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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斷頭飯中,為何都要加一塊腥臭生肉?而且犯人還吃得津津有味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人之將死,其膳也豐。正所謂民以食為天,每個人從生下來直至死亡都離不開食物,無論是誰都有吃飯的權利,當然也包括死刑犯。如今死刑作為極刑已經十分少見,除非罪大惡極者,即便如此,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在對待死刑犯的伙食上,尤其是死刑犯的最後一頓可是葷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甚至為了避免他們過度恐懼還會給一些酒,並且他們被允許隨意點菜,行刑方式也更多的傾向於注射死亡,以儘量減少死刑犯所遭受的痛苦。

而在古代死刑犯的最後一頓,雖然比不上現在的豐盛佳餚,但是也是相當豐盛,大魚大肉自不在話下,但有別於現在的是這一餐在豐盛的基礎上卻都會被刻意為之的加上一塊腥臭的生肉,縱覽幾千年的封建史,無一例外。

古代的死刑犯,處決方式最多的便是梟首,所以最後一頓飯也被稱作斷頭飯或者壯行飯。一般情況之下,斷頭飯都會有幾碟小菜,還有一壺小酒,麵食更是管夠,要多少有多少,可以說相當的人性化。

據史料記載,斷頭飯最早開始於春秋,當時的楚莊王作為春秋五霸之一,在平定敖氏家族叛亂後,也得罪了很多與敖氏家族交好的舊貴族,於是楚莊王為了拉攏他們,便極盡可能的彰顯自己的仁德,在處決這個家族的時候,給他們每人飽食。自此之後很多諸侯國國君也紛紛採用此法來彰顯自己的仁德,以此為始,一直延續到如今。

對於這頓被君主、皇上特許的斷頭飯,標準自是不會太低。在宋太祖趙匡胤時,為了展現自己愛民如子的心胸,他就立下規矩,死刑犯的斷頭飯不能低於5000文,大約是4,5兩銀子。要知道當時這點錢屬實不低了,夠一戶普通人家好口人幾個月的花銷,甚至一些權貴大臣和很多富家公子哥每頓飯也吃不上5000文。這麼看來這頓飯也算是對犯人最後的恩賜吧。

其實雖然說預算很多,伙食也比較豐盛,但是死刑犯的斷頭飯花銷自然遠不需要5000文,大多數也就是800文左右,至於其中的差額自然是被層層盤剝,尤其是看守的獄卒,沒少撈油水,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說獄卒是美差,可不光是因為放那些親人進來看犯人從而收取一定的賄賂,在斷頭飯上這一年的收益可是不少。雖然800文不多,但簡單的吃飽自然還是夠的,又為何要在其中加一塊腥臭生肉呢?而且有意識的是,面對這塊常人難以下嚥的肉,犯人的態度上卻十分詭異,非但不嫌棄,吃起生肉還津津有味。

其實,說起這塊腥肉也算是積德行善,實行仁政的一方面措施,它源於封建社會人們對於神祗的敬畏以及六世輪迴的篤信。古人認為,人們死後靈魂與肉體會分離,而靈魂會被黑白無常鎖走前往陰曹地府,到達指定的地點之後會被牛頭馬面接手,帶去閻羅殿審判,並且根據生前所做之事的善惡,進行賞罰,善良的人最終才能夠六道輪迴,重新轉世為人。

而最重要的環節便是轉世,在轉世之前一定要洗去前世的記憶,那麼魂魄就會去往奈何橋,那裡有孟婆守候,還有一條惡犬,斷頭飯裡的這塊腥肉就是給那條狗準備的。而你將肉吐給它,它吃飽了也就不會為難你了。這也是為什麼犯人看到腥肉非但不嫌棄還要狼吞虎嚥地吃下去的原因所在。人之將死,無論這一生怎樣的窮兇極惡,也都希望來生投個好胎,做個好人。而給他們一塊生肉也算是積德行善,望他們得此庇佑,下一世好好做人,犯人對此甚至還會千恩萬謝。這麼看來古時候人的人情味還是很濃的。當然在科學如此發達的今天,這些做法都被我們認為是“怪力亂神”的事由,但勸人向善的目的下,這種做法也不失為一種人道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