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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以前說他又聾又瞎是客套,我以為他是謙虛 後來發現不是哦!

他的確是耳朵不好使,連看吧。媳婦求愛,聽不見,這時候可以理解,情濃似火短路了!這時候也可以理解,那啥上-腦,下半身指揮上半身,能正常講話別流口水就算是體面了!理解萬歲,畢竟等下要開五朵花,體力要保持好。我堅持理解成半途而廢,蹭蹭那種我對二鳳的戰鬥力,實在是持保留態度啊!二鳳對香蜜可能過敏,只要吃了一點錦覓的甜頭,他就要爬房頂去唱:我要飛得更高飛得更高狂風一樣舞蹈 掙脫懷抱我叫他夢娃,大家沒意見吧,他在魔界也是長期夢遊不管她長什麼模樣,願不願給他看,他都甘之若飴!

聖女也說過從未,是從未後悔救他她是愛他的,他心裡知道最後,熠王還是等到死了也要愛這句話,她對他的愛,終於戰勝了身份地位和責任,有這一句,就夠了魔尊也聽過錦覓嘴裡的從未,不過是從未愛過他!他不像熠王好福氣,沒有聖女為他死,也沒有人對他連說十次喜歡你,她說愛他,他卻一個字都不敢信這個被灰飛煙滅過的魔尊,還是不肯罷休!

他想去擁抱的這個女人,殺他騙他,從未愛過他,他還是忘了這些,還是不由自主的,想再聽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你愛我,我便會不顧一切不擇手段的把你留在我身邊,不愛我也沒關係,養成我玩膩了,現在開始流行玩禁錮了,不對,我爹玩過了啊,原來所謂時尚,就是復古啊愛,始於自我欺騙,終於欺騙他人。這就是所謂的浪漫。熠王等到了心上人生死相托的誓言,魔尊他也想要聽:你這隻臭烏鴉,有本事你把我打死吧!

反正你不要我,我也不想活了!然後他那冤孽的十指尖尖就往他帥的慘絕人寰的臉上抓過來,他想聽的,應該是這個都說魔尊心狠,不如熠王愛的甜蜜。熠王生活在寬鬆友愛無憂無慮的環境裡,他能給予聖女的愛,簡單自然容易,最後殉葬也是兩情相悅。他並無怨言而魔尊,這是個被全天下背叛拋棄傷害過的人,愛對他來說,就像窮人看著玻璃窗裡的鑽石,太稀罕了,可望不可及的東西,讓他重新去愛一個人,就好比讓他活生生的剝去自己的皮,血淋淋的毫無防備的再次把真心掏給人,讓人去踐踏!

他怒氣衝衝彆彆扭扭的話裡,藏著的,是他唯一僅有的,不多的,但傾其所有的愛人之心了,這比熠王之愛,要艱難深邃的多,要是錦覓真的再說一次愛我怎麼辦,我這樣拉風的男人,說話是算數的,說了要殺你就殺你。殺了以後,我們王陵比肩,共赴鴻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