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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殘忍的刑罰,竟是一刀刀割女犯的頭顱,不是劊子手,而是他!

他衝破封建禮教束縛,觀察凌遲女犯身體結構,開創我國解剖學先河

“剮刑”即凌,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最後肢解手足和頭顱,是中國古代最殘忍、最不人道的刑罰;行刑場面血腥恐怖、慘不忍睹;然而嘉慶年間有一個人專找這種場面去觀看,此人不是劊子手、監斬官,更不是變態殺手,他是誰?為什麼喜歡血腥場面?下面我們來看看!

乾隆年間,河北省玉田縣有一個叫王清任的武庠生,也就是武秀才;他天資聰穎,性格耿直,自幼習武,好打抱不平;受祖上影響,王清任20歲時,便棄武從醫,短短几年就譽滿玉田,治好了很多疑難雜症;據後來光緒年間的《玉田縣誌》記載,有一人夜寢時,須將物壓在胸上方能成眠;而另一人則相反,他就寢之時,只要胸前稍蓋被便不能交睫;王清任用同一張藥方,治癒了這兩症。

玉田縣的河上有一架官府修的橋,當地人稱該橋“官修官渡”,意思是,官府修的橋只能給當官的人過,平民想過橋的話需要付一筆不少的過橋費;王清任十分憤慨這個不公平的規定,到縣衙去理論;結果遇到官官相護,縣衙還與當地豪紳合流對其進行迫害;無奈之下,王清任不得不背井離鄉,前往灤縣稻地鎮(今河北唐山豐南區)以及東北奉天(今瀋陽)等地行醫。

在接下來多年行醫經歷中,王清任積累了豐富經驗,並讀了大量醫書,認為書中對臟腑之言論有誤;他指出:“夫業醫診病,當先明臟腑,治病不明臟腑,何異於盲子夜行?”從此,王清任勇敢衝破封建禮教的束縛,長達近三十年從事解剖學研究活動。

古時候,人們對遺體的保護意識很強,認為遺體千萬不能受到傷害,還要想盡辦法保證其完整;比如太監去世之後都要帶上之前被閹割掉的“命根子”,希望來世投胎做個完整的人;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可想而知,從事解剖學研究將會遇到多大的阻力!

一開始,王清任拿動物做解剖實驗,“以畜較之,遂喂遂殺”;後來經常去各地觀察屍體;嘉慶二年(1797),灤縣稻地鎮流行“溫疹痢症”,每日有幾百小兒死亡;王清任正好在此地行醫,他冒著染病之險,一連半個月,仔細研究了三十多具屍體的內臟;嘉慶四年(1799)六月,王清任在奉天行醫時,聽說有一女犯將被處以剮刑,即凌遲,他立刻趕赴刑場,仔細觀察女犯身體結構;之後王清任又去北京、天津等地多次觀察屍體,並向見過死人頗多的官員求教……終於,經過幾十年的鑽研,王清任研究摸索出一套理論,本著“唯願醫林中人……不致南轅北轍”的願望,他於臨終前一年完成了醫學鉅著《醫林改錯》,開創了我國解剖學先河,極大地豐富了祖國醫學的寶庫。

“不為良將,便為良醫!”從古到今提壺救世的醫者都值得尊敬!他們憑藉專業的技術,忙碌於救死扶傷,保護生命的一線;尤其是王清任這種反對因循守舊,不懼怕世俗眼光,勇於實踐革新的精神令人欽佩!

【參考資料:《屍體解剖的醫生》《善本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