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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百姓人手必備的“保命書”,朱元璋親自編寫還影響了清朝律法

在中國歷史上的眾多皇帝中,惕厲奮發者不少、才華出眾者不少、從諫如流者不少、愛民如子者也有,而驕奢淫逸、沒有頭腦、不理政事也是一抓一大把,當然也不乏幼年繼位、形同傀儡、早年夭折、下場淒涼者。而在這麼多皇帝之中,明太祖皇帝朱元璋可是一位極有個人特點的皇帝。

在開國皇帝中,低層出身的皇帝不在少數,但是像朱元璋這樣從貧民草根出身,早年經歷極為悽苦的皇帝也並不多見。在朱元璋的政治宣傳中,自己是佛教預言的要出世拯救世人的“明王”,所以他以“大明”為國號。底層貧民的身份、經歷和宗教救世主身份,心態的詭異混合,造就了朱元璋既極端痛恨社會腐敗、又極端集權獨裁的執政風格,而最集中體現這一點的莫過於其著作《大誥》。

朱元璋像

洪武十八年,大明朝廷頒佈刑典《大誥》,由朱元璋親自編寫,其中收集了朱元璋親自處理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一些勸導話語,包括被處理者幹了什麼壞事,怎樣定罪,用什麼方法來懲治處死。在文筆上,全書大量使用粗簡的白話,顯然是出自草根皇帝朱元璋的親筆。《大誥》頒佈後,朱元璋又陸續編寫和頒佈了《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三部刑典,統稱為《御製大誥》。

朱元璋意圖自然是告誡、勸導、威嚇和警醒全國上下大小官員和普通百姓恪盡職守,做良善順民。為此,朱元璋要求“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還將《大誥》納入科舉,又經常召開以《大誥》為主題的集會,威逼利誘,大量召集人參加,這些都淋漓盡致地體現了朱元璋的獨裁集權的執政風格和極強的控制慾。

《大誥》書影

朱元璋早年生活貧苦,極端痛恨貪官汙吏,所以《大誥》大量涉及貪汙腐敗的案例並詳細開列凌遲、梟首、族誅、棄市等殘酷刑罰,凌駕於《大明律》之上,殘酷至極。朱元璋的處理也是隨心所欲。有醫生賣毒藥,朱元璋命令犯事醫生自己吞下毒藥,飽經痛苦後再給解毒,第二天砍頭示眾。有軍官翫忽職守,餓死一百軍人,朱元璋命令找一百軍人將他殘酷刺死。表面看來大快人心,以牙還牙,卻實在隨心所欲,極為出格,是極端獨裁專斷的皇權政治的畸形產物。

既然《大誥》是如此具有朱元璋個人風格的著作,也將伴隨著朱元璋的去世而消散,甚至是徹底消失,蕩然無存。不過其實這部朱元璋著作的事蹟影響力沿襲到了清朝,這是很少有人知道的。因為清朝初年並沒有重新制定律法,而是全盤沿襲明朝律法,幾乎照搬《大明律》。《大明律》中有說“依《大誥》減等”的條文,雖然清朝早沒了《大誥》,還是依然會援引相關條文進行處分,歷史總是這樣耐人尋味。

參考文獻

黃永年:《文史探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