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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的土地是怎麼分配的?為什麼明朝官員都不能直接上任?

文/炒米視角

明初洪武年間,朱元璋要一個清官回京任職,因為沒有路費,他拒絕了回京當官,結果被朱元璋下令回家種地。無奈解職回家,因盤纏不足,便賣掉了自己的女兒,結果又被朱元璋施以腐刑(割了)。

明初海州(連雲港)有個學正(教師)叫曾秉正的,原本是個江西南昌的讀書人。當時大明的官員泥腿子出身的很多,於是朱元璋從讀書人中還有識字的和尚當中抽選很大一批人去北方當官。但是老朱有個規矩,那就是這些人都不能直接上任做高官,而是要先在最基層的崗位上實習,有能力的再往上提拔,曾秉正就是其中一個。

這個政策其實非常好,對明初的基層政權建設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而且這些人經過鍛鍊,有理論又有能力,還能給朝廷重要崗位提供人才儲備。

洪武9年(1377年),南京周邊突然發生了地震,這的確不太常見。所以是一件比較轟動的事情,但是作為天子的朱元璋理論上要對這件事情做出解釋,畢竟那個時候人比較迷信。老朱也有點為難,畢竟像劉伯溫這些人都已經不在了。所以老朱腦子一動,把應天周邊大小官員全部召集起來,讓他們解釋一下為什麼會“天象有變”?

這就是領導的智慧,自己解釋不清楚的問題,讓群臣先議,議出一個他滿意的結果,他就按照那個結果,修修改改,變成自己的話,再對外公佈。

結果這個曾秉正就冒頭了,他提出\“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翻譯過來就是“天變不足畏,人變才可怕,聖君不關心天氣,只關心人心。”然後又把洪武初年的大明取得的成就,元末20多年兵連禍結,終於等到太平盛世,這些都是朱元璋的功勞啊。諸如此類洋洋灑灑千餘字。說得老朱虎軀一震,都被說服了。老朱非常開心,於是將曾秉正直接提拔為思文監丞,後改為正六品的刑部主事,繼續鍛鍊。

從一個公辦教師直接提拔為司法部處級幹部,可見朱元璋用人的方式也是非常膽大心細啊。從另一個方向來看,曾秉正的前途也是無量的,雖然只是個6品官,但是這是個鍛鍊人的崗位。

洪武10年(1378年),曾秉正做到了從三品的陝西參政。這也就是火箭式的提拔了吧?可以說前途一片光明。右丞相汪廣洋也曾經做過這個職位。一個沒有跟著朱元璋打過天下的人,能在這個年紀做到這份上,憑的是他跟海瑞一樣清廉剛正的品質,對待貪官汙吏,嚴格執行朱元璋的政策。

後來朱元璋還是稀罕得不行啊,剛把他外派到陝西,就又想把他調到通政司做主使。通政司大家知道,就是負責收受、檢查內外奏章和申訴文書的部門。翻譯過來就是,就是朝野內外給朱元璋打小報告的密件,都由這個部門收撿的。

可想而知,朱元璋對他有多重視。但是曾秉正卻拒絕了朱元璋,原因很簡單,其實就是回京沒有路費,但又不能明說。

朱元璋發飆了,我已經拿你當自己人了,你放我鴿子。於是下旨,你既然不願回京做官,那就回家種地去吧。

這個委屈啊,原來朱元璋要重用他,結果因為捨不得盤纏,把官給丟了。官丟了,自然也不能賴在任上了,只能硬著頭皮回家,沒錢怎麼辦?那就把4歲的女兒給賣了回家。心也是夠狠的,但是當時女人就跟物品一樣,不知道曾秉正有沒有罪惡感?

但是這事情最後還是被朱元璋給知道了。朱元璋大怒,朝廷又不是沒給你發工資,你至於賣女兒回家嗎?這是在羞辱誰呢?於是你敢羞辱我朱元璋,那我也羞辱羞辱你,下令對他施以腐刑,後來曾秉正就失蹤了。

其實曾秉正還真的是有點冤的,的確朱元璋有給大明官員發工資,但是曾秉正每年35石的俸祿,人家才領了多久?而且關鍵明初這35石,還是不是銀子,而是穀物和寶鈔(學習元朝的紙幣,相當於白條)。曾秉正又是個清官,讓他坐家裡寫文章,這點俸祿肯定餓不死他,但是從陝西到南京來回折騰,他哪來的銀子?還不得賣女兒?

文/炒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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