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資本市場菁英匯】資訊披露義務人的界定2021-06-12主管人員直接披露責任人員資訊這種觀點的可能根據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行政處罰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將《認定規則》第17條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實際承擔或者履行董事、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的職責,組織、參與、實施了公司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