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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不如狗!徽州宴老闆娘飆的狠話,竟能成壓死諾大企業的稻草?

連日來,叫囂“狗

比人值錢”的安徽蚌埠徽州宴餐飲有限公司老闆娘威脅他人事件引發關注,該公司老闆公開道歉也未平息相關風波。7月8日,極目新聞查詢發現,該公司曾捲入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後在法庭的調解下,原告和被告

達成了賠償協議。

原告合計獲賠64萬元,其中包含保險公司支付的11萬元交強險。被告系陳某、王某、保險公司。

法律意見

首先,據媒體報道,徽州宴老闆娘的狗價格在70萬元人民幣左右,至於這個價格為何這麼高、是否可以這麼高,筆者不予評論;畢竟,最近淘汰警犬拍賣這件事、還有拍賣價格也是驚到了筆者,單隻警犬也是拍到了幾萬元,整體拍賣下來,目前來看總成交價在幾十萬元。當然,據報道拍賣所得歸國家,即使單比狗的價格,也超出了筆者的專業認知,不予贅述。

其次,“人命不如狗命”的源頭,在於遛狗者與孩子家長的激烈爭吵,遛狗者飆狠話“你敢動我狗,我弄死你孩子”,遛狗者又是徽州宴這麼大企業大老闆娘,“人命不如狗”為標題的新聞就鋪天蓋地席捲而來。加上老闆娘本人及家人後續的“蜜汁”道歉,更是授人以柄:本人未再露面道歉、弟弟說狗的價格是70萬元。現在更是有了相關的交通事故賠償49萬元的對比,好像更加坐實了這句話。

北京國諮律師事務所

遛狗者的過激言論肯定不當,後期不論是其本人,還是家屬、徽州宴等相關主體,處理問題的態度和方式、力度都稍微欠穩妥。因此,後期若是徽州宴經營破敗,自身的過錯是絕不能忽視的。

但是,人要理性的思考,不要成為獲益主體手中的刀,傷了別人,自己實際沒有任何好處;甚至,若有一天自己、家人也因為言語過激,站在了與遛狗者同樣的位置,自己是否會期盼社會對自己寬容一些?

再次,有幾個問題需要思考:1、遛狗者和帶孩子的家長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畢竟家長也被行政拘留了,矛盾的激化雙方是否都有過錯,當然有過錯大小之分;

2、徽州宴緊接著就宣佈辭退該女子,為何有一批人圍堵在飯店門口,圍堵者莫非是徽州宴僱來的?是什麼理性的原因驅動了這群人?

3、媒體、網紅看似是“匡扶正義”,但是“人命不如狗”的標題到底是為了什麼?網紅在自己的平臺直播這件事,齊聚徽州宴門口打擾經營,擾亂秩序,到底又是為了什麼?

過錯方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徽州宴的員工呢、股東呢、出租人呢,想過沒有,有人會失業、會賠掉投資款、賠掉租金收益,這其中難道沒有就指著這點收益養家餬口、救命的人?這件事,如果沒有媒體大肆渲染,會有如今的慘烈結果嗎?當時發生嚴重後果了嗎?孰輕孰重?有問題處理意識嗎?

4、有很多顧客要求退款,退款具有法定事由是可以退的,沒有是不可以退的,一碼歸一碼,知道退款要付出多少成本嗎?

最後,筆者的建議:

1、理性思考,不要被無良媒體、網紅帶節奏,忽視事實的本質、問題的本質。媒體、網紅,除了攫取流量,請不要忽視自己的社會責任,損人利己。

2、人命和狗命,都是命,沒有貴賤之分。狗有狗的價格,這個要看市場和專業。而人命,也是有價格的,事實難聽,但不要忽視現實。工亡,適用工傷賠償的認定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侵權致人死亡,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針對賠償範圍及計算方式都有規定;法律也規定了,雙方可以協議賠償價格。

另外,媒體報道的交通事故,是徽州宴當事人乾的嗎,與本案有什麼關係?交通事故的事故認定書請出示,事故原因、責任劃分是什麼?如果64萬元萬元的賠償、補償違法,法院會出裁定書嗎?怎麼樣,要法院開展再審監督程式嗎?

3、關於退費,費用是預付合同款、定金、訂金還是什麼?退費,意味著“合同”的變更、解除,法律明確規定了合同變更、解除的事由,變更的合法事由:協商一致或者情勢變更原則;解除:根本違約、不可抗力等。建議退費者諮詢律師,準備充分的證據。訴訟的週期、成本(時間、精力、金錢)很高,要做好心理準備;徽州宴破產了,費用可能退不回來。最後回過頭,想到:這一切都是因為遛狗沒拴繩、雙方吵架互飆狠話、孩子也沒有任何傷害,媒體帶了個節奏,自己的錢也賠進去了,飯也吃不成了,成本很高,且自討苦吃。

4、對於沒有專業素養的媒體,建議相關部門監管到位,媒體自身也要時刻肅清、最佳化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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