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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裡這個妖怪不吃唐僧,買東西給錢,為何孫猴子還是不肯放過他

《西遊記》原著裡面有沒有五講四美三熱愛,品德那麼好的妖怪,最後卻被孫悟空殺害?

當然有啦 ,這裡我就說一個,在那玉華州城北豹頭山虎口洞,有一個黃獅怪,他一不吃人,二不打劫,三不偷雞摸狗(但偷了孫悟空豬八戒等人的兵器)。要開酒席,居然還讓兩個小妖到集市上買豬買羊。

大家都知道孫悟空當年在傲來國買兵器,那都是強買強賣,不花一分錢,直接一股風捲走了事。但這黃獅怪,竟然給了小妖二十兩銀子作買豬羊的錢。二十兩銀子是多少?《紅樓夢》裡劉姥姥看到賈府上下一餐螃蟹24兩銀子,感嘆說小戶人家可以過一年了。而依舊是《紅樓夢》,王夫人的月例銀子正好是二十兩,寶玉的丫鬟襲人就只有二兩了。

當然,《西遊記》的故事背景是明朝(吳承恩生活在明朝,他的物價人情觀都是明朝的),那會一兩銀子差不多能抵現在的六百到八百元,那麼二十兩,最多也就一萬六的樣子。黃獅怪辦個酒席,要給小妖一萬六去買豬羊,這是個什麼意思?那簡直就是公平交易的典範啊,正因為大王給的錢闊綽,所以兩個小妖才會有開花賬撈小錢的可能啊!且聽他們是怎麼說的:

“拿這二十兩銀子買豬羊去,如今到了乾方集上,先吃幾壺酒兒,把東西開個花帳兒,落他二三兩銀子,買件綿衣過寒,卻不是好?”

小妖到集市上也不偷不搶,買東西給錢,只想著討價還價賺點零花,這哪裡還是妖精?

再往下看,黃獅大王出來看見孫悟空變的小妖,猴子說買了十五個牲口,應該付銀二十五兩,只給了二十兩,還欠了客人五兩銀子——咱看黃獅啥反應?不是說妖精麼,妖精就該張牙舞爪把這客人吃了才對啊,可黃獅居然擺擺手,讓“小的們,取五兩銀子,打發他去。”結果,猴子變化的小妖說,這客人不但要銀子,還要看看黃獅舉辦的“釘耙會”,而且不但是看,還說肚裡也飢了,家中有現成酒飯,賞他些吃了,打發他去罷。

也就是說,這個賣牲口的人(沙僧),假如不是來鬧事,真的就是賣貨的話,不但牲口全部出手,賺了二十五兩銀子,還能免費看一場”釘耙會“(不花錢),免費吃一頓客飯(也不花錢)。 如此厚道,這哪裡還是什麼妖精洞府,簡直就是傳說中的世外桃源、歡樂嘉年華啊!

然,就是這麼厚道的妖怪,最後全被孫悟空給屠滅了!

為什麼?孫猴笑了,俺得完成打妖怪的指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