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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破人亡,流離失所,漢朝是如何處理流民問題的?

秦朝因農民戰爭的爆發最終走上滅亡的道路,後來經歷了四年的楚漢戰爭,連年的戰亂,使各地百姓處於恐慌之中。農民在戰爭中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戰爭破壞了大量的土地房屋,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受戰爭的影響百姓的生活流離失所,在社會上形成大批流民。

西漢統一後,流民的人數較之前有所減少,但是西漢流民的問題依然很嚴峻。大量流民的存在直接影響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安撫流民的措施,流民群體將成為社會上的一個隱患,嚴重時會影響著社會的安定和團結。所以漢初統治者重視流民問題並採取措施,休養生息,安撫流民。武帝在位期間,大興土木的同時又大規模的用兵征戰,“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加上武帝的多次巡遊天下消耗了大量的財富,使國庫空虛,加重農民的負擔,導致小農大量破產,流民潮再次出現。“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四十萬”,社會上出現大批流民,導致社會問題嚴重,為了緩和這些矛盾,統治者都會採取措施進行補救。

物資短缺是流民面臨的最大問題,因此,如何解決流民物資問題,安撫流民心情是統治者的考慮重點,通常情況下政府會採取下令地方政府賑濟的方式,具體包括振貸、開倉振糧等。元帝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詔曰:“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為緩燃眉之急,使流民得到及時的振濟這在一定程度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政府的振濟活動並非長久之計,如何能幫助流民自食其力才是政府的下一步考慮重點。

所以政府採取安撫、遣返、振貸等措施幫助災民

度過難關

。流民脫離政府控制之外,在社會上形成流民潮流,這是統治者最不願意看到的情況。一是國家的賦稅徭役沒有著落,再次是擔心流民形成與中央相對抗的勢力。如何能在短時間內將流民得到合理的控制,形成理想的社會秩序成為統治者治理流民的核心政策。

所以統治者下詔鼓勵流民迴歸家鄉,重新擁有戶籍成為受國家管理的百姓。成帝曾下詔:“流民欲入關,輒籍內。”解決流民問題的關鍵還是給予流民土地,同時政府會振貸一定的土地和種子以此來從事農業活動,如漢宣帝地節三年(公元前67年)就曾經下詔:“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使流民可以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活動中,政府振貸給他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要素,土地、種子及糧食,同時免除流民賦稅及徭役。漢宣帝時期採取振貸流民的政策得到一定的效果,農業產量較昭帝時期有明顯提高出現了“神爵、五鳳之間,天下殷富”的局面。宣帝的振貸流民詔可以

看做

西漢政府招撫流民的最高優待。

此外,政府還對妥善處理流民問題的官員進行獎勵。並將以控制戶口的多少作為考核地方官員的依據,漢宣帝時曾下詔嘉獎妥善安置流民的官吏。漢宣帝(地節)三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佔八萬餘口,治有異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從漢宣帝的詔令中我們可以看出,膠東相王成妥善安置了流民,使流民迴歸到正常的生活中,從而使膠東地區的戶籍總人數也有所增加。因他的優秀作為,宣帝將王成官職的俸祿升至二千石,並賜他爵位為關內侯。漢元帝時期,南陽太守召信臣因管轄境內“百姓歸之,戶口倍增”,而使他官位不斷升遷。

綜上所述,西漢流民問題並不是獨立的社會問題,它與西漢社會的政治、經濟結構存在密切聯絡。縱觀西漢政治,流民問題始終是引起社會動盪的一個因素,社會動盪的直接影響就是形成更多的流民群體。西漢政府為解決流民問題所採取的措施是有目共睹的,控制的成效則取決於各朝具體的社會情況。農民安定,天下才可得到穩定。針對流民現象,西漢統治者採取振貸措施不論成效如何,都為後代治理流民問題提供了歷史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