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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非法”擁核國家中,只有以色列可以獨善其身,它靠的是什麼

目前世界上合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總共有五個,他們都是五常國家,分別為中國、美國、俄羅斯、法國和英國。除了這五個合法擁有者之外,在這個地球上還有四個國家也都持有核武器,不過他們手中的核武器在國際社會上被認為是

“非法”的;

雖然按照現今的國際規則而言,它們的核武器並不被認可,可是幾十年時間過去了,除了某些國家受到過一點點制裁之外,

“非法”持有核武器對它們而言並未造成多大的影響,反而受益於這種武器的“加持”,在處理一些棘手問題上顯得更加從容了。

這四個國家包括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至於伊朗現在有沒有可以實戰的核武器至今尚無定論。

在這四個國家中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在發展自己的核武器時都受到了西方國家的嚴厲制裁,尤其是朝鮮。而印度和巴基斯坦因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對美國而言非常有利用價值,因此在制裁幾年之後關於它們兩國

“非法”持有核武器的聲音已經越來越小了。現在隨著中國的崛起,印度制衡中國的作用越來越大,美國對該國的制裁已基本完全解除,與此同時,因為雙方在這一地區都有著共同的對手,曾經的“敵人”如今已變成了親密無間的“盟友”(印度),所以說西方人強調的所謂“非法”,無非就是看持有國能否創造出符合自己的利益的價值而已(朝鮮不肯就範,所以至今一直都被制裁著)。

當然了,在這四個國家中也有一個特殊的存在,那就是以色列!

這個國家現在儼然一副

“滅核衛士”一般在環伺著周邊國家,只要對手有任何一點的風吹草動,猶太人的戰鬥機就會馬上臨空,將所有懷疑的核設施全部扼殺在萌芽之中。

一個連自己國家名字在地圖上都容不下的小國為何有如此膽量呢?

除了它背後的

“大哥”力挺之外,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以色列已搶佔先機,提前將核武器開發了出來!有了它也就相當於有了話語權,儘管數量不明,但以色列擁有核武器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了!

以色列自建國的那天起,核武計劃可能就已經確立了。因以色列首任總理大衛

·本·古裡安的認為:

世界上的核武器開創者就是猶太人,諸如愛因斯坦、奧本·海默(美國原子彈之父)、愛德華·泰勒(美國氫彈之父),這三人皆為核物理方面的絕對權威,他們全部為美國服務,並幫助其製造了核武器,那麼以色列的科學家也可以為自己的人民做相同的事!

這位總理

“痴迷”地認為,只要以色列掌握了這種武器就可以避免類似於二戰時期的猶太人大屠殺。為此,在

1949

年以色列就設立一支名為

「哈馬德吉梅爾」

的特別部隊,它的任務就是要在內蓋夫沙漠尋找可用於製造核武器的鈾礦;

到了

1953

年這個國家已經基本掌握了從磷酸鹽礦石中提取鈾和使用新技術生產重水的能力,類似的技術甚至比美國還要先進。

除了自己在

“偷偷努力”之外,以色列還在同法國積極接觸,在法國的幫助下猶太人建造了兩個鈽生產反應堆。到

1957

年左右以色列每年生產出可用於製造核武器的鈽產量已經穩定在

40

/

年。

隨著以色列核能力的逐漸成型,大洋彼岸的美國開始緊張起來,在肯尼迪任上曾多次對以色列的核武器計劃進行評估,並於

1964

年至

1969

年間對該國核設施進行了多達

30

次的檢查,但檢查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嚴格,可以說就是草草了事。

美國總統很重視,可手下人卻很敷衍,這也使得以色列可以逃避美國的制裁!當然,對於以色列開發核武器這件事,似乎只有美國感到緊張,包括法國、英國、阿根廷,甚至是挪威等國都對其核武計劃進行了強力支援,諸如英國在

60

年代向其秘密運送了不下百餘次的核材料以及

20

噸的重水,而挪威則是秘密運輸的幫兇;阿根廷政府則秘密向以色列出售了大量的“黃餅”,總數量可能超過

90

噸,這些外來援助大大加速了以色列核武器的開發進度。

據美國中央情報局解密的一份報告顯示,以色列製造的第一個可操作核武器的時間大約是在

1967

年初。

報告的作者認為,以色列在當年生產了至少兩枚核武器,並準備在

“六日戰爭”期間使用。不過後來的戰爭結果是以色列獲勝,核武器也就沒有機會亮相了。

80

年代初,按照美國的估計,以色列可能至少已擁有

10

20

件可用於實戰的核武器了,並且可能已經掌握了熱核武器的製造能力(也就是氫彈)。

雖然美國已經確切地掌握了以色列研製核武器的確鑿證據,但是它並未真正出手對其進行制裁或者是摧毀掉它的核能力,而是採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政策。因為當年的中東地區,除了以色列之外,大部分國家皆站隊蘇聯,如果對以色列的核武計劃進行打擊的話,美國在此地將再無任何可靠的盟友用以制衡蘇聯勢力。此外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的亨利

·基辛格也丟擲了一個“模稜兩可”的政策:

為了穩住以色列,美國可以採用“核模糊”的政策或者是乾脆“假裝不知道以色列的核計劃”!

也有爆料是這樣說的,在

1969

9

月以色列總理戈達爾·梅厄在白宮曾與尼克松達成秘密協議,即以色列將對自己的核武器計劃嚴格保密,同時不會進行任何的核試驗,而美國則允許該國擁有核武器,並且不會強迫它簽署《核不擴散條約》。

就這樣,以色列安全地規避掉了美國的所有監視和制裁,獲得了認可,核武計劃得以發展至今!

目前,以色列的估計核武器庫存數量約在

90

枚左右,對外的核武政策也是非常“模糊”,既不承認、也不否認自己手中掌握有核武器,但卻又制定了一種名為“開始原則”的核遏制計劃。

什麼叫“開始原則”呢?

這是

1981

6

月以色列對伊拉克奧西拉剋核反應堆實施空襲後梅納赫姆·貝京丟擲的宣告:

我們絕不允許任何敵人開發可以針對以色列人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旦發現,猶太人會在第一時間將其處理掉!

對奧西拉剋核反應堆的襲擊並不是一次性行動,而是一項長期國策,我們選擇消滅核武器的時刻就在最

“開始”,就是現在,而不是以後,如果拖到“以後”的話,那麼可能已經為時已晚,歷史上猶太人已經遭遇過了一場大屠殺,我發誓這種事情以後再也不會發生,任何人都不可能對以色列人造成傷害!

這就是以色列

“開始原則”的最初起源,現在我們可以理解為“先發制人”!從此後以色列軍隊的行為方式來看,這個國家一直以來都在踐行“開始原則”,周邊國家或者是仇敵只要發現一處核設施,就會打掉一處,毫不手軟!

現在以色列仗著自己的

“大哥”撐腰、以及手裡模糊不清的核武器,可以肆無忌憚地對周邊膽敢研發核武的國家進行突然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