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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母親?只因他在唐太宗眼皮底下做了這件事

唐僧的母親被水賊強佔18年的事,《西遊記》附錄有明確的記載,其中“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一段就這麼寫了。但是,這件事實在是邏輯不通、細思極恐。

先說一下過程。唐太宗李世民登基的第13個年頭,又逢新一屆開科取士,海州的讀書人陳光蕊看到朝廷發的佈告之後,拜別母親張氏,赴長安趕考,得中狀元,按慣例跨馬遊街三日。

當朝丞相殷開山有一個女兒名叫溫嬌,又名滿堂嬌,正在透過拋繡球這種方式選夫婿。看到陳光蕊從樓下經過,一見鍾情,將繡球拋給了他,郎才女貌的兩個人就此結為夫妻。

成婚第二天,李世民任命陳光蕊為“江州州主”,即刻上任。陳光蕊就帶著妻子回家接上母親,前往江州赴任。路過萬花店時,張氏突發急病不能趕路,一家人便住在店裡。

次日,陳光蕊見到有人在賣一條金色鯉魚,問是哪裡打來的,漁人說是離府15裡的洪江。陳光蕊認為此魚不是等閒之物,便買來放生。而張氏的身體依然不見好,催促兒子兒媳先去上任,等秋天涼爽了再來接她。

陳光蕊和殷小姐兩口子就走了,行到洪江渡口,遇上水賊劉洪、李彪二人。劉洪見色起意,打死陳光蕊丟到江中,威脅殷小姐:“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殷小姐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

到了南岸,劉洪將船交給李彪,自己冒充陳光蕊上任當官去了。書中說殷小姐從他是因為懷了身孕,十月懷胎生下一個男孩,怕被劉洪謀害,就趁他出門拋棄到了江中。

此後,殷小姐就跟著劉洪過日子,直到18年後唐僧與她相認,才找回外公家告知真相,再由殷丞相稟報皇帝。李世民聞之大怒,發御林軍6萬,活剜劉洪的心肝祭奠陳光蕊。

離奇的是,此時陳光蕊竟然活過來了!他之前放生的金色鯉魚是洪江龍王,在他被打死後儲存好他的身體,並在唐僧母子祭奠時送他回魂。李世民讚賞他的文才,升他為學士,隨理朝政。唐僧繼續修行,殷小姐則從容自盡。

壞人受到懲罰,好人得到獎賞,留在萬花店的張氏也還活著,這似乎是個不錯的結局。但大家發現其中的諸多疑點了嗎?

首先,拋繡球、榜下捉婿等非主流擇偶模式,在唐朝時期只存在於小說裡,那時人們很看重門第,丞相家的小姐拋繡球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殷小姐真拋了,說明她在婚嫁觀念上有點問題。

其次,殷小姐被劉洪強佔18年,期間劉洪並沒有囚禁她,因為她在生下唐僧後可以自由走到江邊,後來去金山寺與唐僧相認也很簡單,直接說要去寺廟還願,劉洪就讓她走了,那她為什麼不早點逃跑?

丞相家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不可能嫁出去就不管了,18年間肯定有聯絡,殷小姐有無數次求救的機會,她為什麼不求救?

還有,劉洪不是躲到深山老林裡,他是去當官,18年來總有進京述職的時候,如果他只是一個普通的水賊,哪裡來的學識可以瞞過上司?再進一步,如果沒有殷小姐、殷丞相的幫忙,他掩瞞得了身份、做得穩江州州主的職位嗎?什麼時候水賊這麼厲害了?

殷小姐的自盡也很奇怪,丈夫被殺時她不自盡,好,是為了腹中孩兒。但她到江邊拋棄孩兒的時候,本是想直接拋到江水裡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才放到木板上,沒見她有多少慈母心腸。被強佔18年也不自盡,倒是一家團聚後,眼看新生活在招手,她竟然自盡了!

種種疑點,只能用一件事來解釋——殷小姐與劉洪本是舊識,劉洪也是個有才學的人,但劉洪家可能敗落了,殷丞相不同意這門婚事,一怒之下讓她拋繡球招親,機緣巧合招到陳光蕊。

劉洪對殷小姐餘情未了,便探知他們的行程,做下血案。殷小姐對劉洪也還有情,遂將錯就錯。劉洪威脅她時說的“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斷的不像是性命,倒像是感情。

之後殷小姐聯絡上家人,告知實情,殷丞相也只好代為遮掩,因而劉洪殺官冒官還能瞞住朝廷18年。殷丞相“不救”女兒,是因為那本就是她的選擇,玩了一碼裝糊塗的把戲。

有人說唐僧的父親不是陳光蕊,而是劉洪。這倒未必,陳光蕊原址海州,海州在哪裡呢?是現在的江蘇連雲港市,離大唐首都長安有一千多公里,古代交通不發達,行路緩慢,這麼長的距離足夠殷小姐懷上身孕了。

如果孩子是劉洪的,殷小姐也用不著將他丟棄。況且劉洪一見這孩子就想要淹殺,可見他很肯定這不是自己的孩子。殷小姐最後的自盡,不像是羞愧,倒像是給劉洪殉情。

《西遊記》有兩個層面的描寫,凡人和神靈。神靈在這件事情上的表現也不怎麼樣,那洪江龍王不在陳光蕊活著時救他,卻等他死了才救,有點馬後炮。南極星君明知道殷小姐的處境,卻也不救她。為啥?無疑是為了促成唐僧取經。

不過,以上內容也只是基於小說的猜測,究竟是吳承恩採用春秋筆法,還是他創作時沒想那麼多,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