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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費一兵一卒,朱元璋如何讓高麗王乖乖朝貢?真相:只做了4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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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出身的朱元璋在元末農民起義的風暴中崛起,於公元1368年建大明帝國,元朝皇帝倉皇北奔,中國歷史又翻開了新的一頁。

就在這一年的9月,當高麗國王聽到了“大明舟師萬餘艘泊通州、入京城,元帝與皇后奔上都”的訊息之後,立即“令百官議通使大明”的問題,為承認新生大明政權作了必要的準備。

1、如何與元朝斷交?

恭愍王是高麗王朝第31代王,原名祺,蒙古名伯顏帖木兒,乃忠肅王之子、忠惠王母弟。生於高麗忠肅王17年庚午年(公元1330年、元天曆三年)5月。

忠肅王在位時被封為江陵大君。高麗忠惠王后二年(公元1341年、元至正元年)元順帝遣使召王祺入朝宿衛。

公元1343年(至正三年)高麗在元官員李芳、曹益清、奇轍等上書元中書省,極言忠惠王王禎荒淫無道,請立行省以安百姓。元順帝遣人縛忠惠王回京師大都(今北京),並將其流於揭陽縣(今廣東省揭陽縣)。

至正四年正月,忠惠王行至岳陽縣而卒,其長子昕(蒙古名八思麻朵兒只)年八歲襲位,是為忠穆王,而王祺被封為江陵府院大君,昕於至正八年卒、忠惠王庶子㫝於至正九年嗣位,是為忠定王,王祺仍留元朝宿衛。

是歲,王祺尚魯國公主。

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元順帝又以祺為國王,年僅14歲的王㫝在江華遜位,未幾遇鴆而卒。

至正二十五年王祺更名顓。恭愍之號乃後來明太祖所賜。

高麗於恭愍王五年鎮壓並清除了諸如奇氏之族這樣的親元勢力,並罷掉徵東行中書省理問所,加強了高麗的自主權,同時於這年6月停用至正年號,與元朝翻臉斷交。

元朝雖聲言發80萬兵來討,但旋即派遣與恭愍王有聯姻關係的魏王太子(即恭愍王的內兄弟)前來交涉,企圖調整雙方關係,但恭愍王僅許其隨從二人渡江談判有關事宜,而將太子拒於鴨綠江外。

不久,高麗又奪佔了元朝的雙城總管府之轄地,雖然元朝兩次派遣撒迪罕出使高麗,使元朝、高麗又恢復了交往,但恭愍王的所作所為終不能被元接受,於是在紅巾軍敗於高麗之後,元朝、高麗矛盾又突出起來,高麗所派遣之獻捷、賀正、謝恩、賀聖節等使皆被元朝扣留,高麗雖向元之御史臺呈遞了百官耆老之書,申述國王被讒之情,但元朝還是決定廢掉恭愍王而立德興君,為此雙方競動於戈。

然而,元朝政權在國內反元浪潮的衝擊下已變得搖搖欲墜,最後還是同高麗進行了妥協,於恭愍王十三年九月命恭愍王復位,冬10月下達詔書,內中肯定了恭愍王“克承前業、世篤勤勞”的事大精神以及抗擊紅巾軍的功助,並承認崔濡的“陰萌險譎”、搠思監的“為葭莩構”、樸不花的“為媒孽蒙聾”,表示收還塔思帖木兒(即德興君)的印綬。

此前恭愍王又處決了國內同德興君交通的護軍裴自富,要求元朝將崔濡(即崔帖木兒不花)檻送高麗,此後將崔濡處決。

至此,恭愍王已進一步消除了國內外高麗官員中的親元勢力,並與元朝恢復了正常關係。

2、明朝建立之初的東北亞形勢

洪武初期,蒙古貴族雖然喪失了君臨全國的統治地位,但其殘存勢力並不弱。元順帝北走塞外之後,仍稱元朝,史稱北元。從當時北元的兵力來看,足以對大明形成相當大的威脅。

在西北有河南王擴廓帖木兒(王保保)駐軍山西太原,擁10萬之眾,雖然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9月為明將徐達、常遇春等所敗,逃奔和林(今外蒙古鄂爾渾河上游東岸哈爾和林),但擁兵塞上,常常攻擾大明。

元順帝逃至上都(即開平府)後,在明軍的攻擊下又逃至應昌(今內蒙古達裡諾爾西南),不久死去,由太子愛猷識裡達臘(其母即高南女完者忽都皇后)繼位,稱畢裡克圖可汗。

洪武三年(1370年)明軍襲破應昌,愛猷識裡達臘北走和林,次年改年號為宣光,國號仍為大元,官僚機構依舊,所擁有的軍隊亦不在少數。

當元順帝北逃後,東北地區尚在元朝割據勢力的控制之下:

元遼陽行省平章劉益和王哈喇不花屯兵得利贏城(今遼寧省瓦房店市北67裡得利寺山城),高家奴據守於平頂山(今遼陽城東100裡),洪保保駐守遼陽,遼陽行省丞相也先不花盤據於開元,他們各自擁有部眾,少則數千,多則萬餘。

更為強大的割據勢力乃是納哈出所部。

納哈出擁眾數十萬,以金山(今吉林省懷德)為中心,佔有大片領土。

另外,在南方雲南一帶還存在著故元梁王把匝刺瓦爾密之勢力,梁王依然奉元正朔,與大明對抗。

據《明史記事本末》載,當時蒙古:

“引弓之土不下百萬眾也,歸附之部落不下數千裡也,資裝鎧杖,尚賴而用也,駝馬牛羊,尚全而有也”。

除了北元對明朝造成的巨大威脅外,從中原地區來講,雖大勢已定,但連年戰爭所帶來的創傷急需醫治,殘破的經濟有待恢復。

明太祖面對國內統一大業尚未完成,經濟尚未振興的嚴峻局面,果斷地作出了明朝同周邊鄰國實行睦鄰友好外交政策的決定,首先向日本、高麗、安南、占城四國派出了使者,希望“與遐爾相安無事,以共享太平之福”。

這種和平友好的外交政策,對穩定國內局勢,鞏固新生政權的統治,加強與鄰國的經濟文化交流,提高明朝的國際威望,無疑產生了重要作用。

3、明太祖主動遣使訪問高麗

明太祖在登上皇位的第一年(公元1368年、恭愍王十七年)11月向高麗派出了大明建立後的第一個使者契(xiè)斯。此人是契(xiè)遜(曾任元朝宣政院斷事官)之弟,至正十八年(1358)紅巾軍克上都,契遜東奔高麗,契斯依然留在元朝,而後任職於大明,其官為符璽郎(亦稱符寶郎),是管理皇帝印璽和符節的官員。

契氏兄弟各事其主,應是中、朝古代關係史中的一段佳話。

朱元璋派遣契斯出使高麗,亦有他的一片良苦用心。契斯肩負重要使命,於第二年夏4月壬辰到達高麗。

契斯帶來了明太祖的璽書和40匹紗羅緞匹。忠愍王王顓率領百官出迎於崇仁門外。

璽書主要是向高麗通報“天命”元亡而明興的中國局勢,並表示建交友好的願望,不見咄咄逼人的氣勢,卻微露大明皇帝的誠懇謙虛的態度。

5月乙末,契斯向恭愍王獻上兩隻羊以表示個人對高麗王的尊敬友好的態度。

史書未載契斯與契氏兄弟(此時契遜已去世多年)是否見過面,但以情理推之,契長壽等與其叔父契斯見面還是不言而喻的。

當契斯完成外交使命後,便告辭回國,恭愍王向契斯饋贈鞍馬、衣服,但契斯並不接受這些禮物,而高麗的宰樞向契斯贈送人參、藥物之類的東西,契斯也沒有接受。

於是,恭愍王“命文臣賦詩以贈”,契斯滿意而歸。

高麗對明使的到來,自然是很高興的。就在契斯離去不久,便停止了元順帝的至正年號,這就表明高麗與北元斷絕了正式的外交關係。

由此說明,明太祖的對高麗外交初獲成效,取得高麗的信賴和支援,無論是對外關係方面還是對完成國內統一大業,尤其是對明朝接管東北地區來說,都是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意義的。

高麗為了同明朝建立友好關係,亦不失時機地於洪武二年5月甲辰向大明派出了使者禮部尚書洪尚載、監門衛上護軍李夏生“如金陵賀登極”,並表示謝恩。

4、朱元璋冊封高麗王

由於種種原因,流落在中國大陸的高麗人是不少的,又由於戰亂頻繁,留居中國的高麗人也隨著形勢的變化,其中原居大都(今北京)以及河北北部的某些高麗人,流往南方。

明太祖朱元璋得知這種情況之後,為專門送還高麗流民,在契斯尚未回國之時,便於洪武二年4月第2次向高麗派出使者,內臣金麗淵帶著明太祖的璽書於6月丙寅到達高麗。

大概在金麗淵使高麗之後不久,高麗遣使如明“貢方物,且請封”,明太祖於洪武二年8月再遣符寶郎契斯帶著詔書和金印、誥文前往高麗進行封賜。大概在當年就到達了高麗。

明太祖的詔書曰:

自有元之失馭,兵爭夷夏者,列茗星陳,至於擅土宇,異聲教,豈殊於瓜分;虐黔黎,專生殺,不異於五季,若此者將及二紀。治在人思,眷從天至。朕本布衣,君位中國,撫諸夷於八極,各相安於彼此,他無肆於邊陲,未嘗妄興於九伐。

爾高麗天造東夷,地設險遠,朕意不生釁隙,使各安生,何數請隸而辭意益堅。群臣皆言當納所請。是以一視同仁,不分化外,允其虔懇,命承前壽,儀從本俗,法守舊章。鳴呼」盡夷夏之鹹安,必上天之昭鑑,既從朕命,勿萌釁端,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誥文曰:

諮爾高麗國王王顓:世守朝鮮,紹前王之令緒,恪遵華夏,為東土之名藩。當四方之既平,嘗專使而往報,即陳表貢,備悉忠誠。良由素習於文風,斯克謹修於臣職。允宜嘉尚,是用褒崇。今遣使賚印,仍封爾為高麗國王。凡儀制服用,許從本俗。於戲!保民社而襲封,式遵典禮;傳子孫於永世,作鎮邊陲。其服訓辭,益餒幅履。今賜《大統歷》一本,錦鱗絨緞十匹,至可領也。

同時,還分別賜太妃與王妃金緞、色緞、線羅各四匹,賜相國辛盹、待中李春富、李仁任色緞各四匹、線羅各四匹、紗各四匹。

高麗王接受封賜之後,不久便始行“洪武”年號,並派遣三司左使姜師贊如京師,“謝冊命及璽書,並納前元所降金印”。

自此高麗已正式納入中國傳統的冊封體制,在外交上,大明完全取代了元朝所居宗主國的地位,中國同高麗的宗藩關係由元朝、高麗而轉移到大明、高麗。

但是,我們不難看出,元、麗之間的宗藩關係是在蒙古人用武力征服的基礎上建立的,而明朝、高麗關係一開始就是在相互友好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5、朱元璋的五條建議

洪武二年,安南(今越南)、占城(今越南南部)、高麗皆已納入明朝的冊封體制。

對此,朱元璋是頗為滿意的。

洪武二年,高麗曾派成唯得、金雨甲、張子溫等如金陵分別賀聖節(天壽節)、皇太子千秋節、賀正(元旦),並請祭服制度。

明太祖命工部“制賜之”,並詳細向高麗使者詢問了許多情況,針對高麗使節所反映的情況,明太祖在讓成唯得等帶回的璽書中誠懇地向高麗提出了一些建議,歸納之,有下列5個方面:

其一、建議高麗國王應“修仁義禮樂以化民俗”,主張以王道治國,勸告高麗國王勿要以佛道作治國之本。他認為,“佛之道,三皇五帝之時未聞有也,而是時天下大治;後世務釋氏而能保其國者,未之見矣,梁武之事,可為明鑑”。

其二、建議高麗國王要加強武備,設險守國。他認為,如果抵禦像倭寇或某些強暴勢力,“非雄武之將,勇猛之兵,不可遠戰於封之外”;如果進行守衛國家,“非深溝高壘,內有儲蓄,外有援兵,不能以挫銳而擒敵”。

其三、建議高麗國王要重視農業生產。對高麗因為倭寇所擾而“去海五十里或三十里,民始有寧居者”表示關切,指出“民以食為天,今濱海之地不耕,則民食艱”。

其四、建議高麗國王“當崇祀典”。明太祖指出,古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認為祭祀神靈也是治理好國家的一件大事,強調:“聞王之國,犧牲不育,何以供境內山川城隍之祀!”

其五、建議高麗國王設定“聽政之所”。他認為“凡國則有出政令之所,今王有居室而無廳事,則無以示尊嚴於天下”。

這次高麗使節回國,帶回了明太祖所賜恭愍王冠服、樂器及陪臣冠服、洪武三年大統歷和賜國王之《六經》、《通鑑》、《漢書》等,還帶回了皇后賜高麗王妃的冠服。

明太祖的建議皆為誠懇之說,全是治國之道,雖然恭愍王的重視程度並不是太大,但對高麗的政治、文化影響還是不可忽視的。

6、監管明朝政治犯

在元朝時,高麗收納、監管過元朝流放於高麗的罪犯,大明建立之後,明太祖亦師法前朝,將某些政治犯交由高麗監管,首批送往高麗的政治犯是明升、陳理二人及其家人。

明升是明玉珍之子,公元1366年明玉珍死後,繼父位為割據四川重慶的夏國皇帝。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軍取四川,滅掉夏國,明升降明。“升僭立六年,父子據蜀十一年而亡。明封升為歸義侯,召彭氏(升母)入宮,後遷升於高麗”。

陳理是陳友諒之子,後亦降明,太祖封其為順德侯。

陳理、明升起初皆賜居京師,但“居常鬱鬱不樂,頗出怨言”,明太祖聞之,曰:

“此意輩言語小過,不足問,但恐為小人蠱惑,不能保始終,宜處遠方則釁隙無自生,可始終保全矣。”

於是決定將明、陳二家遷徙於高麗,洪武五年就派遣延大麻失裡及孫內侍護送赴高麗,並賜高麗王綵緞紗羅48匹。

陳理、明升及其家屬共27人。入高麗後,恭愍王在報平廳接見了二人。

當時陳理年僅22歲,明升僅18歲。次年2月辛卯,明升娶高麗總郎尹熙宗女,恭愍王賜米40石,布1000匹。

7、參加明朝科舉考試

朝鮮人參加中國科舉考試最早始於唐代,直到元代行之而不斷。有人計算,元代高麗人列名中國科舉者,有金祿等21名。

大明建立後,為承續中國正統,於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又重開科舉,並派遣侍儀舍人卜謙赴高麗領布科舉程試。

在所列條目中,有“高麗、安南、占城等國如有經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國鄉試,貢赴京師會試,不拘額選取”的規定。

高麗為了加強對明的友好關係,進一步學習中國傳統文化,於這年9月辛丑派“舉子樸實、金濤、柳伯濡”跟隨賀正使工部尚書權鈞如京師赴考,“濤中制科”。

金濤,字長源,高麗延安府(今黃海南道延安)人。少遊於牧隱李穡之門,治春秋學。原在恭愍王朝已登科舉任官,以文章節行名當世。

高麗為響應大明之重開科舉,派李仁復和李穡為考試官,錄取李崇仁、權近、金濤等五人,以充貢士,其中李、權二人以年未滿25而不派赴中國。

藩國學子進入中國,先入國子監就讀,然後參加考試。

洪武四年科考之後,金濤中三甲第五名,是當年唯一中進士的外國學子,樸實與柳伯濡則名落孫山。

大明皇帝朱元璋旋即下令“授東昌府安丘縣(今山東省安丘西南)丞,濤辭以不解華語且親老,願還本國,詔許之”。

恭愍王對金濤中進士一事非常重視,當得知金濤要回國的訊息時,他對左右大臣說:

“我國之人登制科者固罕,況此人既登科又蒙敕授,名揚一時,使天下知我國有人,恨不早知其來而禮迎之。”

於是就提升為右司諫藝文應教,累遷成均司藝,恭愍王手書“金濤長源蘿葍山人”八字賜之。

在金濤參加科考之後,明太祖曾令高麗選送二三百儒生赴中國任官,但此事被高麗婉言拒絕;高麗旋請准許遣子弟入國子監就讀,未得明太祖明確答覆而被擱置。

洪武六年冬10月,高麗又派學子金潛、宋文中、曹信跟從賀正使周英贊等如京師赴考,不幸的是在靈光慈恩島船敗,周、金、曹皆溺死,禹文烈及宋文忠生還,宋再赴京師,但試期已過,明太祖下令,命宋文忠“可免再試,發回本國擢用。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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