒子、管理產業、包括老人的身後事。
朱安就更不用提了,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歸山。她自己死後,也永遠地葬在婆婆的墳側,徹底地令人心碎。
再就是情敵。
離婚促使張幼儀成長,她坦然承認,一個精明、幹練、勇敢而沒有詩意的女子,和一個浪漫、天真、熱情、毫無心機的詩人,是走不到一起的。
徐志摩遇難後,她一直接濟陸小曼,並說,“照顧陸小曼是我兒子的責任”。
雖然朱安在才學能力上不及張幼儀之萬一,但她同樣“懂得禮儀,性格溫和,待人厚道”。
魯迅去世後,她寫信給許廣平,願與其“同甘共苦扶持堂上,教養遺孤”,甚至還說“倘許妹尚有躊躇,盡請提示條件”,她“無不接受”。
“大先生的兒子就是我的兒子”,朱安的為人坦蕩,和對許廣平母子二人的體貼,周海嬰多年之後提起仍感懷不已。
不論張幼儀還是朱安,她們的婚姻都是老舊傳統的產物。
獲得自由後的徐志摩曾為張幼儀寫詩曰:“四千年史髏不絕,卻不過把人道靈魂磨成粉屑。”
魯迅也說:“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四千年的舊帳。”
都是舊思想惹的禍!
張幼儀之後的人生之所以輝煌燦爛,除了個性中的自立自強,跟她的出身是分不開的,相比之下,朱安便只能接受命運的安排了。
如果不是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張幼儀只能說是個會理家理財的女強人;
同樣,如果不是與魯迅成婚,朱安的名字恐也早已被歷史的塵埃淹沒。
幸與不幸,不論後人怎樣評說,對當事人來說,都無關緊要了。
兩個生於舊時代的女人,持著再傳統不過的婚戀觀,把愛情演繹地令現代人汗顏、羞赧。
不要說她們是可憐的。對,她們,是非常非常可敬的。
(本文經許可轉自公眾號《潘彩霞》,在此謝謝潘彩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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