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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辜負自己髮妻的事件層出不窮,其他人為了所謂的愛情拋棄了

民國時期辜負自己髮妻的事件層出不窮,其中可以稱最的就是徐志摩和魯迅這兩位了,其他人也大多為了所謂的愛情拋棄了自己的髮妻。

在那樣一個年代,婚姻中需要擔負的責任從必需品變成了奢侈品,也正因如此胡適的婚姻才被這麼多人所稱道。

一、辜負與包辦婚姻無關

徐志摩辜負張幼儀,在徐志摩的心中張幼儀從來都不是自己的妻子,自己也沒有愛過她。這只不過是家中的強迫,所以自己必須要履行的婚約而已。

這個說法與魯迅對待朱安可以說是如出一轍,但徐志摩和魯迅相比卻是相差甚遠。

魯迅對朱安是真正的一絲感情都沒有,所以兩人雖說是幾十年的夫婦但從未同房。而張幼儀卻為徐志摩生下了兩個孩子,所以說徐志摩對待這段婚姻就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渣男態度。

曹禺的一生中最愛他的人,毫無疑問是他的髮妻鄭秀。曹禺最對不起的人也正是鄭秀,兩人的關係和徐志摩與張幼儀有些相似。

二、一見鍾情,苦苦追尋

曹禺第一次見鄭秀是在學校的校園戲劇活動的時候,鄭秀要比曹禺小了三四歲,當時還不到二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