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古裝劇中,都有出現過
“免死金牌”這一法寶,
劇中的人物能拿到“免死金牌”,彷彿都可以“百毒不侵”,橫行無忌,彷彿餘生都可以安枕無憂了。
那麼,
歷史
上
真正
的
“
免死金牌
”
又是怎樣的呢?
其實影視作品中的免死金牌
在歷史上的
原型是丹書鐵券,最早由漢高祖劉邦所創。
其製作方法是在鐵鑄的券書上,用丹砂寫上誓詞並封存藏於宗廟之內。而從隋朝開始,
逐漸使用金取代丹砂在鐵券上填字,因此後世又把它稱為金書鐵券。
漢朝時的丹書鐵券只是作為功臣們封侯晉爵的憑證和榮譽,並沒有實際法例規定有免除死罪的作用。而被賜予丹書鐵券的功臣以及他們的子孫後代,有很多最後還是被處死了。
到了南北朝時期,丹書鐵券才真正有了免死
的
作用。從南北朝到明朝間,關於丹書鐵券的制度一直
都
在完善,直到清朝
時期
才把丹書鐵券制度廢除了。
南北朝時期丹書鐵券的免死次數一般最多隻有3次,從北魏到唐代間,鐵卷的免死次數一直在增加,甚至連功臣的子孫後代也擁有了免死的機會。
到了明朝,丹書鐵劵的免死次數反而比唐朝時減少了,同時也取消了功臣子孫後代的免宕機會。不過
明朝對丹書鐵劵的管理制度更為完善,法例明確了丹書鐵劵的等級和頒授物件。
丹書鐵劵共劃分為七等,只有立過軍功,被封為公、侯、伯的功臣才有機會獲贈。
而所有被授予的鐵卷都是一式兩件,獲贈者手上拿著一件,朝廷內府藏著另外一件。在核對的時候,只要把兩件同時拿出來並放在一起,就可以知道真偽。
那麼,
免死金牌的實際作用和使用次數是否就跟它的“說明書”上的一樣呢?
縱觀歷朝歷代,被贈予丹書鐵券的功臣不在少數,但最後依然有很多人被判決了死刑。
明太祖朱元璋,他在稱帝后為了鞏固皇權而殺了不少功臣,而這其中有不少人都曾獲贈過免死金牌,例如李善長,傅友德和馮勝。
還有女皇帝武則,在她的統治晚期,她擔心在自己去世以後,太子李顯和李氏宗室會報復她的孃家人。便要求李顯等主要宗室人員立下誓文,發誓要與武氏外戚們和平共處,並刻入丹書鐵券,以保她的孃家人不死。然而在武則天死後不久,她的孃家人還是遭到李氏宗室的秋後算賬。
雖然歷史上因持有免死金牌而
被
免除死罪的案例比較少,但也不是完全沒有。
明朝的高陽伯李文,
因在“奪門之變”中有功而被明英宗賜予了丹書鐵券,而這丹書鐵券在日後也救了他一命。在瓦剌舉兵攻打大同時,時任大同總兵的李文,因為指揮不當,被瓦剌人突破了雁門關,並佔領了當今山西代縣等地。
此罪非同小可,
按照明朝律例,
理應處斬
。最後李文因為有丹書鐵券,僅被削爵降職處分。
不過李文能逃過一死,是真的因為丹書鐵券起了作用,還是因為明英宗念及當年李文助他復辟有功,這就不得而知了。
可以肯定的是,歷史上的免死金牌作用真的很有限,真正決定犯罪之人生死的是皇帝個人的意願。
首先,無論在哪個朝代,如果犯有逆反之罪是必死無疑的。哪怕不是犯下逆反之罪,只要你的行為對皇權統治產生了威脅,皇帝照樣可以找理由把你定性為篡權逆賊。
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