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滕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草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其中,廣大市民或與之存在相關利害關係的單位、個人均可在公示期內到公示現場或指定公示網站、公眾號查閱規劃內容。如對該草案有意見或建議,可透過致電、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或建議提交至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規劃範圍
規劃範圍為市域範圍,主要針對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等區域。
二、規劃目標
保護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展現真實歷史風貌,繼承歷史文化,彰顯山水名城內涵,塑造“墨子故里、山水善城”城市形象,形成歷史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歷史文化名城。
圖片
三、保護原則
1、保護歷史真實載體,儲存真實歷史環境;
2、保護歷史城區環境,維持歷史城區格局;
3、正確處理名城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城市建設及旅遊發展服從名城保護,做到合理利用、永續利用;
4、合理確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5、將歷史文脈融入現代城市建設,突出滕州城市特色;
6、增強規劃的法律性和可操作性。
四、保護框架和內容
1、保護體系
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築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同時考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2、保護重點內容包括
(1)城址環境及與之相互依存的山川河流;
(2)歷史城區的傳統格局與歷史風貌;
(3)歷史文化街區和傳統風貌區;
(4)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傳統風貌建築等;
(5)古樹名木、古井、古橋等歷史環境要素;
(6)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優秀傳統文化。
五、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1、歷史文化名鎮、傳統村落保護名錄
2、保護與城市歷史格局、傳統風貌密切相關的自然資源和環境
保護境內龍山、蓮青山、黃連山等山脈及其餘脈。保護城河、郭河、小清河、小馮河、界河、北沙河、薛河、小蘇河、小魏河、小龍河等自然水系,保護南四湖、墨子湖、馬河水庫、戶主水庫等湖泊水庫。保護市域範圍內森林公園、溼地公園、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保護市域範圍內古樹名木。
六、歷史城區保護
1、保護界線
歷史城區與原滕縣古城範圍一致,東至善國南路,南至荊河中路,西至新興路,北至杏壇路,總面積為61。3公頃。
2、保護內容
保護滕州歷史城區格局及周邊自然與人文環境,保護書院街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古城路、西門裡街、書院街、奎文街、奎文前街等歷史風貌道路;
保護歷史城區保護界線內的舊縣衙、王家祠堂2處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歷史城區保護界線內的歷史建築2處;
保護與歷史環境緊密相關的大門、圍牆、鋪地、石階等歷史環境要素,不得擅自將其拆除或改造。確需整修的,應採用原材料、原工藝恢復其原有樣式。
七、歷史文化街區保護
1、價值特色
書院街歷史文化街區文化底蘊深厚,是滕州古城僅存的明清風格的傳統民居建築片區,是滕州古城的重要載體。
2、保護界線
書院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8。65公頃,其中核心保護範圍4。40公頃,建設控制地帶4。25公頃。
核心保護範圍:分為兩部分。王家祠堂保護範圍(東至書院街西側58m,南至西門裡街,西至新興路東約100m,北至府前路南側約50m),面積0。32公頃;書院街西側保護範圍(東至南門裡街、南至荊河中路、西至書院街、北至書院小學北側),面積4。08公頃。
建設控制地帶:東至南門裡街路、南至荊河中路、西至王家祠堂西側9m處、北至府前路,面積約4。25公頃。(不含核心保護範圍)
環境協調區:外圍歷史城區範圍為環境協調區範圍。
八、傳統風貌區保護
1、價值特色
龍泉塔歷史風貌區,是以龍泉塔為標誌的,具有歷史風貌的城市片區。
2、保護界線
龍泉塔傳統風貌區保護範圍17。90公頃,其中核心保護範圍2。41公頃,建設控制地帶15。49公頃。
核心保護範圍:分為三部分。滕州市博物館範圍,面積0。47公頃;新漢畫像石館範圍,面積0。41公頃;魯班紀念館、墨子紀念館、龍泉塔保護範圍,面積1。53公頃。
建設控制地帶:東至濱河西路,南至荊河東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約100m,北至杏壇東路,總面積約15。49公頃(不含核心保護範圍)。
環境協調區:東至濱河西路、南至荊河中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約100m、北至杏壇路範圍內的用地,總面積約23。29公頃(不含核心保護範圍及建設制地帶範圍)。
九、展示與利用
全面彰顯滕州歷史文化名城價值和特色,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產,在城市建設中延續和傳承歷史文脈,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