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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煥晶被行刑,盤點古代女性專屬刑罰!

前日,杭州保姆縱火案莫煥晶終於被執行死刑。

受害者家屬林生斌發微博告慰亡妻和死去的3個孩子,“這一天大家都等的太久了……惡人終於伏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是,昔日美好的五口之家,現在只剩下一個爸爸形單影隻……不禁令人感慨傷神。

在我國古代,一度有“婦人不著械”和“婦人無肉刑”的說法。但是隨著封建帝制的發展,統治者為了威懾民眾,也開始對女性犯罪嫌疑人施以殘酷的刑罰。

漢代赫赫有名的呂雉(呂后),在劉邦死後,竟然將自己半輩子的情敵戚夫人做成“人彘”:她命人將戚夫人割去五官,砍掉四肢,放在罈子裡,形狀之慘烈,連儈子手都不忍直視。

不知道為什麼有這樣深刻的仇恨,但呂后心腸之狠毒,手段之毒辣,已經達到了人類想象力的極限。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唐朝時女性地位較高,女性可以改嫁,還可以單方面出具給丈夫的離婚書。甚至還出現了中國古代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

唐代以後,刑罰逐漸也開始針對女性犯人。在這裡列舉集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幾種。

刑舂(音衝):這是一種勞役形式的刑罰,是指將女性犯人發配到邊遠地區的地主家,或者是苦寒地區的軍營中從事一些體力勞動,如舂米(淘米),洗衣,晾曬等等,勞動量十分繁重,但是尚可接受;

可是,在舂刑之前,女犯通常會被施加面部刺字等附加刑,按照現代的說法來講,是指剝奪她們的名譽權。這樣的刑罰雖然不至於喪命,但是卻讓她們的餘生都過得很慘,生不如死。獲此種刑罰的女性一般是由於“莫須有”或者被株連等原因。

攢(cuan)刑:是指將女性犯人的手指放入一種刑具,然後用繩索牽引夾緊,所謂“十指連心”,女犯一般非常痛苦,行刑之人一般為男性,力量大時,甚至可能將女犯的手指夾斷。

況且,在中國古代,女性一般是依靠勤勞的雙手來養家,一旦手指受傷變形,喪失勞動能力,對她們來講的傷害則是終身影響。

杖刑:是指去衣,受杖。也就是要剝光了狠狠的打。這一刑罰除了會將女性的臀部打的血肉模糊外,還有特別羞辱的目的。因為在古代,女性一般是不可以拋頭露面的,何況是當眾被脫去衣褲。

但是在後來,這種刑罰得以改良,女犯人只要不是犯下殺人放火的罪行,一般可以請求不要除去內褲,也算是保留一份最後的體面了。

賜死:這種刑罰於商代出現,一般針對身份比較特殊的女犯人施用。

比如皇家的妻妾等,在影視劇中比較常見,比如《甄嬛中》中的華妃,那一句“皇上,你害的世蘭好苦呀!”是不是還記憶猶新?

賜死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賜毒酒,賜綾緞,賜短劍等,女犯領受賞賜後還得叩謝,然後自行了斷生命。

宮刑:其實這種刑罰在男性犯人中比較常見,但是考察其歷史根源,最早卻被施用於女犯人。

經歷史學家考證,遠在我國的秦漢時代,婦女如果被控犯有通姦、淫亂等罪名,就有可能被施以宮刑。

行刑者將女犯人綁在木樁上,用木棒等硬物猛撞、猛敲其腹部,致使其性器官、子宮等脫落令其喪失生育能力及效能力,聽起來不寒而慄。

看了以上文章,你是否慶幸自己是一位生長在現代、遵紀守法的女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