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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問:宋朝之後,為何所有朝代都不在河南建都了?

在神州大地上,古都城向來都不是什麼“稀奇”事物。從北國雪原到南嶺灘邊,從東方平原到西方高原,伴隨著無數或大或小的政權的興衰,“古都”成為了許多城市的頭銜。即便是一聽就很有歷史滄桑感的“多朝古都”,在這片土地上都有好幾個。不過在這些古都中,有一片古都陷入了一種奇妙的“規律”——北宋以後,以古都而聞名天下的河南一帶再無“國家心臟”。

一、河南,曾匯聚天下目光

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中國歷史上史有記載的都城多達217座。而歷代出現過的各種政權卻遠不止217個。因而一些城市,幸運地成了多朝古都。其中最著名的幾座,便是南京、北京、西安、洛陽和開封。

後二者,即洛陽和開封,如今都在河南省境內。但河南的古都並非僅是如此。在這裡,還有因甲骨文而名動天下的安陽,以及被今人“遺忘”而曾被殷商、春秋戰國時鄭國和韓國人珍視的都城鄭州。

作為國家或政權的政治中心,乃至經濟和文化中心,河南曾經無疑匯聚了天下目光。殷商在上天的“指引”下定都於此,周人將根基深扎於此,唯一的女帝武則天對此地格外偏愛,堪稱中國古代科技、經濟巔峰的北宋亦將這裡作為安身立命之本……若要在神州大地上再找出這麼一處千古福地,那還真不是件易事。

二、河南,曾失去帝王青睞

誠然,在河南被帝王們青睞時,這裡是繁華的國家核心。但河南卻也不總是得到人們的看好。尤其是在北宋以後,河南甚至再也沒能坐落某一主要政權的都城。

南宋時,原北宋都城汴京長期以陪都的身份處於金人的控制之下。元代,國家的都城從東北一路南遷,但也止於北京,未及河南。明代,朱元璋曾想要將都城遷出南京,備選地也只有西安,而無洛陽或開封。清代,入關後的清軍也是直奔北京,對河南的一眾古都“不聞不問”。

相比於曾經的熱鬧,被帝王們日益“遺忘”的河南雖仍舊是古都匯聚之地,但在神州大地上的影響力早已不復當初。北京把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坐得穩如泰山。南方的經濟地位也是雷打不動。“獨留”歷史文化底蘊豐厚的河南,在其中尷尬地難以發聲。

三、都城的必備因素與河南的利弊

如今有句流傳很廣的玩笑話,“只要我不尷尬,尷尬的就不是我”。這話對於“失去”了帝王青眼的河南來說其實不太適用。因為不繼續選擇河南的古都作為都城,並不是古代帝王們的不妥,也不是河南自身的不當。這無關尷尬,而關乎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作為國家或政權的核心,都城的選址向來都是關涉多方面的國家大事。在早期社會,囿於生產力的限制,都城的選址往往優先與滿足生存的基本條件適應——自然地理環境左右著都城選址。利於耕種、獲取用水和食物,這便是安陽、鄭州等地最初得到殷商人青睞的重要原因。

後來,伴隨社會生產力的不斷髮展,社會和文化因素對都城選址的影響力隨之上升。在春秋戰國、魏晉南北朝等時局較為動盪的時期,都城往往被選擇為國土的居中地帶。譬如洛陽,位置居中,還是交通樞紐。其位置不僅便利抵禦外敵,更利於統治四方,對周代能延續數百年起到了重要的積極影響。

同時,在經濟整體不斷髮展的大背景下,都城的選址還與經濟因素有著密切聯絡。東漢初年,漢光武帝劉秀定都洛陽,就不僅是考慮到了故地人和的因素,更考慮到了當時洛陽一帶的經濟優勢。西漢已在關中一帶紮根百年。當地人口稠密而自然資源開發逼近紅線。相比之下,東邊的洛陽物產更豐富、充足,發展空間更大,更適合肩負起國都這一重任。

此外,傳統的風水也對我國古代的都城選址產生了深刻影響。這種體現在都城上的風水並不是單純而抽象的“天人合一”一類的概念,而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及建築空間與自然環境的相互協調”,是古人落到實處的一種生態觀的體現。洛陽、開封等地能成為多朝古都,也正是因為其在不短的時間內都能實現古人需要的這類協調。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南宋及以後的數百年間,洛陽、開封等地的都城地位被南京、北京相繼取代。對河南境內的古都城們而言,隨著國家疆域的拓展,他們不再是國家地理環境上的中心,至少不再是最利於溝通全國的樞紐(尤其是在大運河遭到戰爭破壞以後)。

且伴隨著南方經濟的發展和交通的發達,河南物產豐富也不再是一個起到關鍵性作用的因素。洛陽、開封這些古都,甚至陷入與曾經的關中地區一樣的境地——自然開發過度。

因而在自然條件和人文社會因素的共同制約下,在統治者考量了各地的政治、軍事等優劣後,河南境內的古都儘管歷史悠久,卻沒能得到他們的垂青。不過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河南也仍舊在竭盡所能地繼續發光發熱,貢獻著我們不可或缺的河南力量。

參考資料:

[1]王軍。 中國古都建設與自然的變遷——長安、洛陽的興衰[D]。西安建築科技大學,2001。

[2]湯菲。淺析中國古代都城建設的幾個主要特徵[J]。綠色科技,2014(01):73-75。

[3]胡智行,吳曉,劉佳。 區位擇優律之中國古代都城選址特徵淺析

[4]韓隆福,劉平政。論中國經濟文化重心的南移和遷都[J]。常德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04):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