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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雙方互贈的“彩禮”,為何會變成一種“致富手段”?

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房價的日益增長,很多的子女現在都會選擇晚結婚。而這其中並非是因為他們不想結婚,而是沒錢結婚,因為如今社會,女方家庭索要的彩禮也在漸漸地成為男方家庭難以承受的負擔。我們都知道娶親要給彩禮,但是卻不知在古代,“彩禮”則是雙方都要互贈的,是給對方的補償。

彩禮的來源

民間的彩禮其實自古就有,在歷史中彩禮早已成為了一種獨特的民俗現象,正如《禮記》中所記載,婚姻之間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結親“男女無媒不交,無帛不相見”。早在先秦就有著明確的記載,婚姻需有“六禮”,也就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套完整的婚姻利益最早形成於西周時期,後被流傳下來。而其中的納徵,就是所謂的送聘財,今天的彩禮了。

彩禮的發展

隨著時代的發展,“六禮”漸漸成為了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貧民百姓都要遵守的一種婚配標準,倘若不依照,不給“納徵”,那所謂的婚禮則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曾經的唐朝法律法規中就有著民文規定,一直到民國時期都是如此,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禁止了任何以婚姻為藉口索要財物。如今的彩禮更像是一種約定成俗的規定,是一種傳統。

傳說在上古的時候,人皇伏羲氏就曾經以鹿皮為聘禮,到了周朝,則流行以玉帛作為為聘,發展到了戰國時期,則開始使用金子,到了漢朝時期,則種類越來越多,括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等等,這種所謂的彩禮,其實更多的是體現一種美好的祝福。哪怕是在其實在五六十年代時候,彩禮也並非如現在這樣指金錢,而是生活的保障,沒有金銀玉器,取而代之的則是一些家庭生活必備品,一開始是床、盆熱、水壺等等日常用品,後來漸漸發展到櫥窗、櫃子、桌子,然後再到冰箱、洗衣機、電視等電器,更多是時候這份彩禮是一個新組建家庭的生活保障。一直到九十年代開始,所謂的彩禮才變成了以貨幣禮金這樣的形式。

彩禮的現狀

今天,彩禮已經不再是如同當初那般簡單的祝福,也不是一種新生家庭的保障,反倒是成了許多年輕人結婚的一種阻礙。許多地區嫁女兒動不動就會開出一個天價,令男方難以承擔。就前段時間就有著這麼一個新聞,男女雙方已經談好彼此結婚,男方給女方的家裡二十萬,但是由於女方弟弟需要結婚,結果等到接新娘的日子彩禮漲了一倍,成了四十萬,不給不讓接新娘。男方家裡家境也並非很好,於是一氣之下不娶,反而索回了彩禮,人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這麼一門好好的親事就變成了糾紛。

如今的彩禮在許多貪婪的女方家庭看來反而成為了一種斂財的手段,因為女方家庭覺得自己辛辛苦苦培養了一個女兒最終卻嫁給了別人,這樣對於自身來說損失很大,因此覺得自己需要更多的彩禮才能止損。殊不知,這樣根本就是拿女兒當成了貨物,如同在賣女兒掙錢一般的斂財手段,這也導致瞭如今許多的年輕人越發地晚婚晚孕。其實在這個社會,沒有哪一個父母是不疼愛子女的,為了所謂的錢財毀了女兒一生的幸福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哪怕即便要到了彩禮,那以後也註定女兒在夫家中抬不起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