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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格格”到底是什麼意思, 又有哪些等級劃分

近年來清宮劇熱映,“格格”滿天飛,“格格”是滿語的譯音,作為正式稱號,是對滿族和清朝貴族女兒的一種稱謂,作為非正式稱號,被用於尊稱其他地位高貴的女性。

在後金時期,大汗和貝勒的女兒稱為“格格”,例如,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仿照明制,皇帝的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於是“格格”成為王公貴族之女的專稱。

順治十七年(一六六零年)又將“格格”分為五等,即:

親王之女,嫡福晉所生封為“和碩格格”,漢名“郡主”,側福晉所生為“郡君”;

郡王之女,嫡福晉所生封為“多羅格格”,漢名“縣主”,側福晉所生為“縣君”;

貝勒之女,嫡福晉所生亦為“多羅格格”,漢名“郡君”,側福晉所生為“鄉君”;

貝子之女,嫡福晉所生封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側福晉所生不受封,稱宗女;

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嫡福晉所生稱“格格”,漢名“鄉君”,側福晉所生不受封,稱宗女。“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

例如,乾隆帝第三女(孝賢純皇后生),封固倫和敬公主;第四女(純惠皇貴妃蘇氏生),封和碩和嘉公主;乾隆三年, 諴親王允秘第四女(側福晉鈕鈷祿氏保平生),尊多羅格格(郡君);乾隆八年,諴親王允秘第六女(嫡福晉吳雅氏海望生),尊和碩格格(郡主)。

以上“格格”皆是作為正式稱號,而作為非正式稱號,“格格”的使用非常廣泛,很多人在清朝都被稱為“格格”。

康熙年間,內務府的奏文中尊稱蘇麻喇姑(孝莊文皇后的侍女,曾撫養康熙帝)為“蘇麻喇額涅(母親)格格”。

清朝皇帝的一些低階妃嬪也被稱為格格,如孝東陵內埋葬的京及格格、明珠格格、額倫珠格格等十七位格格,生前就都是順治帝的侍妾。

清朝公主出嫁前,要選定一名宮女先到駙馬家與駙馬同床試婚,這名宮女也被稱為“試婚格格”。

“格格”之稱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注:格格的讀法為(gēgē)並非第二聲(gég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