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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縣官為什麼不能隨便去京城告御狀這個制度是怎麼出現在唐朝之前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刑法非常的嚴酷,甚至一些極端的刑法讓人看著就毛骨悚然,在這麼嚴苛的刑法下作奸犯科的人自然少之又少,並且古代還講究連坐制,如果你發現周圍鄰居違法作亂,而沒有進行舉報等到案發的時候可能周圍的鄰居都要受到懲罰,並且封建王朝時期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所謂的人權,朝廷想怎麼處罰都可以說非常的隨便,當時的制度造成縣官基本上就是當地的土皇帝,一般老百姓一生都沒有走出過自己所在的城市,更加不要說想著去到京城告御狀,所以在當時很多人可能是被冤枉致死。

並且每個朝代都會發明一些屬於自己朝代獨特的刑法,比如明朝時期對於官員的貪汙力度查出的就非常嚴厲,朱元璋曾經將一位貪官剝皮填草警告其他官員,不過明朝後期因為皇帝的淫亂無能導致最後明朝末期貪官和宦官橫行,不過有種刑法卻是從秦朝開始一直到了清朝末期都沒有廢除,直到封建王朝被徹底的推翻以後這種刑法才最終消失,這種刑法就是貫穿整個封建歷史的株連九族。

實際上在古代滅族的案例並不是特別多,只有一些篡取皇權失敗的人才會受到這樣的重刑,可是古代科技並不發達為何株連九族的時候卻沒有人選擇逃跑呢?首先我們要知道株連九族是什麼意思?古代的株連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一般這種都是重大政治犯,只要和犯罪人沾親帶故都會受到無辜株連。

而古代之所以沒有人逃跑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在於,古代的交通並不是特別的發達,人們的出行最快的方式也就是騎馬,可是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其實和流放差不多,並且古代連坐制度非常完善,一個陌生人來到其他地方必須去當地衙門報道,否則被人舉報還是會被抓起來,並且古人的忠君思想還是非常濃厚的,所以一般都不會選擇逃跑寧願被殺死落下一個忠君的美名,除非能夠跑到一些人跡罕至的深山中躲藏起來,可是一般被判處株連九族的罪犯家人,一般社會地位都非常高,這種刑法可不是普通人能夠被判處的,所以他們也不會窩窩囊囊的躲進深山中,所以現在大家明白了吧,不是他們不跑而是跑也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