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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燕爾,為何新娘子要“三天回門”?古代家長的智慧令人折服

“婚禮”可以追溯到夏商時期,婚禮的目的則在於《禮記》所言:“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所以婚禮非常重要,相當於一種法律公證儀式,當婚禮舉辦成功後,就意味著一對新人獲得了社會的認可和祝福,也意味著他們承擔起一系列的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

不過除了傳統的婚禮流程之外,結合各國和各地區的文化,經過發展後又衍生出來了婚俗,也就是結婚時一些主要流程之外的歷史習慣,比如說上古時“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夏商時期“必告父母”“親迎於庭”;周朝時《儀禮》中總結出來了一套“六禮婚制”,一直延續至今。

其中就有回門,即是指婚後女子帶著丈夫,拿上“回門禮”“回門錢”回自己的孃家,一般來說是第三天,所以又叫“三朝回門”,也根據地區和習慣不同稱為“歸寧”“拜門”“會親”,或者簡單粗暴的“回孃家”,它是先秦時期女子婚後習慣性回孃家的行為,固定和演變後出現的一種婚俗,不過為什麼需要回門?

看望父母

清朝時有一句諺語,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子在古代社會一直是男性的附屬品,與其說嫁出去不如說賣出去,但人心畢竟是肉長的,雖然現實很不堪,在他們心裡女兒卻還是自己的一塊寶,捨不得她就這樣成為別人的,去為別人的父母做牛做馬,因此大部分人都希望女兒在婚後還能來看看自己。

作為女兒來說,畢竟是自己生活了幾十年的地方,也不可能說告別就告別,最後還是希望能夠回到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做一次真正的告別,而且古人最看重孝道,《禮記·中庸》言:“仁者,人也,親親為大。”雖然古代關於孝之一事也是對男子的要求,但如果一個女兒不孝,嫁了人就忘記了自己的父母,還是會被說三道四。

緩解緊張

古代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人彼此之間連面都沒有見過,就要單獨呆在一起一個晚上,甚至是相伴一生,這對於一直以來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女孩來說,肯定是一件非常緊張和恐懼的事情,處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這種恐懼是沒有辦法消解的,回家則是最好的選擇。

回到家中一切又都是熟悉的事物,父母的殷殷關切,兄長的噓寒問暖,小妹的溫柔小意,是能夠撫平心中的那些忐忑的,而且這時候新嫁娘也會明白自己不是一個人在單打獨鬥,實在不行還可以回家,在家裡面她又會是那個一切都被包容的小小女孩,這樣她會生出無限地面對婚姻和未來的勇氣,算是一種給自己“充電”的方式。

御夫之術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讓自己的父母近距離,且全天候地觀察自己的丈夫,判斷其人是否真誠、待人是否坦誠,如果對方人品不行,毛病一堆,那麼還有機會反悔(所以才需要回門三天,時間長,觀察就仔細),如果沒有辦法反悔,那麼新嫁娘還可以交流如何從各方面進行補救,從而為以後減少損害做準備。

更重要的是關於房事,中國古代早婚情況十分嚴重,《漢書·惠帝紀》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的話,是要繳納五倍賦稅的,所以那時候有位上官皇后6歲就嫁人了,現代也依然存在早婚的現象,事實上女子發育不全,房事不恰當是會造成終身損害的,讓女子回門是進行一個緩衝,免得落下疾病,所以也會有回門忌同房的禁忌。

到這裡大家也能看出來回門是基於女方、於女方有利的一件事情,古代男人也看得出來,所以回門時間越來越短,本來有的地方甚至達十天,卻隨著男權的加強而被縮短成一天,甚至是當天就要來回,到了現代又因種種問題,回門漸漸不被重視,很多人都是潦草來回一下,形式大於意義,其實這些對於女方來說都不是一個好現象。

相比較於鬧洞房等習俗,回門才應該是要被髮揚光大的一種習俗,它可以讓女子從第一天的昏頭昏腦和矇頭蒙腦中得到清醒,也可以更加冷靜客觀地審視自己的婚姻,它相當於一個門檻,相當於最後一道工序,是女子一種自我保護和尋求救助的機制,避免出現事情發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才追悔莫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