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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夫妻的餐館生活:從年輕貌美的廚師到年入百萬的富二代

2018年,在福建某地,四十來歲的吳才慧(本文人物化名)從原來工作的工廠辭職,到了一家餐館當店員,平時負責打掃衛生、揀菜等。

將近年底,天氣漸冷。雖然沒有雪,這座城市就彷彿被什麼冰牢牢凍住一般,透著一層疲倦的暗灰色。

才來幹了幾個月,她和一個叫蔡龍的廚師對上了眼。兩人年齡相仿,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早中晚三餐都和其他員工坐在一起吃飯,不知是誰開的頭,慢慢地兩人開始在互相調侃、笑鬧了,言談間頗有年輕情人的氛圍。

餐館其他人要麼以為兩個人沒有家室,要麼見怪不怪,懶得多管閒事。於是兩人從略微遮遮掩掩到大方地坐在一起,趁人不注意在角落裡調情。

而事實上,雖然蔡龍是個單身漢,吳才慧卻是有夫有兒,表面上一直跟自己的丈夫相敬如賓。

他們在貧乏單調生活的小溪小河裡擱淺,卻在洶湧著激情的大江大河裡鼓浪揚帆。丈夫長期沒跟吳才慧在一處,剛好給了兩人豐富的機會。

可是沒過多久,就在某一天,吳才慧聽到自己兒子在電話裡面歇斯底里地向她哭訴說,班裡有人知道自己的媽媽在外面有野男人,現在已經有人在笑話他了。吳才慧這才像被人打了一棒似的清醒了過來。

不行,她想,她還有老公和孩子,她還要好好地打工,讓家裡人好過一些。聽著兒子委屈地申訴,丈夫時不時打過來的溫情電話,她心酸又愧疚,便決定和蔡某徹底斷絕聯絡。

那天,她繃著臉嚴肅地跟蔡龍說,我們以後不要再見面了。第二天她便辭了職,去了更遠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

蔡龍哪裡想到吳才慧這麼快就翻臉不認人了。他失魂落魄地等了幾天,發現吳才慧沒有回心轉意的意思,還把他的聯絡方式都拉黑了,於是便含著怒火跑到吳才慧工作的地方,把她拉出門外便拿出手機給她看。

這是?!吳才慧羞憤地想搶過蔡龍的手機,卻被蔡龍躲過了。他手機上面有大量吳才慧的裸體影片。

蔡龍的手機在吳才慧眼裡就像一顆定時炸彈一般。蔡龍聲音又冷又硬,就像鞭子在夜空裡抽打了一聲那樣:你最好乖乖聽我的,敢跟我分手,小心我把影片發給你家裡人。而且我不介意和你同歸於盡,你家人的資訊我瞭如指掌,大不了帶著他們一起死。

吳才慧聽了兩眼發黑,幾乎站立不住。她只好小聲地哀求說,好,我答應你,不要傷害他們,不要讓他們知道。

於是蔡龍便得寸進尺了。他時不時約吳才慧去賓館開房,每當吳才慧反抗的時候,他提醒她影片和家人的事,吳才慧便乖乖順從了。

吳才慧每次走進賓館時,只覺得屈辱悲憤,她還要一邊偷偷摸摸地,為了應蔡龍的要求不得不幾次強行請假,再這樣下去工作也會保不住的。好幾次走在馬路邊,她都流著淚,想著乾脆一口氣跑到馬路中間被車撞死算了。

可是她還有丈夫和孩子。於是她只好含恨忍氣吞聲,就這樣,她被蔡龍強迫著發生了多次性關係。

2019年12月某天,在賓館裡,蔡龍正準備強迫吳才慧的時候,她的丈夫剛好給她打了微信影片通話。她如臨大赦一般,以接電話為由逃出了賓館。

在回自己住所的路上,她披頭散髮,在丈夫對面哭得撕心裂肺。面對丈夫關心的詢問,她卻還是不敢說出口。掛了電話,吳才慧冷靜了一點,便下定決心,果斷給公安局報了警。

不久,警方以強姦罪為名將蔡龍關押入獄。而吳才慧的兒子,卻還在忍受著學校裡面的流言蜚語,丈夫雖表示諒解,卻無法真正釋懷……

本案是筆者根據真實案例稍加改編,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定,對本案進行分析,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

法律分析

】原判認為,被告人蔡某違背婦女意志,使用脅迫的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

蔡某的部分犯罪屬於犯罪未遂,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蔡某多次實施強姦犯罪,應從重處罰。

另查明,一審宣判後,上訴人蔡某的親屬於2020年1月1日向被害人吳某支付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兩萬元,被害人吳某於同日出具《收條》和《諒解書》對上訴人蔡某的犯罪行為予以諒解並建議對上訴人蔡某從輕、減輕處罰。

上述《收條》和《諒解書》經本院核實,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遂依法判決:被告人蔡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沒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一部。

【結語】本案中吳某的出軌,最終不僅傷害了自己,更傷害了一直關心自己的伴侶和年幼無辜的孩子。罪犯蔡某的行為,與其說是一種愛,更像是一種控制慾、維護那所謂的自尊的一種過激做法。

壞事有苗頭,我們需要及時警覺並想辦法制止,不要等到最後無法挽回;已婚人士在外,不管理由如何,最起碼也應該和其他異性保持一定的距離,要知道你不不僅僅是一個個體,身後更有家庭。

生活不易,我們確實需要一些東西來調劑我們有時枯燥的生活。是要臣服於低階慾望呢,還是尋找精神上的美好食糧?看你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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