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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餘元8名被告人投資實體生意模式只堅持了三年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4月12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瞭解到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此案的8名被告人在未取得融資資質的情況下,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從1224名客戶手裡吸收了2億餘元,去投資他們所謂的實體生意。然而,他們糟糕的運營模式只堅持了三年就徹底崩了盤。近日,該案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5年12月,葛某、孫某先後成立了幾家公司,並招募了多名工作人員。

葛某、孫某對外宣稱,他們是搞融資的,錢會用於投資實體生意。可實際上,他們沒有相關資質,可仍像模像樣的對外發放傳單,召開推薦會等,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葛某等人經常給客戶“畫餅”,先說他們有多家企業,規模很大,然後再欺騙客戶稱,投資可以享受最高24%的年化利息。等吸收到足夠資金後,葛某一口氣開了十餘家酒店和超市,可這些店每個月扣除了食材供應、房租、水電、員工工資等費用後,基本上都是虧損,只能靠新客戶投入的資金來維持。葛某等人靠這套運營模式撐了兩三年,後來徹底崩盤,他們付不了之前向客戶許諾的利息,所謂的實體店也陸續關了門。

據瞭解,在大約三年時間裡,葛某及其手下共計向1224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了2億餘元。2020年5月,葛某被抓獲,其餘人員也陸續歸了案。

2021年4月9日,葛某等8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除了要審查葛某等人的刑事責任外,鼓樓法院結合《刑事訴訟法》和《刑訴法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在法庭調查階段,設計查控財物調查程式,對查控財物類目以及財產屬性予以法庭質證。此項措施相當於為涉案財物詳細梳理了“明細清單”,釐清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在內所有涉案財物數額、來源和去向,為財物查控及退賠發放進一步提供便利。

經過2個小時的庭審,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