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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曝光與王思聰聊天記錄,是否侵犯隱私權?律師:不侵犯

近日,王思聰與網紅孫一寧網上開撕。原本王思聰發文預告要爆料,怎知被孫一寧提前曝光聊天記錄。孫一寧曬出了王思聰平時的騷擾資訊,截圖中的王思聰常常求見面,發肉麻語錄,但都被孫一寧冷麵迴應,引來網友熱議。

隨著二人互撕大戰的升級,孫一寧的抖音賬號也被官方封禁,而封禁原因是涉嫌侵權,只見寫道: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權行為。至於到底是被舉報,還是被資本干預不得而知,而孫一寧也發文否認是王思聰做的。

對此,有網友討論,孫一寧曝光聊天記錄是否侵犯王思聰的隱私權呢?首先讓我們看一看法律是如何認定隱私的。

法律是如何認定隱私的?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隱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由此可知,隱私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私人生活安寧,一方面是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私人生活安寧被納入隱私權的範疇,是《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可以理解為一種不被他人侵擾的權利,推銷電話、垃圾簡訊騷擾以及網頁彈窗等即屬於侵犯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而不願被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活動、資訊,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不願被他人知曉;二是資訊具有私密性。

王思聰的隱私權並沒有被侵犯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孫一寧公開其與王思聰的聊天記錄是否侵犯王思聰的隱私權呢?

首先,王思聰的私人生活安寧並沒有被侵犯,王思聰先是預告爆料,並明確表示準備將聊天記錄發給公眾號並公佈,隨後網紅孫一寧將聊天記錄先一步曝光。可見,王思聰已經做好公開聊天記錄的準備,其並不會因為聊天記錄被公開而使其私人生活安寧遭到侵擾。

其次,被公開的聊天記錄不屬於不願被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活動、資訊。王思聰已經準備好公開聊天記錄,即使其不願將全部聊天記錄公開,有部分聊天記錄屬於其不願被他人知曉的資訊,但從網上流傳的聊天記錄看,這些資訊並不具備私密性。

綜上,王思聰的隱私權沒有被侵犯。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作者:陳嘉豪 工作單位: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貝貝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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