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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城連環殺人案:一場籠罩33年的“殺人回憶”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是1986年9月到1991年4月(2019年警方更正為1986年9月到1991年11月)之間發生的10起案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共14起案件),是韓國最嚴重的一起特大殺人案,受害人均為女性,年齡從十幾歲到70多歲不等。

1986年至1991年間,韓國

京畿道

華城市

太安鎮一帶,有10名女性依次被害,殺人犯直到2019年才被發現。1986年9月19日在京畿道華城市安寧裡發現一位被勒死,褲子已滑落下來的71歲的老人,從此連環殺人事件開始。1986年發生4起殺人事件,1987發生2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發生3起事件),1988年發生2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1989年發生1起事件),1990年和1991年各發生了1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1991年發生3起事件),連線起這10件案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共14起案件),被害的女性多數是被強姦隨後被殺害。

2019年9月18日,韓媒報道稱,華城連環殺人案兇手已被找到。警方稱透過DNA技術確認嫌疑人為一服刑男囚,名叫Lee ChoonJae(譯名:李春宰,李春在)。2020年7月2日,據韓聯社報道,韓國華城李春宰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此時距離華城連環殺人案首起案件發生,已有34年。遺憾的是,李春宰的罪行已過追溯時效。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令韓國陷入一片恐慌的

華城

連環殺人案隨著上訴時效終結,在人們的記憶中成為“殺人回憶”。華城連環殺人案是從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

京畿

華城市

泰安一帶發生的婦女強姦殺人案。在4年零7月內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006年4月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訴時效(15年)宣告終結。即使今後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警方只抓到了與連環殺人案無關的第八起事件(1988年9月)的罪犯(2020年12月認定為過去的調查機關錯判了無辜的人)。

1991年4月3日下午9時左右,在東灘面盤松裡荒山上發現了遭到暴行的權某的屍體。當時,權某的脖子上纏著長筒襪。此後,殺人案再也沒有發生,罪犯仍是個謎。連環殺人案的受害者都被勒死,行兇工具是

長筒襪

、襪子等受害者的衣物。而且從受害女性的陰部發現了各種異物,令國民為之震驚。根據前五起案件中收集到的兇手的精液、血液、毛髮等,確定兇手的血型為B型。據距離第四起事件發生半個月前遭到性暴力後,勉強逃出來的受害者提供的口供,兇手的年齡大約在20多歲,身高165~170釐米,身材偏胖。對兇手的全部資料只有這些。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保留了當時在現場採收集的兇手的

遺傳因子

。如果今後抓到嫌疑犯,就可以進行確認。警方說:“從殘忍、紊亂的手法看,可能是犯罪時沒有罪責感,反而享受殺人的‘精神病患者(psychopath)所為。”

這起案件是有史以來警方動員人數最多的事件。警方先後投入了205萬名的警員,調查嫌疑犯和證人達到21280人。40116人接受了

指紋鑑定

。另有570人和180人分別接受了

遺傳基因

(DNA)鑑定和毛髮鑑定。調查記錄裝滿了5個大塑膠袋。警方和檢察機關決定,與上訴時效終結一年後銷燬所有記錄的其他事件不同,永久保留該記錄。這是考慮到事件的重大性和國民的關注程度,為了上訴時效結束後也能查明真相。該事件還成為迫使警方儘快引入科學調查方法的契機。在第八起事件中首次採用了毛髮中子分析法。第九起和第十起案件委託日本對兇手的精液進行了DNA鑑定。DNA鑑定法正是從這時開始引入。

華城

警察署的暴力第三組接手該事件,收集線索。2003年上映後吸引500萬名觀眾的影片《

殺人回憶

》證明人們仍很關心華城連環殺人案。隨著該事件的上訴時效終結日期的接近,再次掀起了延長重大犯罪的上訴時效的爭議。也要追查到底。一定要查明真相。所以暫時將保留專門調查組。

第1起:9月15日,71歲從事農業的女子在9月14日從女兒家投宿完後,在回家途中遇害。隔天被發現陳屍于田地,下半身赤裸。手腳以X字捆綁,趴在田地上,死因是勒死。

第2起:10月20日,25歲家庭主婦在晚上8:00相親完後,在前往巴士站的途中遇害。手法如同上一個。胸口有4處類似螺絲起子造成的刀傷,死因是勒死。

第3起:12月12日,24歲主婦與丈夫聚餐完後,於晚上11:00搭巴士回家的途中失蹤(丈夫聚餐後返回了公司),131天后遺體在距離自家只有50米的稻田田埂被發現。不過遺體已腐爛,死者的臉上被蓋上內褲,死因是勒死。

第4起:12月14日,21歲的公司女職員在

水原市

的咖啡店相親完後,於晚上11:00搭乘巴士回家的途中失蹤。7日後,被發現了陳屍在稻田的田埂,現場堆積了許多芝麻,雙手被胸罩反綁,頭被蓋上緊身短褲,死因是勒死。

1987年

第5起:1月10日,18歲的女學生於晚上8:50放學與朋友分開後獨自乘坐巴士,之後行蹤不明,隔日被發現陳屍在田地中。雙手反綁,嘴巴被襪子塞住,死因是被圍巾勒死。衣服被脫掉後蓋在身體上。

第6起:5月2日,29歲的主婦於晚上11:00從家中拿了2把雨傘準備接丈夫的途中遇害。上半身赤裸,死因是被胸罩勒死,丈夫家中被強制搜尋。

12月,發生在水原的女高中生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第7起:9月7日,54歲主婦在幫助完長子經營的食堂之後,於晚上9:30在歸途途中遇害。被發現陳屍在農水路小河附近的草叢,陰道被放入桃子的碎片,雙手被胸罩反綁,嘴巴被襪子和手帕塞住,死因是勒死。犯罪現場是與

水原市

相隔了29公里的地方,巴士司機稱有目擊到嫌犯。

第8起:9月16日,一名13歲少女早上6:50被母親發現死在自己的房間裡,後透過現場遺留的陰毛證實犯罪嫌疑人為尹某(22歲)。警方認為是尹某因單戀被害人就讀高中的姐姐,認為被害人的姐姐晚上會睡在該房間,遂於晚上透過破壞窗戶紙侵入房間,對被害人施暴後用手勒死。警察認為該事件與其他華城連環殺人案無關。此後嫌犯兩年未犯案。2020年12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認定尹某並非兇手,真正的兇手李春宰表示,自己喝酒回家的路上,偶然看到了大門開著的房子。走進敞開的大門,從房門窗戶上的洞中窺視了裡面。因為女孩子一個人在屋裡睡著了,便進去作案。

9月16日,13歲樸姓女子在晚上9:00前往教會的途中被歹徒從後面持刀威脅,強行拖到稻田的田埂,雙手被脫掉的衣服反綁,嘴巴被內褲塞住,頭被套上緊身短褲,嫌犯強姦得逞後,被害人在嫌犯洗劫財物的空檔逃跑。逃往對面村莊,是這10起案件的倖存者。

1989年7月7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華城泰安邑小學2年級學生金某(當時8歲)放學回家途中失蹤(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兇手李春宰稱當時產生了不想活的想法,想要自殺,沒有任何計劃地拿著跳繩到了野山上,偶然地遇到了一名小孩,不經意地和小孩搭了話,進行了簡短的對話後,對這個孩子實施了犯罪行為。用帶去的跳繩綁住了孩子的雙手,在強姦後殺害了金某。

1990年

第9起:11月15日,14歲的女學生回家在地下道與朋友分開後獨自回家,於晚上6:30在途中的石料店背面的山野遭強姦殺害。隔日被發現陳屍在同一個地點,屍體是由父母與警察的陪同下發現的,被發現的時候遺體被松樹樹枝掩蓋,雙手雙腳被反綁,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有兩道刀傷。陰道被插入圓珠筆、叉子、湯匙。

1991年

3月,發生在

清州

的家庭主婦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第10起:4月3日,69歲的無業女子於晚上9:00在回家途中遇害,陳屍在距離自家150米以外的松林。下半身只剩內褲。陰道被插入了襪子,死因是被長筒襪勒死。

11月,

清州

發生的女高中生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1986年至1991年,韓國京畿道華城郡發生10起連環殺人案,10名女性受害,僅1人倖存。案發期間,李春在居住在案發地附近。

李春在移居鄰近的

清州

,於當年7月結婚。

1994年1月15日,在韓國忠清北道清州發現一名兩天前失蹤的年輕女性的遺體在一家五金店的倉庫中,受害者被襪子勒死,屍體上覆蓋了衣物,是李春在的妻妹,警方在李春在家中找到了受害者的血跡,在審問中,他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罪行:1月13日,李春在給妻妹打電話,讓她來家中見面設法勸說之前吵架離家出走的妻子回來,並在妻妹喝的果汁中混入安眠藥,在其意識不清之際對其實施強姦,在實施性暴力後,用鈍器擊打其頭部將其殺害。在一審與二審中,李春在都被判處死刑,然而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時認為其並非蓄意謀殺,而改判李春在無期徒刑。

2019年-2020年

2019年8月韓國警方發現他的DNA與三起華城命案(第5,7,9起)的證物DNA一致,於是將其鎖定為嫌疑人,在獄中對其進行了10多次訊問。

2019年9月底,李春在逐漸交代犯罪事實,已供認殺人14次和性侵犯30多次的犯罪事實。之後警方又發現第3、4起案件的證物DNA與嫌犯李春在的DNA一致。2020年7月2日,韓國華城李春宰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韓國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2020年12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認定過去調查機關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判處尹某無罪。

1.被害者全部是女性。

2.被害者的年齡沒有限定在年青層,其中被害人中,有52歲(第7起事件),69歲(第10起),71歲(第1起)等各種年齡層。

3.被害者的陰部被嚴重損害。(第4,6,7,9起)

4.在現場或被害者的陰部內部中發現了精液,以及頭髮,菸頭等。

5.被害者大多數是脖子被緊緊纏繞而被害的 。

6.被害者的陰部中發現了9小塊桃子的碎塊 ,用刀子割(或挖) (第1起和第9起案件)被害者的胸部 ,而犯罪者對此殘忍的犯罪手法並不以為意。

在韓國發生的連鎖殺人事件中,最初把它當做一般性的殺人事件進行搜查。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案件的線索並沒有得到進展。在調查案件的期間,相似的案件陸續發生了。因此,連環殺人事件成為韓國全國民都緊密關注的事件。解決此案件時也集中了警力。

除第8起案件外,沒有任何一個案件的罪犯被捕,因此,到底是罪犯的一個人行為還是多數人的行為,還是每個案件只是個別事件並無關聯,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結論。並且,第7、9、10起案件被指認的3名嫌疑人分別結束了自己生命等不詳之事,民間廣為流傳著“不要在下雨天出門”、“女性不能穿紅衣夜行”等說法,反覆地發生,形成了‘華城怪談

’這樣的話 。

有重要線索的第八起案件,此案件的情況是犯罪現場中發現的陰毛和犯人的陰毛一致的證據,被採納透過,犯罪人被宣告無期徒刑,和其他案件是沒有明朗的關聯,第8起案件除外所有的案件依然沒有解決,這些案件被遺留下來,2006年時,所有的案件都過了殺人公訴時效15年。

33年來,華城連環殺人案對韓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

“華城連環殺人案”發生的時間--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到90年代初期,對於韓國人來說,是一段令人難忘、記憶深刻的時期。那個年代,正是韓國體制混亂、人心迷茫、社會失序、技術薄弱的年代。

韓國導演奉俊昊2003年上映的電影《殺人回憶》是記錄這場“國民謀殺案”和其時代背景的影視作品中的佼佼者。直到今天,人們仍經常透過電影中關鍵的場景來記住該案。

在多次接受採訪中,奉俊昊說過:“華城連環殺手案對韓國人來說是一個令人震驚的事件。它給韓國社會造成了很多創傷。當我拍這部電影時,我對罪犯有很多思考。我竭盡全力以不同於其他謀殺案的方式來表達它。我想說的是一個人的死亡如何給周圍的人帶來極大的悲傷,而這其中反映出當時時代的無能,是整個社會的缺陷,這是我這部電影要極力說明的。”

影片中有個細節頗能透露這一點。當命案發生前有人常點的音樂在廣播中響起時,天也下起了雨,警官們知道兇手又要殺人了。但他們沒有足夠的人手去阻止。

奉俊昊在電影結尾留下的辦案警官對著鏡頭的凝視,其實也有相同的意味。在電影海報上,寫著一句“瘋狂地想找到”,這既是奉俊昊自己的心裡話,也是所有看過這部電影的人的心聲。2013年,《殺人回憶》上映10週年時,奉俊昊曾專門組織過紀念活動,甚至一度認為兇手有可能來到現場。

如今,我們已經知道,2003年電影上映時,李春在已經在監獄裡服刑9年,電影結尾那個死死的凝視,他很有可能從未看過。

而16年後,正在威尼斯參加電影節的奉俊昊收到了比獲得最佳影片獎更讓他激動的訊息-- 嫌犯終於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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