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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保障“兩區”建設,北京四中院構建域外法律查明與適用體系

3月26日北京四中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釋出該院

構建域外法律查明與適用體系服務保障“兩區”建設

的相關情況。該院完善相應案件域外法律查明與適用的規則,對域外法查明的原則、責任、途徑、期限、標準、不能查明的情況認定以及裁判文書的撰寫等內容作出了規範指引。

北京四中院自2018年4月起集中審理北京市涉外商事案件,每年受理涉外商事案件近千件,其中依法需要適用域外法、涉及域外法查明的案件數量正逐年攀升。在已受理的案件中,共涉及美國、俄羅斯、印度、法國、韓國、蒙古、利比亞、盧安達以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等10餘個法域。

目前,除當事人委託或依職權委託專家查明外,四中院院還透過查詢域外官方網站刊登的成文法律條文、公開出版的法律學術書籍以及本國已生效裁判文書等多種途徑進行補充查明。該院在審理中明確了出具查明意見的法律專家除具有相應資質外,出具的意見還應附有與案件當事人無利害關係宣告,域外形成的專家意見還需要履行公證認證手續。法院對專家意見將從完整性、客觀性、真實性和關聯性方面進行審查。四中院民庭庭長馬軍還提到,目前,該院已與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等機構合作,並不斷

拓展專業查明機構範圍

據介紹,實踐中,還存在因查明程式耗時長、費用高等原因對不能查明的認定較為寬泛,導致有的案件應該適用域外法律而沒有適用的問題。對此,四中院秉持“充分努力原則”,告知負有域外法查明義務的當事人提交查明結果的合理期限以及法律後果。同時,案件承辦法官在域外法查明中也將窮盡查詢途徑,充分保障當事人法律適用的選擇權。

此外,四中院還充分加強域外法查明資訊化建設,依託

今年1月在該院成立的北京法院國際商事糾紛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

,將“國際商事法庭域外法查明平臺”嵌入其中,實現域外法查明申請、聽證、開庭全流程線上操作,並將建立域外法律文字、案例資料庫,為法官和中外當事人查明域外法提供了智慧、便捷的服務,也為首都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了可借鑑經驗和良好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