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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雷橫這些基層小吏,為何不是官卻比官更狠?水滸太真實了

當下的政府體制,一種叫做公務員系統,一種叫做事業單位系統,兩者的差別很大,但是出現在大眾面前,其實都是官家人。古代也是如此,只不過一種叫官,一種叫吏,如此而已。咱們在這裡,就拿水滸傳裡的宋朝官制 做個例子,為大家分析一二。

大家都知道宋江,他的頂頭上司,就是鄆城知縣時文彬。請注意時文彬的官銜,是知縣而不是縣令,這兩個其實是有很大的不同。

縣令,是正式的一縣之長。

而為什麼時文彬不叫縣令而叫知縣呢?就是因為他這個縣官,

其實是代理縣長。

那麼,宋江在水滸裡給人一種知縣的代理人感覺,他是不是縣官老爺的秘書長呢?不是,他只是鄆城縣的押司而已,正經的縣府秘書長,叫做縣丞。這個縣丞,其實就是當下的副縣長,主管一個縣的文書和倉庫管理,也就是現在的縣府機要後勤局、資源管理局這一類。而宋江這樣的押司,其實就是官府裡的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真正的角色,就是幫縣丞打理文書雜務——換句話說,縣丞是來當官的,他是來做事的。

(宋江只能做押司而沒有機會當縣令,就是因為他科舉不行,考不上去)

但也就是因為宋江這樣的押司是負責做事而不是當官,所以他在鄆城縣裡就有著極大的社會接觸面。縣裡的豪強富紳,哪個不得巴結他?縣裡的窮頭百姓,更得仰著脖子看他——因為正經官員,縣令縣丞縣尉這些個,整個縣城裡能有幾人經常有機會見著?

朱仝與雷橫,在水滸裡是宋江的好哥們,他們都是鄆城縣的都頭,一個管步兵,一個管騎兵,那麼他們是不是縣裡的公安局長呢?也不是,他們只能說是城管大隊長,因為古代一本正經管一個縣治安以及刑事軍事的,是縣尉。

所以我們讀水滸,看到時文彬派人捕捉晁蓋那一回,首先點的就是本縣的縣尉,然後才是兩個都頭。為什麼這樣?很簡單,縣尉就是正牌國家幹部公安局長,都頭卻是參公的事業單位城管大隊長,不管你本事有多大,都得聽縣尉的指揮調遣。

相對押司宋江,朱仝與雷橫其實更讓老百姓害怕,因為他們手裡拿的是代表大宋國家權力的棍子,誰敢抗拒他們,等於就是造大宋的反。所以你看雷橫出去看戲,就可以不付錢,為什麼不付錢?因為他是本縣的都頭。若不是後來湊巧遇到一個跟縣裡老爺有勾搭的女戲子,雷橫不肯給錢,結果惹出事端,這一切,其實原本是習以為常的。

在這裡,時文彬和縣丞縣尉,都是官。宋江、朱仝與雷橫,其實就是吏。

那麼,古代官府的末端機構就是縣衙,縣衙以下又怎麼辦呢?其實就是交給民間來自己管理,譬如說晁蓋,他的身份是保正。宋代王安石變法,把十家人家編為一個保,選出一個大佬做保長(即保正)。五個保,便是一個大保,選出一個大保長。十個大保,便是一個都保,選出一個都保正。日常這些戶口管理、治安巡邏,就是由保正來負責的——所以晁蓋,其實就是最低的基層幹部,相當於現在的居委會主任或是村民小組長。而這樣的職務,當然不是正經的朝廷委任官員,也算不上吏,基本上不拿一分錢的朝廷工資。

從水滸的佈局中,你也看到了,一旦縣裡的押司、都頭和保正這些人,形成一種利益共同體,實際上就算是朝廷命官知縣老爺,也很難奈何他們——這,便是千年不變的現實。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