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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絲說:民營企業不能再幹了,這是一個被拉黑的民營企業

吳老絲,來源:天下說法

沒有人統計過,這次掃黑除惡中有多少民營企業被殃及,反正我所代理的涉黑案件,大多數都是民營企業。而且不幸的是,基本上都是湊人數、湊證據、湊罪名的拔高案件。當然,有的摘掉了黑帽子,有的歷盡艱難也沒能摘掉。有時感慨,在中國做民營企業太難了。

最近在參加一個涉黑案件開庭,為期十天。白天唇槍舌戰,晚上回到酒店,還是想寫點文字。往事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對於已經判涉黑的民營企業而言,面對的是漫漫申訴長路,但對於一些正處於發展期的民營企業而言,算是未雨綢繆。在掃黑除惡常態化後,如何活下去,並保證安全,或許是最大的需求。話不多說,直接上乾貨:

一、身為民營企業家,一定要懂政治

在中國社會,會做生意,是不夠的,懂經濟不懂政治,做不好民營企業。不要認為政治離我們很遠,你不關心政治,政治一定會來關心你。正所謂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作為企業家對國際局勢、國家政策、地方政局渾然不覺、置身事外,是一定會吃虧的。優秀的企業家一定會敏銳地捕捉到宏觀層面的政治動向,提前佈局或避開雷區。善於解讀中國特色政治的人,會在企業家中脫穎而出,也能成功地在政治運動中降低自身風險。

陳道明在《

手機

》中有一句臺詞:“給我幾張這個地方的主要報紙,我就能把當地五套領導班子的情況弄清楚”。他說的只是一個地方的生存環境,在中國,政商關係是避不開的一個問題,你可以不同流合汙,但應該洞若觀火。在每一起地方官員腐敗的案件中,經常會提到“圍獵”這個詞,如果你相信“清官墮落定理”那樣的潛規則,那被監委留置可能是未來的預期。蒼蠅是不盯無縫的蛋,但你為什麼要選擇做那隻蒼蠅呢?

二、多幹實事多繳稅,賺錢多做公益

中國社會對於實幹型的企業家,還是很尊重的,比如

任正非

、董明珠、雷軍,但對於一些所謂的金融精英或網際網路爸爸,則不一定有好口碑。

馬雲

、李彥宏、馬化騰、周鴻禕,哪個不是負面纏身?最近阿里巴巴被罰一百八十多億,一點脾氣沒有,也沒人替其喊冤,網上還充斥了很多對馬教主的批評。在掃黑除惡中,也有一些因為放高利貸被定涉黑涉惡的,地方政府認為他們不幹實業,還擾亂了地方的金融秩序。

任何地方都有一些明星企業,他們以納稅多而成為政府關照的物件。因此,多解決就業、多繳稅,多為地方政府分憂解難,也成為衡量企業發展前景的標準之一。獲取利潤當然是公司企業的奮鬥目標,但賺錢之後反哺社會,多做公益,也會為企業形象加分。我們就曾代理過一個涉黑企業,在審查起訴階段被摘帽,因為該企業確實在納稅和公益方面做得都不錯,所以涉黑惡四個特徵中的危害性就難以成立。

三、千萬避免各種暴力或者軟暴力事件

我曾說過民營企業天然容易涉黑,因為組織性、經濟性和影響力都是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只有暴力性特徵比較突出,需要有具體的案件成就。諸如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這種屬於硬暴力,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屬於軟暴力,前者通常會造成有人員傷亡,重傷或輕傷,後者通常沒有任何傷亡。最高檢在內部培訓的時候明確講過,若最嚴重的傷害後果是在輕傷以下的,通常不認為是涉黑。所以必須檢視在過去二十年裡,企業對外有沒有發生打架鬥毆,有沒有造成輕傷或輕傷以上的後果,有的話就危險了。

目前被追訴涉黑的案件,多多少少都有一點暴力案件,哪怕是一些事出有因的糾紛引起的,哪怕早已調解或處罰,案結事了。掃黑除惡可不管你具體事由,不管你追訴時效,新賬舊賬一起算,哪怕是一些個別的偶發的事件,都可能給你定為組織行為。所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糾紛,不要逞強,能認慫就認慫,訴諸法律,不要訴諸私力。當下的任何一個衝動的行為,都可能為將來的秋後算賬埋下禍根。萬一有人闖禍,毫不猶豫開除。

四、公司招聘員工要有嚴格的門檻和正規的流程

我統計了一下我代理過的一些涉黑案件,發現涉案的被告人文化程度都不高,平均學歷是初中或高中,鮮有大專或本科以上的。這一方面是因為民營企業家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不是很注重學歷,喜歡招聘一些親戚朋友或者熟人,任人唯親,而不是任人唯賢,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高學歷高素質的員工工資待遇高,企業不想提高用工成本,甚至有的還大量聘用社會閒散人員或刑滿釋放人員。

我並不是歧視刑滿釋放人員,因為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要求刑滿釋人員應獲得與其他公民同等待遇,在招工和就業方面不得歧視,甚至鼓勵民營企業安置。但在掃黑除惡中,這些人的身份和標籤,特別容易被認為是黑社會馬仔,他們的前科會成為指控老闆涉黑的證據之一,變成“招募”、“豢養”。為了避免這種顯而易見的坑,建議企業招聘提高門檻,並建立正規的人事流程。我就沒有見過員工平均學歷大學以上還涉黑的。

五、民營企業家一定要懂法律,如果不懂,高薪聘請法律顧問

我非常痛心和遺憾地看到,有些涉黑的民營企業家,草根出身,對法律完全不懂,而且根本捨不得花錢請法律顧問或者律師。遇到一些糾紛,總是想透過江湖手段了結。他們不相信法律,相信關係。不相信司法,相信權力。而這些潛規則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後會反噬他們。比如,合法的債權,不透過訴訟,而僱人上門催債,各種滋擾,特別容易構成尋釁滋事。但凡請個律師或法律顧問,這些風險都是可以避免的。

有人說,我國的民營企業家不在看守所,也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這有點誇張了。保護民營企業,是中央一直強調的政策,只是一些地方政府念歪了經,或者出於私利殺雞取卵。但作為民營企業家,也不可不防那些容易掉進去的坑,比如

合同詐騙

、職務侵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虛假訴訟、騙取貸款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假冒註冊商標罪、行賄等。當然,最大的坑是涉黑涉惡。與其節省那點律師費,不如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刑事合規部門。在走獨木橋的過程中,法律顧問的保護就像扶手和欄杆。

以上建議,忠言逆耳,免費奉送。

我有很多企業家朋友,他們都喜歡交我這個朋友,所以,我認識的企業家中,至今還沒有出事的。低調、低調、低調,悶聲發大財,這是生存之道,也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處世智慧。我希望真正做事的中國民營企業家,能事業長青,也希望天下無冤。

作者/來源:法律讀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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