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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登州夏家疃上岸”事件,毛文龍被殺的導火索之一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發生在明末的大事。其影響深遠,而又眾說紛紜,儼然成為一樁歷史公案。認為袁崇煥錯殺者有之,認為毛文龍該殺者有之,認為毛文龍該殺但不應由袁崇煥擅殺者亦有之。

關於這一歷史事件的前後經過,不少史料都有詳細記載,很多學者亦有專門研究。筆者無意於複述此事本身,而是想介紹另外一個與之相關且發生在膠東半島的事件,幫助大家從側面增加對這段歷史的理解。

根據史料的記載,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在崇禎二年的六月。此事乍看之下有些突兀,但其實朝中輿論對毛文龍的不滿早已有之。此前一年的八月,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上書朝廷,檢舉毛文龍十條大罪,要求進行懲治。奏章報上去之後,雖然沒有了下文,但其中的內容卻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在奏章當中,楊國棟除了揭發毛文龍冒功糜餉的行為之外,還提到了這樣一件事情:

“更有異者,文龍近以漂風為名,突至登州夏家疃上岸。續到多舡,見在登萊沿海窺探,不知意欲何為?大將擅離信地,律有明條,雖地方嚴為之備,然村野之民一時鳥驚獸駭,莫知所向矣。”——《崇禎長編》

也就是說,擔任平遼總兵官的毛文龍,駐地本在東江鎮(皮島)。但他卻未經請示,率領戰船在登州夏家疃上岸,雖然名義上是“被海風吹來”,但船隊規模不小,且氣勢洶洶,讓當地十分緊張,甚至已經做好了(交戰)準備。

這個“夏家疃”具體是哪個地方?史無明載。查詢地圖可知,現煙臺市牟平區姜格莊街道東部沿海有夏家疃村,根據《牟平縣地名志》記載,此夏家疃是清初夏姓建村。但地名志是三四百年之後所修,難免有紕漏之處,因此亦不排除明末就已存在的可能。

其實,此夏家疃是不是彼夏家疃,並不影響這一事件的性質判斷。雖然明廷在當時沒有對楊國棟的奏章做出迴應,但在袁崇煥殺毛文龍之後,朝廷曾下過這樣一道聖旨:

“毛文龍懸踞海上,糜餉冒功,朝命頻違,節制不受。近提兵至登索餉要挾,跋扈有跡,犄角無資……”——《崇禎長編》

前後結合來看,毛文龍在“登州夏家疃上岸”事件中的確是來者不善(多半也是提兵索餉),這即便夠不上“反叛”的標準,也至少是藐視朝廷、公開跋扈了。

在古代,虛報軍餉是一個半公開的潛規則。毛文龍鎮守皮島期間,也大行其道。《崇禎實錄》載:

“初,文龍稱麾下兵二十餘萬,朝廷為治餉。兵科給事中王夢尹、翰林院編修姜曰廣詣島閱視,稱十萬;及登萊道王廷試復裁之,定額二萬八千人:文龍大不平,遂上章求餉。”

按照這個說法,毛文龍最多時可領取二十多萬人額度之軍餉,後來朝廷派人上島校閱,額度減為十萬。由於皮島孤懸海外,軍餉主要從膠東半島的登萊兩地轉運。如果按照對方虛報之數撥給,則地方將疲於應付。登萊道王廷試因此力主把軍餉名額進一步壓縮到二萬八千人。而這也引起了毛文龍的極度不滿。

換句話說,“登州夏家疃上岸”事件的直接原因,應該是毛文龍與登萊地方官對財政權的爭奪。但從深層次看,這並非單純的文官武將之間的隔閡,而是地方軍閥與朝廷中樞之間的矛盾。

毛文龍為索餉不惜以武力為威脅,看似針對的是登萊地方官,但實際也是對明廷中樞權威的一種挑戰,這與後來南明的江北四鎮以及鄭芝龍所部並無太大區別,其實就是一種軍閥割據行為。

如果說立足皮島之初的毛文龍,對後金方面確有一定的牽制作用的話。那麼,待到站穩腳跟之後,他就主要熱衷於擴充私人武裝,其角色也從一位明朝邊將逐漸發展成為遊走在明清(後金)之間的第三方勢力,軍閥特徵已比較明顯。

按照這一軌跡發展,就算是袁崇煥沒有殺他,明廷也會想辦法解決這種尾大不掉的狀況。如果屆時毛文龍拒不奉詔,恐怕“登萊之亂”就會提前幾年上演了。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將必有其兵。毛文龍本人如此行事,也難怪他的部將孔有德、耿仲明等人數年之後會在登州、萊州大肆屠戮並渡海歸降後金了。

實際上,即便是在袁崇煥的批評者當中,很多人也並非認為毛文龍“無罪”,而是感覺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方式和時機不當。袁崇煥在沒有完全掌控皮島軍隊的情況下,不經請命擅殺毛文龍,為其舊部後來陸續投降後金埋下了伏筆,這誠然屬於一招臭棋。但毛文龍在“登州夏家疃上岸”事件中表現出的囂張跋扈,也是難以辯駁的,而這亦成為他被殺的導火索之一。

(本文作者:耳左月)