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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民也“中招”了 有作者認為知網這種“無本萬利”的生意該...

近段時間,中國知網未獲得原作者本人授權收錄其著作、並供全網付費下載的事情引發廣泛討論,日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退休教授趙德馨已起訴並獲勝訴。12月14日,大河報記者瞭解到,作家陳應松也已準備起訴收錄了自己300多篇文章的知網。

不少讀者反饋,在知網檢索自己的名字,也發現了發表過的文章被收錄,本人均不知情。公開發表在期刊的文章,未經原作者授權就被知網收錄,屬於侵權嗎?如果發現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被侵權,又該怎麼維權?

 【事件】鄭州有市民也被悄悄收錄作品,自己下載還要付費

“把我100多篇文章收錄到資料庫,還透過電腦、手機這些埠來傳播,不僅不告訴我,我自己下載還要付費,而且我本人卻沒拿到過一分錢稿費。”去年8月,89歲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起訴了知網,近日已經勝訴,累計獲賠70多萬元。

“創造的知識成果得不到尊重”,是趙教授維權的根本原因。

隨後,知網釋出《關於“趙德馨教授起訴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表示向趙德馨教授道歉,其中一段值得注意:自2019年起,知網已開通作者服務平臺,所有作者一經實名註冊,即可無限期免費使用自己的作品,管理自己的學術成果,並隨時跟蹤其研究成果產生的學術影響。

但如果原作者平時很少用知網檢索論文,沒有實名註冊該平臺,在不知情時被收錄了作品,該怎麼辦?

12月10日,中國作協全委會委員,一級作家陳應鬆通過知網檢索發現,自己共有300多篇文章被知網收錄,且大部分都未經他同意,部分文章的下載次數已達上百次。目前陳應松已經和律師取得聯絡,並做好起訴知網的準備。

“每天都有人付費下載作者們的文章,知網獲得了鉅額收益,但作者們不僅沒有拿到稿費,甚至不知情。”陳應松認為,這是一種“無本萬利”的生意。

甚至我們身邊的普通人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鄭州市民小波(化名)告訴記者,看到該新聞後,她也在知網檢索了自己的名字,結果發現她於2014年公開發表在“時光網”的三篇影評,也未經自己授權就被知網收錄,“我從來沒有收到轉載通知,更沒收過知網的稿費,雖然影評下載次數只有兩位數,每篇付費1元左右,但這應該也是侵權吧?”

小波說自己沒有起訴知網的打算,“我被收錄的文章很少,感覺走訴訟流程太麻煩了。但確實有點生氣,這種收錄不就相當於偷別人的東西拿來賣錢嗎?”

 【延伸】知情後被收錄論文,會獲得多少稿費?

知網為什麼可以不經作者授權就收錄文章供全網付費下載?

“它是國內目前最大的分享學術論文的平臺,大家發在期刊上的論文,都知情會被收錄,高校一般也都會有知網的賬號,可供全校師生免費下載學術論文。”記者諮詢鄭州大學外國語與國際關係學院一位老師得知,如果不用學校賬號,作者下載自己的論文也要付費。

那麼,知網會付給著作權人稿費嗎?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一名碩士研究生告訴記者,目前知網有稿酬標準,“學位年度2008年及以後的博士論文稿酬標準是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400元‘CNKI網路資料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100元現金稿酬,碩士論文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300元‘CNKI網路資料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60元現金稿酬。”

而記者在知網檢索發現,論文下載一般需要按0。5元/頁付費,以一篇100頁的博士論文為例,下載3次的費用就超過了知網給付的100元稿酬,而博士論文的下載次數通常在百次以上。

那麼,碩、博論文給付了稿費之後,就可以進行全網無限制付費下載嗎?另一方面,發表在期刊上的文章,未經原作者允許,知網將其收錄至網上供全網付費下載,有沒有違反著作權呢?

如果自己的作品在不知情時被收錄並付費傳播,又該怎麼樣維權?

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聯絡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兩位智慧財產權律師諮詢相關說法。

 【說法】未經原作者授權,收錄轉載公開發表的期刊文章構成侵權嗎?

“使用他人作品相關權利的,要麼經過著作權人許可,要麼符合法定授權、合理使用的規定,否則就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上述事務所王長坤律師認為,知網雖然與期刊雜誌社簽訂協議,但如果沒有得到著作權人即原作者的授權,就相當於並沒有獲得該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擅自將文章放在網上傳播,屬於侵害原作者的著作權。

該律師事務所魏春松律師則表示,具體案件中,判定是知網的責任還是期刊雜誌社的責任,要看相關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的具體內容,包括對授權範圍及使用方式的約定進行定性,“比如在趙德馨教授的案件中,法院明確了知網僅依據期刊的說明,不具備資訊網路傳播權許可使用的效力,因此知網收錄轉載侵犯了趙德馨教授作品的網路資訊傳播權。”

簡而言之,誰構成了侵權,誰就承擔相關侵權責任。知網和期刊雜誌社之間的協議應按合同等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另行判定責任。

再說回論文問題,碩博論文給付了稿費之後,就可以進行全網無限制付費下載嗎?

“我認為稿費不是關鍵。知網能不能將碩博學位論文放在網上供使用者付費下載,關鍵是看有沒有獲得明確的授權許可。”王長坤律師稱,目前在很多大學,作者將學位論文提交學校同時,就已經簽字授權學校行使相關著作權權利。

而知網通常是和學校籤相關協議,這樣知網就獲得了學位論文的資訊網路傳播權及相關權利,其將論文放在網上供下載的行為不會侵害他人著作權,“但如果論文著作權人沒有作出授權,則該行為可能侵害著作權,司法實踐中已有類似的判例。”

那麼,如果發現自己的圖文作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錄並付費傳播,又該怎麼樣維權?

對此,魏春松律師表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型別也非常之多,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侵權,首先要收集固定好相關證據,然後可以透過協商、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投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等方式維護自身的權利,協議約定有仲裁條款的,也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說句題外話,知網是‘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它應當是和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一樣,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王長坤律師認為,知網具有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點,應當以公共產品的形式,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權的組織向社會公眾提供,公眾只需要較低的成本就能享受到相關服務,這才符合知網創立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