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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和杜新枝都是母親,差別為何這麼大?熊磊不還房子,還有理了

許媽的母愛一直是給親兒子的,誰會想到自己經歷了生產,從白衣天使手裡接過的兒子會是假的呢?唉……28年的錯付,28年的遺憾,人生就一個風華正茂的28年,是誰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許媽和田媽一般般,最偉大的母親是杜媽媽,自己家老頭捐肝給親生兒子她攔著不讓,不能因為他耽誤了大家的生活,對養子呵斥努訴,對兩個兒子均捨不得錢,多麼偉大的母親,全中國這樣的母親少之又少,物以稀為貴,要珍惜!!!

二位母親讓威感受到了人間冷暖,在親媽媽擁抱威淚水灑在胸口時,他從未見過這樣的擁抱,雖然說威是可憐的,但是他又是幸運的,有媽媽和岳母的愛,讓他真正感受到幸福的滋味,威要感謝親媽媽的執著,是媽媽的執著才換回你幸福的生活,威的成長讓我不禁唱起了巜世上只有媽媽好》這首歌,祝福你們一家安康幸福!

這全是後天教育,你看姚策不就是許媽教養的嗎?結果最後她自己親口說姚策這也不好那也不好,結果杜媽撫養長大的郭威倒是什麼都好了,實事求是吧,許媽照顧的更差,一是身體不行,早逝。而是啃老不上班亂花錢,不好好學習。縱觀郭威懂事明理勤儉持家,樸實陽光,最重要的是健康活著還有一家兩代四口!

郭策不走,姚威不歸,上天可憐許姚,讓她們在28年後重蓬親兒,一家四口,王者歸來,真的很替許敏高興,特別是靜靜,言談舉止,大方得體!真不敢想象,若沒有許媽割肝救子的壯舉,就不會揭開偷換真象,訐敏一家接下來的日子有多慘?

杜新枝對姚威的能叫愛嗎?簡直就是赤裸裸的佔有 ,不惜折斷姚威的翅膀,讓他只圍著自己家的一畝三分地聽她指揮。還好姚威的親生父母找到了他,他還找了田靜這一家知書達禮的岳家,有生之年他一定會走出以前困著他的那個被他認為是親人的牢籠,收穫屬於自己的人生精彩!

家裡沒條件的可以理解,但杜新枝這樣做就是作惡,她對她女兒可不是這麼苛刻的,如果以健康作為藉口也不能讓人信服,身體健康是錯嗎?為什麼自私的要把他們自己一家人的需求壓在姚威的人生之上?答案就是:只有不是親的才敢這麼對待吧!

沒有變的陽光,應為這件事對兩個當時人影響都大,郭威和姚策不知道自己生事的時候是最快樂的,知道了反而多了些顧慮變的不快樂,看的出來郭威怕老婆,田靜親向與許敏夫婦,因為許敏雖然為姚策治病花了很多錢,但許敏有正式工作,以後退休金也不少,在加上許敏身體好,可以幫帶娃。直播間大多都是田靜在說,郭威都是不作聲。

財產這東西,自己證自己用硬氣,那怕是茅草屋住著光榮,踏實,不不情,每天挺著腰板走 。不管是父母的,還是誰的,用著,花著,住著,都不光彩。即使你把父母弄到手 ,而是為了父母財產,美其名曰 ,贍養父母,倒不如說父母贍養兒女。

許媽耗盡心血家財替她養育28年病兒子,杜媽有個健康的假兒子幫她賣盒飯、照顧殘障親女兒、背癱瘓老人上下樓,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兒!誰知突然真假兒子身世揭穿,假出生證、假死亡都在DNA面前失效,假兒子這塊大蛋糕終於還是認祖歸宗,她母嬰傳播乙肝還帶著郭家肝癌基因的病兒子又找上門來,靠假兒子養老的美夢一朝破碎,杜媽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不明白為什麼要爭執那些沒用的點,就算是贈予,也有前提:許敏贈予的是自己的兒子,姚策只是一個錯頂著姚姓的外人,就憑這一條,房子歸屬權毋庸置疑。剩下的就是雙方份額問題。不能讓許敏一個人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份額,證明不了的都屬於熊磊,這不公平,熊磊應該和許敏一樣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份額。已經用假身份佔用了那麼長時間,如果姚策真的是姚家人,這種正常家庭財產析權的程式沒有錯誤,關鍵他不是,所以不能用正常的家庭財產官司的程式判這個案子。

許家給15號親兒子買的,許家戶口和房產資訊都是15號的真實身份資訊,對方病歷證明其是16號出生的,對方只是個冒用15號身份資訊的冒用冒充者!涉嫌冒用身份資訊!許家去戶籍所在地把威的身份按照戶口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序列號等資訊進行變更!掛失房產證!重新辦理房產證!對方只是個冒用冒充者!對方無權使用真實的15號資訊人的權利!

房產加名字這是在親兒子親兒媳將來養親孫輩的基礎上加名字,人家女方只是為幼小的孩子要一份保障。像許媽這樣非親非故的不想幹的人,熊媳婦要保障也該是替郭家親孫子向郭家要個保障,和姚許又有什麼想幹。人家已經錯養了姚策28年,難道還賴著許媽養郭家孫子?簡直奇怪!

即使贈予,也是贈予自己的兒子郭威,而不是姚策,本著公正的態度,杜新枝也應贈予郭威相同價值的房子才合理,何況誰願意養個病人,養個病人和一個健康的兒子能一樣嗎?不補償麼?要律師養一個看看?繼承權爭議熊勝還難說。這裡有幾個問題:1姚策與許媽母子關係,DNA給出答案。2不但不是母與子的關係而且策不是許媽自願領養的,盡有的親情在策去世後、熊在自己的總總表現中用盡了,她們的婆媳關係也不存在了。3係爭房產是婚前財產,也是家庭用房許媽他處無房,首付款、銀行借款都是許媽在還(聽說)。4房屋雖然登記在策的名下,策也有遺書留下。熊想從這二點來爭繼承權,就看大前提1與2法院是怎樣認同的。法院最希望雙方庭外調解!

按照1992年4月生效的收養法,許敏與姚策收養關係不成立,即姚策及熊磊對許敏夫婦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何況熊磊也明確表示拿一百倍放大鏡也看不到恩情,怎麼可能養老?所以許敏出資給姚策買房就是重大誤解,應該確權自己是房產的真正所有者,姚策只不過掛名而已,沒有為這套房產盡任何法律義務。

古代有一個莊園,取二妻,大妻生肓一兒強佔小妻的房和家財,小妻兒女怨大娘撒橫,自已一份還佔他們的,無奈小妻只好做茅屋,並教兒女忍下,不能怨誰,後大妻兒佔有的全敗光,流入街頭,小妻兒女考入狀元,光宗耀祖,當在大街看到同父的哥成為乞討,小妻叫自己的兒必須認回,親情重要。有時敵人也是幫你增長銳氣。貪心會害自已,子孫。

將心比心,熊磊你要是碰到了和許媽一樣的事情是不是還會這麼理直氣壯?確實你還了房產生活質量會下降,但是你的孩子是杜家的血脈,除了孩子是你親生的本該自己負責以外,孩子的爺爺奶奶是不是應該給你一些幫助?你這樣看起來就是兩邊都想要,但是郭威怎麼辦?世上萬事抬不過一個理字,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幾十萬的網友會罵你。也許你以為挺過這一段把錢拿到手就行了,但是這樣的品行怎麼能教導好孩子?

一般情況是可以接受,因為是自己血緣關係的親生兒子。但許敏這個情況是天底下最特殊的情況:一是傾盡所有付出的不是自己的親骨肉;二是這個不是自己自原養大的孩子吸乾了許敏的血還反腳踢天,翻臉不認人:三是從道義上許敏夫婦現在身無定處租房住,房子就應該歸還許敏。但是我是相信九江法院的法官不會象上海律師那麼混,一定會公正判決的。

說來說去罪魁禍首在偷換孩子的過錯方。如果錯換官司打贏,就要賠償許敏所有損失和精神損失費,包括被熊強行霸佔的房子,因為沒錯換大家都相安無事,就是因為錯換了,才發生了系列連帶事情。淮河醫院你準備好了足夠資金賠償嗎?杜也別幸災樂禍,那麼多實錘證據了,你就老老實實坦白吧,別像杭州縱火案保姆一樣傻了吧唧自己都把事情擔下來,這樣只會害了自己慫恿了壞人。

許敏提供的買房證據怎麼就和房產無關了?許敏的證據能夠證明房是由許敏出資購買並贈予姚策的,許敏是基於姚策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才贈予他的,如今證實姚策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個法律上稱為重大誤解,當然可以收回。

此事件全方位的教育了人民,任何時候理性是非常重要的!親情,愛情,濃烈時就像是猛虎下山,全力以赴的付出不求回報,事實證明並不偉大,而且錯誤,無論哪種愛必須關在理性的籠子裡。即使你願意即使是親生也不能一味的寵愛無條件的給予,它會使人變壞,墮落。指望人有良心不自私,懂感恩,是一種奢望。人是世界上最複雜,最陰險,最狠毒的一種生命,也是這世界上最智慧,最善良,最有慈悲心的生命,人是魔鬼與天使的共同體。當理性賦予魔鬼就是災難,當理性賦予天使就是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