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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薅羊毛”可能構成犯罪,有企業去年被“薅”虧了2000萬

逢年過節,電商平臺總會推出大大小小的優惠。一直回購的化妝品,領了券便宜了50;清空購物車,正好湊到滿1000減300……能薅到這樣的“羊毛”,是一件很開心的事。

不過,有一些人,卻把“薅羊毛”變成了職業,瞄準企業的營銷規則、電商平臺漏洞,利用平臺的優惠來套取現金,這困擾了大量企業。

“職業薅羊毛”構成犯罪嗎?從法律的角度將受到怎樣的處罰?企業如何應對並自我防護?

3月2日,杭州下城區檢察院和下城區工商聯舉辦第四屆下城檢企論壇,邀請企業家代表、行政機關負責人、高校專家學者、律師和檢察官們針對電子商務中的“薅羊毛”問題,展開討論。

論壇上,講了兩起身邊的案例:

案例一,“HS”是下城區一科技公司的電商平臺。

會員在平臺內的店鋪消費,會獲得積分,積分可以用來抽獎,抽獎後還會返還一定比例的現金。

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楊某、付某在黑產網站非法購買了公民的個人資訊,後讓嫌疑人陳某註冊成為“HS”的會員,並藉助非法軟體增加了賬戶上的積分數額。

他們利用這些積分抽獎,並賺得紅包獎勵。

案例二,浙江某公司在其“MM”平臺上,推出了滿額贈優惠券的活動。

以李某某為首的群體,透過掌控的數千個手機號碼,批次註冊了眾多平臺賬戶。他們用這些賬戶去買保值易脫手的黃金、化妝品等商品,並用獲得的優惠券再去買商品,最後將這些商品轉賣。

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金韜說:“法律上沒有‘薅羊毛’這條罪,但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可能構成詐騙罪、侵入伺服器篡改資料可能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購買公民資訊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等。”

金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韜說:“對於‘薅羊毛’不能一杆子打死,但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要堅決打擊。”

其實,有了“鹹魚”APP以後,我們有時也會趁特價買不少東西,有的不想要了不喜歡了就掛上去賣錢,這其實也是一種“薅羊毛”換錢的形式。

那麼,怎樣的“薅羊毛”會被定罪呢?

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張海峰說:“像案例一這樣,違背平臺規則,非法篡改積分資料,那直接可以定罪,但像案例二是利用平臺的活動規則套現,很難定義為犯罪,但其手段行為比如獲得批次的實名認證賬號,就可能構罪。”

“職業薅羊毛”對企業的打擊很大,有企業在論壇上坦誠,因為這個,他們2020年就損失了2000萬。

如何更好地保護企業自身的權益?

金韜提了三點,一是企業在做優惠活動時儘量實名制,二是利用好對消費者的告知書,三十發放大金額優惠券時設定多次驗證。後面兩種手段是為了對操作者的主觀惡性進行更好的定義。

通訊員│朱蘭蘭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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